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 |
Junior Member
![]() ![]() 注册日期: Mar 2007
帖子: 2
![]() |
![]()
我有如下问题在这里请教: 本人结婚10年了。我2006年五月登陆并工作在加。我一人已在加熬了一年。老婆女儿春节前拿到访问签证并且4月来加。老婆是现役军人。我们准备做境内团聚。但老婆今年六月才能转业拿到身份证和户口(那时她人已在加)。 请教: 1。军人身份可否办团聚。 2。访问签证是六个月,可续签到一年。请问:一年内递交团聚资料后可以继续留在加还是指六个月内必须递交。 3。他们的医疗保险在访问期间如何处理?因为我们想要二胎。小孩上学需交很多钱吗? 4。看了个各位大侠的帖子。学习了很多。但仍觉得很复杂,有很多问题。请有境内团聚经验的大侠留个联系方式以便请教。本人联系方式:cnsafin@hotmail.com,514 836 9879。 多谢!!!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