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 29th, 2008, 01:48 | #1 |
IT activ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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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学生被害引起动乱 贵州瓮安县政府大楼被烧(组图)
女学生被害引起动乱 贵州瓮安县政府大楼被烧(组图) 倍可亲 京港台时间:06/29 向您播报 消息来源:倍可亲新闻 字体: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版 女学生被害引起动乱 贵州瓮安县政府大楼被烧(组图) 倍可亲(backchina.com)倍可亲综合大陆网络报道:一中学女生被奸杀,被害家属觉得公安局没有公正处理,因而引起此社会事件。最后导致政府机关被烧。 据来自新华网的消息,事件发生后,贵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立即指示要求尽快妥善处置。贵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崔亚东迅速赶至事发现场,指导当地党委、政府处置和平息事件。至29日凌晨2时,参加动乱人员缓慢散去,事态没有进一步扩大,瓮安县城秩序目前已基本恢复正常。 中国一些执法机关如同黑社会,一部分地方官员如同黑社会老大。本来一些容易处理的社会不公事件得不到公正处理。民众早把怒火压在心里。很容易引起民众事件。具体到本事件,其前因后果众说纷纭。现在将几种说法都列出来。让读者自己判断。无论原因如何,至少该地区老百姓心中有长期得不到伸张的极度不满,该地区政府和官员得不到老百姓的丁点信任是显而易见的吧。至少这种事件是不能用不明真相就能解释的。 说法之一:一个瓮安县三中15岁的女生被两罪犯轮奸并被杀害。由于二两罪犯在公安局有关系,公安局的把罪犯给放了。被害女生的叔叔是老师,去公安局理念经,也被公安局的人打死了,他的学生些又去闹。现在搞得全城的人都去烧。 说法之二:贵州瓮安三中有个女孩晚上被奸杀了。罪犯用钱把政府有关官员收买了。群众不爽。鼓动中学生和小学生起来造反。 说法之三:贵州省瓮安县的公安局里面的一家亲戚把本县三中的一个15岁的一个女生轮奸了。公安局把那个人抓进去一天就放了。但是怕告到上面 ,公安局的派人去偷尸体。受害者的她叔叔是一中学老师,也因告状被公安局打成重伤,父亲也被人挑断脚筋。 现在县城里面的一片混乱 ,县政府全面封锁,外面的记者进不去。据最新消息:遵义、贵定的武警正在通往瓮安路上。先前的防暴警被火烧在公安楼上下不来了。现在连邮电局那些都是人山人海 。 说法之四:贵州瓮安县三中一女学生上周遇害。近日死者家属与警方发生剧烈冲突,引发骚乱。死者一家属被警方暴打,生命危在旦夕,激起民愤。 瓮安-----社会治安------乱!乱!乱!乱! 说法之五:上周六瓮安三中一女生的尸体被其家属从河中捞起。家属向警方反映:死者在出事前几天被几个社会青年叫去。第二天就有人告诉家属其姑娘可能被人推入河中。有可能是被人强奸后害死。警方未作全面尸检,就认为是跳河自杀。警方对有关嫌疑人也未作强制措施,对家属提出的全面尸检要求不予理睬,最终引起家属和群众强烈不满,随后引发冲突。至今女孩的尸体仍旧未作处理。请相关媒体予与关注,家属联系电话(谢新发13885460853) 说法之六:贵州瓮安县公安局办冤案,引起民愤!贵州省瓮安副县长的孩子跟另一个孩子把瓮安县三中一女生强奸并杀害丢入瓮安县西门河。公安局只拘留了五个就时就将其释放。死者家属到公安局报案,公安局反将死者亲叔叔打成重伤,放出后公安局再唆使黑社会再毒打其叔叔。至其叔重伤今日下下午4时左右许医治无效死亡。她叔叔的妻子也被打成重伤。现被关在公安局。脸部破相。瓮安县公安局黑暗如此,引起社会公愤。瓮安四所中学学生到公安局请愿。公安局又出动武力镇压,至使学生和一些人民群众焚烧了公安局并掀翻和焚烧公安警车十多辆,现在事态越闹越大。 说法之七:另据香港明报报道,死者的干爹谢新发向明报表示,死者是15岁的中二学生李树菲,本月下旬在县城的河边被两名当地无业青年强奸后掐死并抛尸河中,当地公安局逮捕疑犯后次日就将他们放走。谢新发说,死者家属到公安局要求全面尸检并调查详细死因,却遭到殴打,死者的叔叔被打致精神失常,送院后不治瓮安县,公安局,政法委。谢新发说,死者的几名同学昨日下午到公安局拉起横额请愿,随后不断有民众加入,共有数万人。 查看所有相关视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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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30th, 2008, 01:38 | 只看该作者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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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官方媒体是如何"黑白颠倒,乾坤挪移"的吧(转自新浪)
