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要把实践“无商不奸”的“普世价值”,单独扣在华人头上。本人1989年刚到加拿大时,尚未华人职业中介存在;作者所言“黑门”,除不需向中介交费外,西人中介的类似做法,堪称“老师傅”吧?
2、本人碰上某安省与加国西人“先进小企业”(接待处墙上挂满奖状和老板跟总理、省督的合影之类)拖欠本人正常工资时,去安省劳工部申诉,被告按照“大社会、小政府”的要求,劳工部成员已从上百人裁减到近十人,因此申诉积案如山,填个表格回家耐心等吧。
3、由此可见,华人中介也是服从“资本盘剥”本性,即使闹出成堆争议来,也有“大社会、小政府”方针路线和体制安排,以现代资本主义特定的法制、文明方式“保驾护航”。我所碰上的欠薪老板那么有恃无恐,就是最好例证!
真不明白作者为何非牵扯上“感谢党、感谢社会主义”的说法?在中共真正贯彻社会主义而不是跟西方资本主义接轨的时代,这些黑门中国工人根本就碰不上。
就本人亲身经历而言,温大总理曾亲自接见过问却至今解决不了的中国欠薪“老大难”,难道是华人资本家首创、而不是西人资本家的传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