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abcd1234
警察说因为根据保密法,需要法庭法令才可以追查;而因为我孩子不到12岁,所以无法要求法庭出法令,所以无法追查。
我说,那你怎么知道另外干这件事的人是小孩还是成人呢?如何保证学校及社区安全呢?警察和校长互相看了一眼说:没有其他人。
总之,跟他们已经陷入死循环。
我现在在联系教育局更上面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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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意思是不是因为你儿子是嫌疑人,因没到法定年龄,所以无法得到法庭法令无法追查?
那你们是不是可以报警立案,将你儿子设为被害人呢?有人盗用了他的邮箱,以他的名义作案,要求法庭发出法令追查陷害人?不知是否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