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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ing 法轮功

[编辑] 主要争议

[编辑] 关于性质的争议

法轮功表示法轮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练大法、是“同化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根本,以宇宙最高特性为指导,按照宇宙演化原理而修炼”的大法大道[3]、“法轮功是佛家修煉法门,不是佛教,佛家功也不是佛教功法”[107],认为法轮大法是“当今在世界上传出的所有修炼法门中唯独能够达到‘法炼人’的修炼方法”。[3] 北京中共中央则把法轮功定性为非法組織,并予以取缔。其经常以善恶有报且中共中央当局迫害好人的罪行等原因,称如果不退出中国共产党及其所属组织就会遭到天谴惩罚等等一系列警示。

国际人权组织人权观察在报告中将法轮功认为是一种气功,“一种中国古老的气功(吐纳)锻练形式,有时通过打坐的方式。积极修炼者认为通过该种方式可以增强人体内的能量流动从而得到生理、心理及精神上的改善。法轮功包含了一些流行的佛教和道教的成分并给予信仰者救赎之路。”[108]

[编辑] 联合国特別報告員和中国官员的争论

2010年10月21日,聯合國宗教信仰自由問題特別報告員比勒費爾特表示,法輪功與幾大宗教相比堪稱『少數者信仰』」,该信仰受社會歧視,歧視者甚至可能提出以此少數信仰為主角的「陰謀論」。一名參與會議的中國代表對此提出抗議,並稱中國所有宗教都在「和諧並存」。這名代表強調法輪功是「邪教」,而不是宗教,並說中國「根絕」法輪功是合理的。[109]

聯合國大會在過去五年都通過了譴責誹謗宗教行為的無約束力決議,一些西方國家認為,這類行為對言論自由構成威脅。比勒費爾特在其發言中沒有直接提及誹謗宗教一詞,但他說,宗教自由並不代表任何教派都不應被批評。[109]

[编辑] 法轮功自身看法及1999年以前中國媒体的报导

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表示“我们法轮大法是佛家八万四千法门中的一法门,在我们这一次人类文明历史时期从来没有公开传出过,但是,在史前一个时期广泛度过人”,并認為“佛教中的法只是佛法中的一小部份,还有许多高深大法...我们法轮大法也是八万四千法门中的一法门,和原始佛教以至末法时期佛教没有关系,和现在的宗教也没有关系”。[110] 法轮功的修煉者不认可中共“邪教”的指控,因为[111] 法轮功强调自身心性上的提高,符合“真善忍”的标准。据中国著名异议人士郑贻春指出,按照中共官方的观点,中共组织最为符合该邪教特征。[112]

1993年9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主办的《人民公安报》针对该年8月30日李洪志先生亲率弟子为全国第三届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大会代表免费提供康復治疗,進行了报导。[113]

1997年12月4日,《医药健康报》发表文章《祛病健身首选法轮功》,内容介绍法轮功学员学炼功后身体得到了健康,身心灵得到了正面的改善。[114]

1998年7月10日,《中国经济时报》發表文章《百姓广场-我站起来了!》,内容描述一位河北法轮功学员在修炼法轮功后,瘫痪了16年的身体恢復了健康,原本不良于行的脚能够站立行走。[115]

1998年11月10日,《羊城晚報》發表文章《老少皆炼法轮功》,介绍当月8日广东省体委武术协会有关领导到广州烈士陵园等处,观看了5,000法轮功爱好者的大型晨练活动。炼功者来自各行各业,年龄最大的93岁(左下图),最小的仅两岁(上图)。[116]

1998年8月28日,《中国青年报》刊登文章《生命的节日 --98年中国渖阳亚洲体育节中华传统养生健身活动周开幕式巡礼》,对法轮功专题报导:......「观众席上 1500人组成的法轮功观众队型令人讚叹,队员们头顶烈曰,端坐6个小时 自始自终整齐威仪。走进法轮功的阵容,学员们热切地向我介绍炼功的收穫,44岁的刘菊仙,因患骨股头坏死而卧床不起。痛不欲生。96年夏由姐姐介绍学炼法轮功后。坚持炼功,至今跑跳自如,入场式上步轻盈。」。[117]

