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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 Jun 12th, 2012, 11:09     #10
frankliufor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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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认 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皮莱谈歧视同性恋问题

在世界各地,对同性恋、双性恋和变性者的歧视非常普遍而且根深蒂固,人们因此而遭受不公平待遇、侮辱、暴力,甚至丧失生命。有的国家仍将私下的、双方同意的同性恋行为定为刑事犯罪。对于这些现象,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皮莱明确指出,必须以教育战胜歧视导致的偏见和无知,废除将双方同意的同性性行为定为罪行的法律,这类法律侵犯了个人的隐私权和不受歧视的权利,构成对国际人权法的违反。
人权理事会第17届会议2012-3月初召开讨论会,听取人权高级专员皮莱向提交的一份研究报告,其主题是基于性取向和性别认同对个人的歧视性法律、做法和暴力行为。

巴基斯坦代表伊斯兰合作组织对这次会议的召开表示反对。对此,皮莱在发言中已有所预料
皮莱说:“我知道有的人抵制我们正在谈论的问题。他们或许会辩解说,同性恋和变性者的身份认同与地方文化、传统价值观、宗教教义或者公众 观点相冲突。像任何时候一样,人们有权有自己的观点,比如说,他们可以自由地不赞成同性关系,他们对于自己所相信的以及根据他们所选择的宗教信仰而因循的 生活轨迹拥有绝对的权利。但到此为止。在传统、文化与普世人权之间,必须优先让位于人权。没有任何个人观点或者不论传播得多么广泛、多么深入人心的宗教信仰能够为剥夺一个人的基本权利进行辩解。我们在这里探讨的是夺走一个人的生命权,安全权,隐私权,免予遭受任意拘禁、酷刑和歧视的自由,言论、结社和和平 集会的自由。”

皮莱在报告中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包括废除可以同性恋为由将从事双方同意的同性性行为的个人入罪的法律,统一异性性行为和同性性行为的同意年龄,颁布全面的反歧视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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