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 9th, 2010, 20:2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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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菅人命,白大褂掩盖下的黑暗(转贴)
草菅人命,白大褂掩盖下的黑暗(转贴) (注:当我看了这篇文章,总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不知道是该滴血还是应该流泪!医生是一个很神圣的字眼,因为医生代表着救死扶伤!医生的天职是挽救患者的生命!而这里的医生确是剥夺患者的生命!转到这里就是想借助社会万象引起更多人的注意,让医生多讲医德!让医院多些监督!不要再拿患者的生命当儿戏了!转这篇文章并没有恶意诋毁某个医生意思,只是揭示这种现象!) 游医害人,无证行医出人命,报纸上,电视媒体上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报道。每次看到,心里都十分难受,一则为逝去的生命感到惋惜,一则为无良的非法行医者感到义愤填膺。 无证行医固然可恶,但只要我们睁亮眼睛,就可避免悲剧的发生。然而,一些正规医院,甚至一些大型医院中的黑幕,却由于它鲜亮的光环,让我们普通人看不清楚。 这个医疗事故,让我感到的是:出离愤怒。 2006年4月,杭州女孩吴亦冰因感冒发烧入住杭州市中医院。11天后,这个一直被医院诊断为支气管炎的女孩,却莫名其妙地被医院冠以淋巴癌走到了生命的尽头!这个淋巴癌到底是怎样一种病例,居然有如此大的杀伤力。更为离谱的是,住院的前10天,医生都诊断为:正常。然而这个“正常”到了第11天,就急转而下,成了病危通知,且在当天演变成了“死亡”。 当患者家属到医院讨说法时,发现一系列的蹊跷:在给吴亦冰治疗过程中,出现了用硝酸甘油来治疗39.4℃的高热、血压掉到90/58 mmHg了,竟然就让患者多喝点水了事这样的咄咄怪事。 更为夸张的是,杭州市中医院参与吴亦冰西医治疗的多名医生任自立、朱黎红等竟然连西医行医资格都没有!中医穿了个马甲成了西医,前面的怪事也不难解释了。这哪是看病?这简直是取人性命! 办什么执照你营什么业,这是世人皆知的常理!超出你的执业范围那就是违法经营!商人如此,作为医生更应懂这个理,因为你手里捏着一个个病人的命! 对医生来说,懂就是懂,不懂就是不懂,来不得半点虚假!医院也分个中医院、西医院,即使有中西医结合医院,那里的医生也是各尽职责,各负其职,互不混杂,这是行规。现实中,西医开中药方不合常理,而中医开西药方则更是危险,因为,那将会造成致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让我们看看当年给吴亦冰治病的医生任自立、朱黎红的执业医师执业证书:上面登记的执业范围是中医,但他们却一直在西医内科从事西医诊疗活动。这不是拿病人开涮还是什么? 我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中医药局《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对此都有明文规定:依法行医的医生,不仅要取得《医师资格证书》,而且还要经过依法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同时还必须在合法的医疗机构、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从事医疗活动。2007年,北京丰台区南苑医院就出台“禁止中医开西药”的规定。 公民遵守国家法律,医生遵守医疗法规!天经地义的事!中医医生看西医,说到底,就是为了从中享受更多的中间利益!继而不惜草菅人命!中药一副才多少钱?西医化验加配药,够你中药买一大屋子了。 我们去正规医院看病,是给予了医院足够的信任的。我们从来不会去怀疑医生的从业资格,也从来不会去怀疑医生的执业范围。我们把信任交给医生,把希望交给医生,甚至把生命交给医生。然而,杭州市中医院的这些黑幕,让人感到胆寒。 正如品牌店卖假冒商品比小摊贩卖假冒商品更隐蔽,因为他们有一种美好外表的掩盖。所以才说,正规医院的这种跨范围行医比游医还可怕,因为他有了一个响亮的医院名称作掩盖,他有一件合法的白大褂作掩盖。 难道一定要逼着我们每次去医院看病,都要问医生索取《医师执业证书》,看看他的执业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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