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 7th, 2011, 13:06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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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立法管理那些在食品里乱掺东西的人
不需要罚太多款,只要让他们把掺东西挣的掏出来就可以了。 然后,他们从业几年,就判几年。 最重要的,是把他们掺在食品里的东西闹明白,掺了什么用了多少,平均到他们蹲大牢的年份里去,把同样的东西给他们服用下去,不肯的直接注射。 一举多得,你掺了的将会回到你的肚子里,这是因果。 你掺了的你也试试,这为医院节约了白老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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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7th, 2011, 19:18 | 只看该作者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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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至于你说的什么曲解法律条文或者别的,那是执法的事情,难道你觉得除了火星还有哪里不会发生执法犯法的问题么? 立法的原因,就是为了震慑犯罪,而不是为了防止执法犯法之类的问题。至于什么理想化之类的问题,难道这次发现了三巨清安就立法不准这个,下次发现了地沟油就单独立法禁止那个,什么工业原料挨个等着用了再设立对应的法律?真不知所谓。 台湾这次,就很简单,罚出所有的所得,关三十年,把他掺进去的东西按三餐掺进饭里给他吃,还有饮料也不用全销毁了,再掺点就给他享受不好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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