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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年了,就是一直无法想起这部电影的片名。 是一个电影导演的自传,描述小时候对妈妈的爱慕的情感。 因为战争时期,爸爸出去从军了,美丽的妈妈耐不住寂寞,不断地搭上其他男人,每每约会,就把他一起带到黑漆漆的电影院,把他放在一旁放牛吃草, 就这样造就了这位未来的大导演。 导演心目中的妈妈很美,很怕寂寞,很无助。 有一个画面,是裁缝师在帮妈妈量身做衣服,妈妈站在桌上,那个光影,那个身材曲线,那份优雅和气质,使我们真能理解,不论那位母亲多么的无能,在战乱期间无法照顾好自己和孩子,但在他小小的心目中,妈妈还是那么的优美。身为军人的父亲从战场归来后,无法忍受戴绿帽,导致故事的结尾很悲剧 很想把那部电影找出来,也是因为,那是我和文智一起去电影院看的唯一一部电影。那是个平均温度35度以上的酷暑,离他去美国念MBA只剩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我们约在电影院门口见,他出现的时候手上带着一件外套,我看一眼,心里觉得很突兀,但也没多问什么,就走进电影院了。 电影上演到一半,我开始被冷气吹的哆嗦,他很得意的把外套递过来,用微笑向我宣告,“看吧,还是我心细” 。 此帖于 Sep 11th, 2010 02:47 被 Niyama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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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是男女朋友,但是在他的葬礼,当我和几位朋友出现在他家时,他的母亲握着我的手,拿出预备好的戒指告诉我,她连我们的结婚戒指都替我准备好了。 那个晚上,我们替他守夜,为了不让老人家二度伤心,我没有多说什么,决定继续让他们误会,把我当成他们未来的媳妇。于是,那晚我以是他的女朋友的身份,替他挑了2样最后的陪葬品(其中一样是伍迪艾伦的VHS,一样是电影杂志)。 那晚,文智父母把文智生前的房间让给我睡,我一点也不害怕,这是我第一次到他家,却是这样的场合,但我很愿意待在他的房间好好的思念着他。 此帖于 Sep 11th, 2010 03:26 被 Niyama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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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文智认识是大二的时候,那时候有人想给室友小哥(因为很男孩子气,我们叫她小哥)介绍男朋友;反正当时挺闲的,我们这些室友(共4人)为了帮忙参谋,就全都跟去了篮球场。 他们那儿也来一票人,最后男女主角(文智和小哥)都没对上眼,我们倒是打了一场篮球,半夜还一起到校园外吃了宵夜,大伙那晚聊得好不愉快。 我对文智的第一印象就是气质很好,其他外表的部分,我全然不记得。回去以后,我们给小哥参谋,我说我对文智的印象非常好,并鼓励小哥试着和文智交往看看。 小哥大呼不行,她说”文智太矮了,还有点秃头“,她完全看不上眼。 那晚我很疑惑也很震惊,那么明显的外部特征,我为什么完全看不到也不在乎??我真的对文智的第一印象极好呀。 此帖于 Sep 11th, 2010 03:10 被 Niyama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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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智出殡的前夕,我独自待在他的房间,一夜无眠。 于是我开始浏览文智书架上的书籍,就在最底层很不显眼处,我看到了他的日记本,他习惯用普通的笔记本写日记。他这个习惯,我知道。 就在他去美国留学前夕有一晚,他鼓起勇气把我约到咖啡店,决定把他大学时期一部分的日记交给我看。因为我很迷糊,他还把日记中有提到我的部分用红笔圈起来,免得我错过。他决定坐在我的对面,默默的看着我读他的日记,他想记下我当下的表情和反应。 那阵子,我刚从中国旅行回来,和现在的先生刚遇见,还正沉浸在一见钟情的激情,脑袋正处于一片昏天暗地的混沌中。 也就是说,从在篮球场打篮球的那晚开始,我的名字就开始出现在他的日记本里了,一直到大学毕业以后,在他准备托福申请学校出国前夕,他终于决定把日记交给我看。 他说,我大笑也好,一笑置之也好,至少,在出国前,他想让我知道他的心情。 那天走出咖啡店,我们无语,过马路的时候,他一如往常礼貌性的牵着我的手,过完马路以后,他并没有把手放开。 此帖于 Sep 11th, 2010 03:32 被 Niyama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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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情的东西总让人感动。 唉,这情节很象毕业时我和我同学的场面。 没有拉手, 晚自习后我们并肩在郊外散步;分手时, 我们也无语。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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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往天空那一朵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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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yama (Sep 12th, 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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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二到了期末那阵子我刚和男朋友分手,在校园捡到一只受伤的小鸟,因为第二天就要放暑假回老家了,不知怎么,我直觉就是想到把它交给文智照顾。 