引用:
作者: piperrat
感觉这只是搂主的一面之词。既然楼主能让前妻和儿子继续在自己的房子里住7年,背后自然有很多不为人道的故事。按照“离开伤心地”的经历,上了庭那就是各说各话,谎话说一百遍也会成真理,楼主前妻必然会全力以赴编造故事,以证明同居事实。那时候儿子肯定会被要求作为证人了作证,你说儿子夹在父母之间,该向谁说话呢。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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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想象力太丰富,又不看清楚帖子.我无意在此编造故事,简单事实就是离婚协议房子归我,我当时给了她一半Down Payment,这么多年,我一直在付Mortgage,现在要卖房子,她想凭房产证上有她的名字分一半的钱.我们离婚后就在不同的城市,不存在同居关系.
我想知道这么简单的事实我不请律师是否可以打赢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