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卡城老李
1、对于离婚财产分割,该是自己的才要;不是自己的,就不应该要。
为什么要打官司?因为有人想多要。
2、那个女人先红杏出墙,再想多要财产。我觉得这样做,不道德。
如果我是那个女人的话,我自己出墙在先,我已经是有过错在先了;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应该尽量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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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那个女的有你这样的觉悟,也就不会打离婚到这种程度了。一直都不理解,原本好好的夫妻,宁可把钱都给了律师,也不肯为对方让一步。如果双方都是明事理的人就算过不到一块儿,也会好合好散。打成这样的,要么两方都不明事理,要么至少一方是。那当初那好的一方是怎么看上这坏的一方的呢?还是人性只有到了这时候才能彻底的暴露出来。这样想想真的很可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