当我把鸟儿托付到文智的宿舍时,我的眼睛一亮,他房间的地上,散落了一地的教科书以及专业的电影杂志。 他看我对那些电影杂志爱不释手的样子,笑了笑就跟我说,“喜欢就随时来我这儿拿几本走吧,反正我这是长期订阅的。” 我们喜欢看的电影很类似,尤其是离开校园以后,才知道这样的爱好越来越孤独。 暑假期间和文智也只有一次电话联系,那就是姐姐来淡水找我,我借了他的宿舍让姐姐睡一晚。后来他打电话过来询问姐姐睡得好不好,然后附加说了一句 “我的室友说你很可爱。” 大三开学后不久,我又很快的和一位免费教我德文的男孩,变成了男女朋友。当然,变成男朋友以后,我就再没学过德文。 而文智,他是我室友艳婵男友的buddy,他们经常会窝在我室友的房间,我偶尔路过,打声招呼。我这边和文智有关的记忆,也就是他的电影杂志和绅士的风度。 一切似乎就是这么轻描淡写,淡淡然的。 都是到了读他的日记才知道,那阵子其实并不像他表现出来的风平浪静……。 此帖于 Sep 12th, 2010 12:19 被 Niyama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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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咖啡挂店里,文智带着诚惶诚恐的心情,看着我读他的日记。 但是,很不好意思的,看到了好几处,我忍不住大笑出来,笑完以后,我很想当场抽我自己几下,警惕自己不准笑,因为这样对一颗少男的心,是很残忍的。 我没有想到那一年,他打的每一通来找艳婵的电话,都是计算好希望我会在家的时间,他只是期待听到我说一声“喂,等一下 ”,然后把电话转给艳婵 。 我也没有想到,他从我和前男友分手以后,就一直在艳婵房间运筹帷幄和她计划着该不该向我表达,该如何行动,该何时行动? 我更没有想到,他把我送鸟过去,借电影杂志以及替姐姐借住一宿,都当成我对他的暗示,每一次的行动,都造成他一夜无眠,一直问自己我是不是喜欢他?他该不该行动? 而他一切还来不及行动,来不及表达,我就已经有了新男友了,在他的内心,却是经历了激动澎湃,几乎画上了一个高潮却又噶然停止。而这,也是他没想到的。 这,是我们第一次的交错而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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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枫叶 (Sep 12th, 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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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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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的擦身而过是四年以后,当我和那位教我德文的男友分手时,我不知为何又想起了文智……。 我突然想着,我们经常交换讨论电影心得,为什么从没想过一起去看一场电影呢?于是,我打电话给他留言,找他一起去看场电影。 几天过去了,没有回音,几周过去,仍没有回音。后来我也把这事忘了,忙着前往中国旅行。 从日记本才知道,原来那时候,文智的外婆去世了,他回家筹备葬礼,再回到台北听到答录机时,我人已在中国旅行了。他觉得很不巧,在日记中懊恼不已,但是也无奈。 从中国回来以后,我向朋友宣布,我在旅途中恋上了一位只认识一周的旅者,并且这次,我想结婚了。但是没人相信我,他们说一周的邂逅不算数,于是他们开始忙着张罗帮我介绍男朋友的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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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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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和先生当时只认识一周就想结婚,但是,我们还是老老实实的两地相思,分隔三年后才因为电话费太高决定结婚的。那三年,我虽心有所属,但是别人看我却像是一个人在台北,形单影支。 文智咖啡店的坦白行动,也是我从中国回来一年以后的事了。那阵子他刚忙完赴美留学申请手续,我刚入社会工作,于是,我请他每天花半小时教我电脑。好恶补我工作上需要的技能。 渐渐地,上完电脑后,我们会一起吃个饭。然后他又会顺便载我去阳明山的艺校教书。 他知道,我会懒得准时吃饭,经常闹胃疼,于是,他会买好早餐,放在我住房的门口。 这段期间,我们也终于一起去看了那场我忘了片名的电影。我平日是个很独立的女孩,但是接受文智的照顾,一切却来得那么自然。 那天从咖啡店出来以后,我们的关系开始变得有点暧昧……。而那离我准备前往加拿大去探望男友的时间却不到十天。所以,那最后十天的时间,他终于决定力挽狂然,驳回我的心。这次,他不想让第三次的机会再度悄然流过。 其实,我也闹不明白,那最后的十天我们到底算不算是一对恋人了。记得有一次,他送我上火车回花莲老家,两人因为舍不得分开,他临时跳上火车厢,干脆送到我家门口。