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 20th, 2010, 07:27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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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这个规定比较搞笑
http://www.gov.cn/zwgk/2007-11/27/content_817273.htm 九、除依法取得导航电子地图测绘资质的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在使用导航电子地图过程中,不得携带其他带有空间定位系统(如GPS等)信号接收、定位功能的仪器开展显示、记录、存储、标注空间坐标、高程、地物属性信息,以及检测、校核、更改导航电子地图相关内容等测绘活动。 也就是说,在国内,在GPS上存储家的位置,记录轨迹,或者开车兜一圈看看地图准不准是违反有关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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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 20th, 2010, 10:50 | 只看该作者 #2 |
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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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笑,我在国内此行业中呆过
主要是防着日本人和美国人窃取国内资料 说远了, 抗战初期,日本人就排除很多的测绘人员在中国进行测绘工作,7.7事变中日军手里竟有精度极其高的北京城区地图和军事布防图. 说近了,现在的小日本借着投资某些中国的电子地图导航公司的机会窃取中国机密,某些领导借着发展经济的名头无视国家的安全.据说只是采用地图加密和所谓的安全管理的方法防止机密泄露,但实际上效果有限. 这一条倒是用来抓那些未经批准拿着GPS在国内测绘的外国人和未经批准的中国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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