1998年12月31日,《深星时报》發表了《热点专题--法轮功》,內文首段簡述了法輪功的受歡迎程度,「十二月廿六日上午,深圳体育馆前面的广场上,两千多名来自各行各业的法轮功爱好者排着整齐的方阵,集体汇炼法轮功,他们中年龄最大的八十多岁、最小的四岁半,当中有企业家、大学教授、警察、大、中、小学生,都是抱着一个共同的目的而来:健身祛病、提高心性。近年来,在热心人士的推广下,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练功的行列,从大鹏湾畔到松岗镇,都有法轮功的练功点,法轮功热潮涌动,已逐渐成为都市人休閒健身的一种时尚。」[118]

[编辑] 中共政法委反法轮功运动及相关评论





中国大陆各地禁止“邪教”的宣传不时可见,但这些宣传一般并没有明文提到法轮功。
1999年7月29日,中国公安部通緝李洪志,該通緝令提到「李洪志組織和利用『法輪大法研究會』及其操縱的『法輪功』組織,宣揚迷信邪說,矇騙他人,致人死亡,並未經依法申請和許可,組織、策劃集會、示威,聚眾擾亂公共秩序等活動,涉嫌犯擾亂公共秩序罪,經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現予以通緝」,並同時發布公緝【1999】0102號令。[119]1999年7月29日中國公安部正式下達一份國際通緝令,以試圖推翻政府罪逮捕身在美國的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中國還請求國際刑警組織提供合作,但遭拒絕。[51]

针对中国公安部公开通缉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同时通过“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向国际刑警组织各成员国发出国际协查通报,北京之春杂志有评论表示:明眼人一看就知这是中共又一场十足的政治闹剧。李洪志目前居住在美国纽约,据报道他已获永久居留权,逮捕或通缉已非中共警力所能及。而国际刑警协查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在犯罪认定上的一致性,现在中共认定李洪志犯罪,但在美国看来则恰好相反,甚至美国舆论一边倒的同情和支持李洪志和法轮功,批评中南海取缔法轮功和通缉李洪志是一种压制言论自由和宗教自由的迫害;美国国务院立即作出明确的回应:因为两国没有引渡条约,美国不会把李洪志送到中共手里,同时美国对中国当局镇压法轮功表示关切,希望中国遵守已经签署的两国国际人权公约,保护人民集会、结社和信仰自由的权利。随後,国际刑警组织也正式回绝了中共的要求,甚至像泰国这样的中国近邻,也断然拒绝了北京的无理要求。[120]

中共中央认为法轮功是与人民作对,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的邪恶组织,是“逢中必反”“逢喜必闹”“逢灾窃喜加捣乱”[121]。中国民主联合阵线的陈汉中先生曾表示:“江泽民之流在资产阶级经济大复苏二十年後的今天,沿袭毛泽东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伎俩‘取缔’法轮功,以为自己的威望比毛泽东还高,不知是弱智还是自大狂,法轮功还未取缔完,江泽民之流已经被历史取缔了。” [120]

2003年1月27日,中國官方媒體新華社發表《邪教“法輪功”》,並稱:「李洪志把『法輪功』練習者誘進他的『王國』中,逐步從思想上、行動上與現實主流社會隔離,然後走上與社會對抗的道路。從1996年8月李洪志指揮『法輪功』組織圍攻光明日報社之後,聚集300人以上的非法示威事件達78起。『4‧25』事件是李洪志迫不及待地妄圖實現政治野心的一次大表演,是對黨和政府的一次赤裸裸的挑戰和示威,與國外敵對勢力掀起的反華濁流遙相呼應。」[122]

中国非政府组织中国发展联合会王林建先生撰文表示:凡经历过三十年前的“文化大革命”的人,对批判“法轮功”的语言和手法,大概不会感到陌生。中共镇压“法轮功”,我的第一感觉是“文革”那一套又来了。许多人和我有同样的感觉,文革语言,深藏多年之後,今天再次登台亮相,恐吓人民的心理。“文革”就象地震。毛泽东说过:文化大革命,过七、八年就要来一次,不是吗?你看,毛泽东的“文革”结束後,过了六年,到一九八三年,邓小平便开始了他的“文革”。清除“精神污染”,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又过了六年,到一九八九年、一九九0年,邓的“文革”又开始了,反对“和平演变”。再过九年,就到了一九九九年,江泽民发动反对“法轮功”的运动,开始了他的“文革”。从这点说,江主席不愧是毛主席的好学生,中共的第三代合格领导人。 [123]