虽然,我的心里从来没有正式承认过这段感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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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枫叶 (Sep 13th, 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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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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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天后,他送我到机场去找我的男友。候机室里他在我的记事本写上“XX(我的小名)是个小傻瓜,因为,他也不明白,我为什么要守着那一周的邂逅,他认为我这次去加拿大,肯定会幻灭的。 他默默的希望,我从加拿大回来以后会带给他好消息,于是他向家人撒了谎,说他的女朋友在台北得了重病,他必须把去美国的日期往后延期,并留在台北照顾她。推掉家里为他准备的饯别晚餐。我回来的那天,他意外的出现在机场接机。 也就是因为这个谎言,他的母亲认定我是他未来的媳妇,把我的结婚戒指都准备好了,只是万万没想到,那个摆了一年半的戒指,却是在文智的葬礼上交给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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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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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机场一看到我幸福洋溢的表情,文智就失望了,从机场到我家,我们没有说一句话。文智第二天就要上飞机去美国,但是他千辛万苦等到的却是一个冷漠不说话的我。那天离开我家前,他终于悲恸的哭了。 没有任何话别,第二天他就上飞机前往美国了。背着无情的罪名,那天其实我也难过胃疼了一天。 在美国,他开始每天写一封信给我,但是从来没有寄出去,全部夹在他的日记本里。 除了在我生日的那天,我收到他传真过来画的的一个大蛋糕以及一篇散文。那篇散文,我一直保存着,以前也曾经在随笔发表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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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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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文章写于1995年11月, 时间预设在1998圣诞节,作者却于1996 圣诞节前两天车祸去世于美国西岸大峡谷,所以此文假设内容均无法发生。 Vi 从加拿大回来,我们已经四年没见面,Vi 是我很珍惜的朋友,我们却各自走了一段不同的路。她迷恋深山、草原、河流,我则因工作熟悉都会生活的一切,五光十色的繁华洋场。记得Vi说,最美丽的星空在中国草原上,我则述说摩天大厦的顶楼鸟瞰灯火璀璨的城市。她告诉我如何在山中发现人们宽广的心灵。我告诉她 Cappuccino 的 aroma 以及 Woody Alan 的 Big Apple, 上次分手前,我已准备到另一个对岸念书,她谈着曾有的恋情和不安全感,许多段爱情,因为不同路,无疾而终,因为未曾逢时,而渐渐淡去。我觉得一个女人太飘泊了,她说害怕这些不确定的种种。 这四年里,发生了很多变化,女人的化妆,从浓眉大眼,白的惊人的粉底趋向于平淡自然,不涂眼线,更像一个真实的女人。女人的衣服,不用装胸束腰收肚,婀娜多姿,我们可以穿牛仔裤配西装上衣,少修边幅,只要觉得舒服便可以,似乎每一个人,都厌倦了装腔作势和虚假的面目,只想做一个无拘无束的人。 之后由森罗的楼层堆砌,跳到一个北方小镇,那里的田野是四季分明而层次有序,给人更大的空间去放纵自己,随手由黄发小女孩手中接过散落的枫叶,一片片的夹在手记中,由租车和地铁的旅行方式,转到Camping and biking 出现在George Lake的 的湖滨。结束东岸的课业后,减去留了一年半的头发,到了西岸参与朋友的电脑公司,周旋于1/4血统的华人和老外之间,在practicum即将到期放弃了green card的申请,带着没寄出的三十多封信回到这里,一年以前。 突然有一天,我很想念Vi, 因为无法联系她而感伤。我很想看中国草原上的星空,很想回到小镇去,躺在流水边。我已厌倦了营营役役,挣扎求存,累计财富,为了不可知的未来。我们力求灿烂,最难求的,却是自由。 今天,跟Vi在餐厅吃饭,她移民过去刚满一年又65天,看见邻桌的小男孩点了一个儿童餐,那只盛满儿童餐的盒子是一艘帆船,食物七彩缤纷,粉红色的甜点吸引极了,我问侍应,我可不可以要一个儿童餐,他尴尬地说「儿童餐只卖给小朋友。」我说大人有时也像小孩子,他笑着走开。Vi说我幼稚,我反驳,我只是童心未泯;就好像近来洗澡洗得很闷,便一口气买了二十多种不同香味和颜色的泡泡乳。每天试一种,又买了一只可以浮水的唐老鸭陪我入浴。生活有时很疲惫,童真是最好的按摩疗法。 Vi说,她喜欢的男人很单纯,会给她许多梦想,会每天种一朵法国菊给她,她一共拥有四百一十五只法国菊。这种男人,会令女人想要跟随她。我喜欢童心未泯的女人,一个童心未泯的女人,这种女人会令人好想呵护她。然,童心未泯的男人,却叫我担心,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会安定下来。 人的矛盾是,一直渴望长大,长大以后,却害怕失去童真,因为做一个成人,总是要面对很多挫败。可是,我想,当我们面对挫败和失意,仍然可以在某些人面前坦然地相信希望在人间,这一份天真,不是最难能可贵的吗? 最幸福的是,可以做一个天真的女人! 12/25,1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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