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 29th, 2007, 14:01 | 只看该作者 #42 |
伟大光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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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的意思很清楚: 1. 如果强行抽了血, 那是党对你的关心,对你的爱护,当然要抽。 2. 如果没有抽血, 那这个规定等于没有, 也不行。不抽你,你要主动找抽! 这不仅提升到立法的高度, 而且也到了执法的高度, 回归祖国立马给鸡的匹做点贡献比你在国外上100个帖子说我党好还有用。总之一句话: 就是要证明政府是一个受人民拥戴的政府,不抽你,你不知道这是为你好。 所以, 是否抽血已经非常重要了。 |
使馆最新工作指示如下:1 凡说GCD坏话的,i)一律先打成轮子辱骂之;ii)一律转移矛盾,就说他们攻击中国人。2 鉴于 《大纪元时报》影响越来越广泛,继续实施偷报活动,但后果必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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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29th, 2007, 17:54 | 只看该作者 #43 |
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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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支持中国政府采取的“关于持中国护照中国人在国外居住一年回国须抽血化验爱滋“规定,如果条件允许应该实行不管其在国外居停长短,只要踏进国门就给来一针,谁知道他们都在国外干过什么偷鸡摸狗的勾当,不得不防呐。 这个规定充分说明中国政府是个对国民忒负责的政府。 外国公民暂时就别给他们扎针了,毕竟国家的医疗经费比较紧张。 短期旅游的外国公民呆两天就滚蛋了,要是给查处来问题,你说给治不给治,给治谁出钱?,限期离境很可能惹上“人权”的麻烦,不如加强国民的教育来的实际。 对于常驻的外国公民都会有例行体检,捎带给测一下,如果有问题一定要负责任的治疗,他们身后都有财大气粗的老板,决不会欠费不交。 如果某些国民不听招呼弄来病毒,内部毕竟好办了,对哪个放毒的外国公民中国有关方面也不能不负责任,通报给其国家的有关机构,他们对其是讲人权呐还是不讲人权呐,不干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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