2008年5月12日,发生汶川大地震。时任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周永康制造法拉盛事件,以转移地震中人祸罪责[124] ,并在其控制亲共媒体报导中把法轮功学员在劝三退活动时横幅上的“天灭中共 天佑中华”改作是天灭中国,以煽动全球华人仇视法轮功。[125] 。中国驻纽约领事彭克玉自己说明法拉盛事件是其为打击法轮功而直接安排[126]。

2012年,香港有線電視新聞•財經專題「神州熱化」報導:「內地一直將邪教列作重點防範。近年來,更在社會上建立嚴密的反邪教體系,並指邪教是反人類、反科學和反社會。以四川省發出的指引為例,依附宗教和氣功為名神化是首要分子,寫明法輪功、門徒會、觀音法門、實際神、重生派是五個主要邪教。不單鄭州有無邪教社區,在內地很多地區還有無邪教村。無邪教一條街,連無邪教景區都有,還有無邪教家庭。還要簽這些家庭拒絕邪教承諾卡,地方政府鼓勵創建無邪教鄉鎮,還不時舉行活動宣傳。」[127]

[编辑] 民間反应

有網民表示,這些名字大多數都未聽過,講出來反而引起好奇心,又指社區領導叫住戶簽反邪教承諾是在弄形式主義。內地一向都是無神論,有人就指信什麼都是假,但不信黨提出的指示,後果分分鐘嚴重過信邪教。[127]另外在中國內地有人聲稱:「由于法轮功主办的“大纪元”、“人民报”等网站多次发表对中共领导人的人身攻击(如“信不信由你:江泽民澳门行渐显蛤蟆原型”[128])」等说法。

[编辑] 第三方观点

旅美學者杜維明表示:「對有信仰的人,外界用物質誘惑,或用政治壓力整治,甚至用軍事鎮壓,都不會有效果的。歷史上最好的例子,就是只有幾十個門徒的基督教能把羅馬帝國打垮。我認為,如果漢藏問題處理不好,就可能出十個甚至一百個『法輪功』。」他認為,中國大陸解決宗教的問題,從法輪功到藏傳佛教,還有疆獨問題,就是上級領導對宗教沒有敏感度,甚至麻木不仁。[129]

意大利新兴宗教研究中心的 Massimo Introvigne 认为“法轮功本质上是一种气功形式。与其他气功功法不同,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是唯一拥有权威去指定采取什么样的修炼方法并宣称公布了所有秘密修炼的方法”[130]。

荷兰莱顿大学的 Haar, Barendter 研究认为,法轮功与传统宗教的一个明显区别是没有日常的朝拜仪式。而最不同的区别是早在1999年镇压之前,法轮功就强调以“自我反省”为主...而非像其他宗教那样以某一偶像为中心[131]。

新加坡国立大学 William T. Liu 在其著作《神秘的法轮功:法轮功的兴起及其社会内涵》讨论中国政府将法轮功定义为“邪教”时认为:“法轮功不是一个教派,其在管理上既不采取极权主义(totalitarian)也不建议与社会脱节的离群索居的生活方式”而且“没有明显的证据表明公开崇拜李洪志”,与中国政府宣称相反,法轮功并没有宣传“末日学说”[132] 。

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历史系教授 David Ownby 认为“从整体上看,法轮功与其他气功是对中国传统宗教信仰的当代复兴(contemporary reincarnations)...这些传统可追溯到明朝中期有组织信仰的时代”[133]。

2004年国际宗教自由报告中国部分中提到:“尽管李洪志的某些训导中包含精神内容,但法轮功不认为自己是一种宗教,也没有神职人员或敬拜场所。”“法轮功精神运动自认为不是一种宗教”[134]。

CNN在节目「法轮功是什么」 中介绍「法轮功被认为是一种气功形式...法轮功中也包含了佛家和道家的原理,并将其与修炼动作结合在一起...法轮功与其他气功的不同之处在于法轮功不仅仅要求炼动作,更强调道德水平」[135]。

傳媒大亨黎智英在其著作《創新求存-黎智英事業與生活的創新之道》中寫到:「『法輪功』的李洪志令不知多少知識份子死心塌地,對像我般的外人而言,他的魅力簡直不可思議。除了說他天生便是個領袖之才,還有別的解釋嗎?」[136]

