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 21st, 2008, 19:28 | 只看该作者 #207 |
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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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的时候我去过一次,那个女的很悠闲的坐在那里,表情轻松,律师喷了3,4个钟,她在那里扣了3,4个小时手,就是说完全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过失。律师是警察找来的,我认为完全不可信任。态度很差,法官问什么时候再开庭,对方律师说随时,她叽叽歪歪半天,说这天有这个事,那天有那个事.她很有名????曾经法官打断她的话一次,问怎么定义行人已经开始过马路。她沉默了半天看她手里的东西。她找什么呢?难道她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吗?反而感觉对方律师咄咄逼人的不停的说,她回击的时候,就是不停念她手里的东西,那个语调很闷很低,一点活力都没有。 总之,重视程度不同。如果再找这个女律师,多少证人多真的证词都没用。而且法官信任了一个可能自己都有责任的老太太。那条路很多人都走过,视线好不说,而且从路口拐出来到事发地,很远的距离。老太太说她刚拐过来就看见行人在路口要过马路,但是肇事者还是加速到60,而老太太停车地方也接近人行道了,就是说她可能打心眼里也没想让。再有,60公里的速度,能把人撞出25米远?怀疑。感觉上老太太和肇事者是一伙的,起码老太太明白她可能处理不好会有麻烦。即使这样,法官还是义无反顾的相信了老太太的话,而且对于其他证人,种种理由说他们的证词不可信,很有意思的。再有,TRUCK司机看见前面有车停下等行人,后来看出事就跑了,后来警察让他把车挡住路口。为什么法官不信?疑点太多太多,人的疑点也太多太多太多。要知道,那条路上开60的速度感并不强烈,稍微刹车也不会把人撞出去25米。而且她低头找什么呢?找刹车?那肯定是来不及了。 所以以后大家开车不用担心这个那个,就咬死一句,没看见,行人自己往我车上蹦的。这是法官原话。还有,压根没有陪审团,法官独裁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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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21st, 2008, 20:32 | 只看该作者 #210 |
华疯小混混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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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案子,我一年前参加过女孩的追悼会,也捐过款. 对于受害家庭,我想说的是: 失去了亲人会很悲痛,但是生活还要继续,不要对法律判决或者赔偿寄于太高的希望.在加拿大,法律诉讼是个漫长的过程.最后的赢家只有律师.这是我切身的体会. 在这个案子里,肇事者的家庭虽然开的是BMW,但是BMW在这里实在不算什么.官司已经打了一年半,即使请一个普通的律师,费用也的将近20万.就象GETNEWJOB所说的,那个女孩的老爸可能已经快破产了. 刑事诉讼失利了,还有民事诉讼,那将是一个更漫长的过程,更不要指望保险公司能赔很多钱. 这里的法律是这样的,为了一条丢掉的裤子,能打6年的官司,花半个MILLION的律师费.不付出代价,天上不会掉陷饼下来. 不要相信律师,哪怕是"大律师","名律师",他们是地球上最不值得相信的人,当然,你很有钱,可以除外. |
一天想到归去但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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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22nd, 2008, 00:21 | 只看该作者 #214 | |
我是农民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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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陪审团决定:16万精神赔偿,135X2=270万惩罚性赔偿! 法官决定:16万精神赔偿,16X3=48万惩罚性赔偿,共64万。 案子开庭宣判前庭外和解。经典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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