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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移民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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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 10th, 2004,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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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gh0202
Senior Member
注册日期: Jul 2004
帖子: 2,760
引用:
作者:
xiaoyaa
我想问的问题是:如果一方在加连续住满三年,符合入籍条件。入籍后回国与另一方在一起居住,而另一方已失去永久居民的资格2年,那么在法律上,还会继续承认另一方的永久居民身份吗?
当然不会被承认,因为在陪伴公民之前,他/她的PR身份就已经失掉了.
gh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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