[编辑] 佛教

据《升攝波經》記載,释迦牟尼佛表示過:「我所說法,如爪上塵,所未說法,如大地土」。[137]

释星雲認為法輪功修行可以,但不要走錯地方[138]。星雲說:「佛教對社會秩序的維護、人心的淨化、社會風氣改善有很大的幫助。不過,大陸對於佛教很有顧慮,但佛教不是法輪功,不是邪教,佛教從來和政治沒有對立,正派的佛教從漢朝到中國來,和政治從來沒有衝突。」[139]台湾宗教界则批星雲違反眾生平等,長老會牧師羅榮光表示,他理解的佛教應是眾生平等,然而,當法輪功信徒被中國政府迫害、甚至活摘器官,星雲有因佛教的尊重生命講過話嗎?台灣南社與台灣客社發表聯合聲明,指星雲是擅長政治權謀的政客和尚。[140]

[编辑] 法律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中关于“现已认定的邪教组织情况”表明,到目前为止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种。其中,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有7种,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有7种。这是到目前为止关于邪教认定最新的一个正式文件。公安部在认定邪教组织时,明确是根据《刑法》和一系列处理邪教组织的文件精神,参考了两高司法解释的定义,然后重新定义。其中沒有法輪功。[141]當時資料中並未包含法輪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邪教的定义,《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文中指出:刑法第三百条中的“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北京维权律师莫少平表示:「无论从刑法的三百条还是全国人大的决定,以及两高的解释里面都没有明确说法轮功是邪教,只有两高颁布司法解释的通知里面才确认说法轮功是邪教,两高的这个通知本身是不符合中国立法的规定。」[142]另一位国内律师针对两高司法解释的通知,表示:这文件是内部通知,不是公开的法律文件,法律文件必须公之于众才生效,否则就是不教而诛;两高在公开的文件中不认定法轮功是邪教,在内部通知中又说成邪教,是很不严肃,而且最高法院只能就司法审判如何适用法律进行解释,不能超越这个职权去认定什么社会组织是邪教组织或者非法组织,这是行政权力而非司法权力的范围;这文件是对刑法300条的越权解释。[143]

《纽约时报》报道称[144] 中国政府将法轮功学员未经律师辩护甚至未经任何审判就投入狱中,即使辩护权是中国刑法授予的。此外,香港人权监察称[145] 至1999年7月以来,中国政府至少将5000名法轮功学员未经审判而直接监押。

[编辑] 政治倾向

法轮功最初以气功进行自我宣传,并无明显政治倾向。1996年后部分媒体对法轮功负面披露,引起了更多媒体关注。

在1999年7月22日中国政府宣布定性法轮功为非法组织,同日李洪志表示法轮功只练功洪法,不谈政治,强调“从来没有参与过任何反对政府的活动”,“现在和将来都不会反对政府”[146] 2004年年末,法轮功學員創辦的大纪元网站发表了《九评共产党》,随后大纪元网站发起“退党退团退队”运动,该报称:

“三退”是指退出中共及其附属的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按照明慧网相关内容声称:
“目前越来越多的中国民众看透了“中共邪党”的真面目,感受到了“天灭中共”的真实性和紧迫性,纷纷声明脱离恶党,抹去被强加的兽印,从而自救保平安。每个人在退党网站上发表的“三退声明”,可作为在天灭恶党、清算其党徒时,作为自身清白、免受牵连的见证,生命攸关,无比严肃。”
據该網站的統計,至2011年1月「退黨/團/隊」的總人數已超過8,800萬人(已经超过中国共产党党员人数),且人數還在劇增當中,自2012年以来更是达到“一亿”。《大紀元時報》每天還會在報上刊載當天共有多少萬人退黨/團[147][148]。该网站称,考虑到中国大陆民众的安全,三退可用化名。

[编辑] 明慧网和凯风网

主条目:明慧网和凯风网

凱風網是一個在2006年7月於中國大陸成立的以反對法輪功為主軸的半官方網站。該網站聲稱:「李洪志避而不談凱風網站的名字,法輪功弟子認為,凱風網站是邪惡、害人的網站,所有同修要正念解體凱風網站。法輪功的習練者媒體明慧網、常人媒體大紀元網對凱風網敵視、痛恨。」。

