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十里长亭
各位说得很在理。
我为什么说他会去破产或者把公司给关了呢?
是因为他给我签CONTRACT用的是一个公司名。
给我支票呢又用另外一个公司名。
他手里有好几家公司。如果他把资产一转移,把债务放在原来的公司,
你就算告赢都要不回钱。
而且他注册的是有限公司,找个人都没用啊。
气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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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拿回你的钱,你得做点什么。不要先给他找退路,他破产上吊是他的事。
先给下面这个联系吧,只要file了,就会调查。你要是在别的省份,可到加拿大政府网站查询电话。
Employment Standards Information Centre 416-326-7160 (Greater Toronto Area); 1-800-531-5551 (toll free Canada-wide) .
建议同时告他。说气话没用,见他的时候更不要激动。
看看他会不会赖黑人的钱?这不是我猜的。这样的华人多了,就给人软弱可欺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