自法輪功於1999年6月21日成立明慧網,且表示不斷蒐集中共当局鎮壓法輪功的黑幕后,相繼出現亞太正悟網、正見網,其中有不少法輪功學員指責中國政府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訴請停止鎮壓法輪功的文章、以及國際官方支持法輪功的聲明……等根據。另外,中国後期成立「凱風網」、「天鑒論壇」、「中國反邪教網」等網站,聲稱「握有法輪功的罪證」,更以言詞激烈、各種輿論之筆戰手段攻击法輪功。

BBC在《法輪功的“威脅”》中分析:「法輪功的電腦互聯網絡廣泛,網站詳細列明世界各主要城市內,法輪功學習中心的活動。法輪功組織善用互連網傳播信息,這也是中國政府擔心的原因。」[149]

[编辑] 主要事件

[编辑] 中南海事件

中南海事件是1999年4月25日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所在地中南海,發生的一起法輪功學員、集體前往國務院國家信訪局上訪的一場集會運動[150],因為發生於4月25日,故又稱四二五事件。

該事件的導火線,廣泛指向1999年4月11日,何祚庥在天津師範大學《青少年科技博覽》雜誌的反偽科學專欄上上發表的《我不贊成青少年練氣功》一文(有人指出該文章內容極可能是暗喻「煉法輪功會出大问题,甚至導致亡黨禍國」的想法)。[151]之后天津等地“法轮功”修炼者6300余人便聚集在天津师范大学鞍山道校区,要求杂志更正错误;但中共称其是在干扰学校的正常教学、科研工作。事后,又有1600余人到天津市委、市政府门前聚集。[15]

1999年4月24日,天津市公安局涉嫌毆打、抓捕、關押逾40名法輪功學員,在天津抓人事件迅速傳遍中國後、又加上當時各省市信訪辦公室拒絕受理與此有關之任何情況之下,4月25日,數以萬計的法輪功練習者到於國務院所在地的中南海上访,他们于府右街和西安門大街列队,希望前往緊鄰中南海的國家信訪局上訪向政府澄清該事件。

直至最後,時任國務院總理朱鎔基安排會見法輪功練習者代表,希望妥善處理天津公安局涉嫌非法抓捕法輪功練習者一案、並釋放被捕的逾40名法輪功練習者等一切事宜[152]。

中国当权者对情报部门未能阻止该上访活动感到震惊,據消息指出: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不顧其他黨內高層及中央政治局委員反對,開始宣佈「取締」法輪功與其相關之團體[153]。中国政府此后依靠其宣传对法轮功展开了史无前例的批判,并逮捕了各地数以百计的法轮功学员。曾有消息指出中國政府曾計畫「五億美元引渡李洪志」,而美国政府立即予以拒绝并建议中国政府停止这场在海外看来明显的宗教迫害[153]。

[编辑] 天安门自焚事件

主条目:天安門自焚事件

2001年春节,据中国中央电视台报道,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发生了據稱是法轮功学员组成的5人团体的自焚事件。在这一事件中有一女性(刘春玲)当场死亡,随后,其女(刘思颖)在治疗期间亦死亡,官方称其死于并发症(烧伤诱使原有心肌炎发作),还有一女大学生(陈果)及中年男子(王进东)被严重烧伤,唯有一中年妇女(刘葆荣)称其在准备点燃时迟疑而未点火被警察发现。中国大陆公安部门和许多大陆新闻媒体都认为这起事件纯粹是由法轮功组织策划、指导的,主要目的是制造宣传效应和引起国际舆论关注,并播出了CNN摄制後被中国警方没收的的自焚现场实时录像,还制作了其他各种电视节目。

《華盛頓郵報》在對CNN錄影問題採訪的報導中稱:CNN方面的負責人Eason Jordan認為中央電視臺播放的錄影不大可能是來自CNN,因為CNN的攝影師幾乎在事件發生後立即被抓捕了[154]。

法轮功媒体新唐人电视台制作了名为《伪火》的节目,针对该事件的种种疑点提出质疑,包括刘春玲被击打的镜头回放,王进东的新旧照片对比,刘葆荣所宣称的喝汽油问题,并得出结论认为整个事件是由中国政府一手策划的。[155]

国际教育发展组织(International Educational Development,Inc,一家注册于加州的咨询公司)于2001年8月14日在联合国人权会议上的正式声明[156]:“政府对人民施行的国家恐怖行为所导致的严重人权迫害远远超过任何其他形式的恐怖主义行动。当一个政权施行国家恐怖行为时,国际社会就将面临大量人权侵犯案例和难民而不知所措的困境。中国对法轮功修炼者的残暴迫害就是这样的例子。”明慧网以“国际教育发展组织在联合国发表声明 呼吁国际社会紧急处理中国国家恐怖主义局势”[157]为题做了转载报道。

对于自焚的原因,中国官方认为这是由于练习法轮功导致人精神失常而造成的后果,而法轮功方面则完全否认自焚5人是法轮功成员,认为[158] 根据其书中教导,“修炼人”不能杀生及不能自杀,自焚者即使以前修练过法轮功,亦不能算作法轮功弟子的行为。法輪功并指控中国政府在此事上弄虚作假,认为该自焚事件是由中国官方自导自演。国际先驱论坛报刊登潘公凯对自焚者之一刘春玲家乡开封调查的报道称,刘春玲周围的邻居没有一个人看到过她练习法轮功。[159]

在随后的焦点访谈中,中央电视台记者穿着工作服对医院中的自焚者时年12岁的刘思影进行了采访。而新唐人针对天安门自焚事件制作的节目《伪火》[160] 认为,在医疗规范中这种采访必须要求采访人员更换消毒后的衣物,戴消毒过的口罩,否则伤者有极大的感染风险。该片对于新闻片段进行分析后,还提出“刘春玲”是在广场上被不明身份的政府人员用灭火器砸死的观点。

除了天安門自焚案外,並未發生任何其它與法轮功相關的自焚事件,2011年1月23日時值十周年,中国媒體再次重炒本次自焚事件[161],被法轮功學員們駁斥,並指稱此行為反而加速謊言的被拆穿[162]

[编辑] 學員遭強行活體摘取器官

主条目:苏家屯事件
美國國務院國際資訊局(IIP)網站2006年4月16日文章《美國國務院談中國法輪功問題》稱:「國務院表示,對於中國東北某地有一處集中營監禁法輪功學員並摘取其人體器官的報道,美國經派員實地查看沒有發現任何證據可以支援上述報道」,「美國駐北京大使館和駐瀋陽領事館官員工作人員曾兩度前往該地和特定場所。在赴該地查看期間,美國官員得到允許進入整個設施和場地,沒有發現任何證據表明這個場所除作為正常的公共醫院發揮作用外被用作其他用途。」[163]
二零一一年六月,美国国务院更新了非移民签证申请表DS-160,变更的内容包括新增加了六个关于“安全和背景信息”的问题,其中之一是:“你是否曾经直接参与强制移植人体器官或身体组织?”(Have you ever been directly involved in the coercive transplantation of human organs or bodily tissue?)[164] 美国政府在非移民签证申请表上增加该问题,表明美国政府已经了解到活摘器官的事实。因为一个人如果被发现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如实回答,他就会失去获得的合法身份。
2006年3月8日法輪功傳媒《大纪元时报》一份报道與一名秘密證人指控中国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的腦科醫院;辽宁省腦血栓病中西医结合医疗中心(简称「苏家屯血栓医院」)涉嫌关押法轮功学员、活体摘取其器官供出售、当场焚尸等多项非法行为。政府此事予以否认。加拿大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和加拿大前亞太司長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於2006年3月,經過兩個月的調查,首次發表了一份中國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報告。随后兩位大衛發布修訂版,稱獲取足夠證據,證明中國政府大量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並進行活體器官摘取、以用做器官移植手術、醫院借此獲得暴利的黑市行為。報告被翻譯成九種文字傳播。在亞洲、歐洲、澳洲、北美洲等15個國家宣揚這份報告。該事件發生後,美國駐瀋陽領事館及駐華大使館人員在官員的陪同和引導下,兩次訪問蘇家屯血栓中西結合醫院,隨後發表了“沒有發現和醫院功能不符的設施”的聲明。
大衛麥塔斯和大衛喬高兩人於2010年被提名為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165],他們並將之前活體器官摘取的調查報告第三版集結成書,於2009年10月發行英文版的《血腥的活摘器官(Bloody Harvest, The killing of Falun Gong for their organs)》[166],該書蒐集了52種不同的證據,證實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行為依然在中國進行著,英文版已在亞馬遜網站上架[167];此書的中文版也於2011年6月出版,可參考博客來書籍網[168]。
加拿大主流媒体《渥太华公民报》对前加拿大下院议员大卫•基尔格的所谓法轮功受迫害的报告提出了质疑,认为強行活體摘取器官為杜撰,以調侃的語氣稱蘇家屯事件為蘇家屯故事。[169]



2012年9月12日,美国国会听证调查中国强摘器官现象。[170]同时,美国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网站,就中共政法委机构活体摘除法轮功学员器官,发表了多项证词,其中之一是中国大陆之外的医生们已证实,他们的病人到中国被移植了法轮功学员的器官(Medical doctors outside China have confirmed that their patients have gone to China and received organs from Falun Gong practitioners).[171]
2012年9月18日,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主席、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非洲、全球健康和人權小組委員會主席、资深国会议员克里斯‧史密斯先生投书于美国传媒华盛顿时代,指出從勞教所获釋的法輪功學員說,勞教所醫生給他們頻繁體檢,特別注意他們的血型、腎、肝、肺、心和眼睛的健康;此精神運動許多成員被拘留時因怕牽連親屬和其他修煉者,而拒絕透露自己名字,从而使他們的生命很容易被用作器官移植。并提到在海外的醫务人员告訴葛特曼先生,“一些用於移植的器官從當時仍活著的受害者身上摘取”。史密斯先生表示:“活摘器官罪行存在的可能性已超越人類承受力,挑戰一切語言極限,使「野蠻殘暴」這樣词汇蒼白無力,是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怖”。[172]

[编辑] 法輪功學員創辦的媒體

中共在1999年開始了對法輪功學員的打压,並運用中國境內的一切官方媒體抹黑法輪功。打压初期,国际媒體也大量轉載了中共媒體的報導,導致部分國家對法輪功的了解可能出现偏差。有鑑於此,海外的法輪功學員決定創辦自己的媒體,以“揭露真相”。如世界各地發行的《大紀元時報》、美國紐約新唐人電視台、希望之聲廣播電台等。在宣佈取締法輪功後,中國政府開始將法輪功設為敏感詞並在中國大陸境內屏蔽包含其內容的諸多網站[173][174]。

《大紀元時報》以週報和日報的形式在世界各地發行,並在人流大及華人主要出現的許多地方派送[175],也接受訂閱(如香港和台灣)。內容除國際趣聞、生活訊息以外,也有相當篇幅報導法輪功宣传的“真相”與中國大陸媒体被禁止报道的负面新闻,其中部分新闻引自博讯等未经第三方媒体证实的新闻来源,其新聞立場與中共媒體對立。在香港,政府雖然加強了對其學員入境的審查,不過台、港兩地的法輪功學員仍可照常的往來。[來源請求]一般以團體旅遊方式的訪港旅客,都能輕易接觸到此報紙。明慧網曾報導稱導遊會告誡遊客僅在香港境內閱讀,不能帶回中國内地,否則將有麻煩[176]。

法輪功學會與新唐人電視台在每年春節,都會舉辦全球華人新年晚會。2008年全球華人新年晚會,由華人所組成的神韻藝術團為晚會表演主力。

泰国达玛卡雅佛教基金会(Dhammakaya Foundation)驻联合国代表罗伯特‧茅森(Robert Mawson) 先生在看了美国神韵巡迴艺术团的演出后表示,神韵触动了他的心灵。「『我认为神韵演出非常精彩,我完全陶醉了!』罗伯特‧茅森说:『我理解这场演出的来源,我也知道中国对法轮功的迫害。我十分喜欢其中的舞蹈、声乐、服装等。』」[177]
韩国佛教大学大观音寺总同门信徒会会长朴世顺和韩国大和尚无一又学(法号)在2012年02月26日于大邱寿城艺术中心观看完美国神韵纽约艺术团的表演后表示,「看了晚会能让人间接的瞭解法轮功这非常好。舞台雄奇瑰丽,很自然地把中华传统文化传播给了世人,真是呕心沥血的杰作。站在佛教徒的立场来看,神韵能够把佛国世界中的殊胜和庄严恢弘的场面栩栩如生的表现出来,太令我喜悦了。」

http://www.cyberiapc.com/gallery/uploads/Other/wolf.jpg天堂大门敞开我踯躅不入,地狱之火熊熊我身似飞蛾, 做个好魔鬼,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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