http://news.sina.com.cn/c/2008-06-30/083115841832.shtml 贵州瓮安县打砸烧事件中数十辆车被焚毁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30日08:31 金黔在线 金黔在线讯 6月28日下午,瓮安县城发生一起严重的围攻政府部门和打砸烧突发事件。一些人因对瓮安县公安局对该县一名女学生死因鉴定结果不满,聚集到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在县政府有关负责人接待过程中,一些人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冲击县公安局、县政府和县委大楼,随后,少数不法分子趁机打砸办公室,并点火焚烧多间办公室和一些车辆。 事件发生后,贵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尽快妥善处置,贵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崔亚东迅速赶至事发现场,指导当地党委、政府处置和平息事件。29日,围观人员缓慢散去,事态没有进一步扩大,瓮安县城秩序基本恢复正常。 记者从县政府有关领导处获悉,该女生溺水身亡后,县公安局依法进行调查验证,并作出检验鉴定,但因死者家属情绪反复,拖延数天后仍不接受死亡原因鉴定结论。此事后被少数不法分子煽动,导致事态扩大。 6月28日深夜,记者赶到瓮安县城。在大街上看到随地有乱石块、砖头、碎玻璃碴,有两辆被焚烧的车辆翻在路中。在县政府门口,围观群众在宣传车的劝说下缓慢散去。几个路口,民警和武警战士正维持现场秩序。进入县政府大院,记者看到县公安局、县委、县政府大楼不同程度被烧,数十辆被烧过的车辆横七竖八地躺在大院内,情况惨不忍睹。 采访中,县政府负责人介绍说,在事件整个过程中,政府工作人员和公安干警反复向现场群众作解释说明疏导工作,表现了最大的克制和忍耐。但少数不法分子却丧心病狂地殴打政府工作人员和公安干警,并冲进一些办公室打砸一通,并抢劫了一些办公用品,最后竟放火焚烧办公楼和车辆。 事件发生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作出重要批示;公安部,贵州省委、省政府,黔南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宗源,省委副书记、省长林树森要求,尽快依法妥善处置;省委决定成立处置瓮安“6·28”事件工作组,省委副书记王富玉,省委常委、副省长黄康生,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长崔亚东,副省长刘晓凯,省武警总队长周爱民,省武警总队政委张生枝及时赶到瓮安,与州委书记吴廷述、州长李月成等领导亲临现场指挥;县委、县政府迅速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指挥长的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劝说疏导组、事件调查组、政策舆论法规宣传组、交通管控组、信息上报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善后建设组等8个应急工作组开展相应工作。武警总部副参谋长薛国强从北京赶到瓮安指导处置工作。 29日晨6时,为发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州委书记吴廷述在瓮安召开了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传达了中央、公安部、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有关指示精神。州委、州政府要求各部门和全体领导干部发挥政治优势,深入基层了解情况,通报事件真相,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引导群众自觉维护稳定,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采取积极措施,把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乡镇、部门、社区,努力使秩序尽快恢复。 经过州县各级干部、公安民警、武警官兵大量辛苦的基础工作,至29日下午,县城秩序基本恢复正常。瓮安县委、县政府表示将在省、州的领导下,努力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来源:贵州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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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30th, 2008, 06:28 | 只看该作者 #14 |
伟大光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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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抗议先锋是中学生
示威抗议先锋是中学生 贵州瓮安骚乱最新视频: http://www.peacehall.com/news/gb/chi...06301658.shtml (博讯北京时间2008年6月30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从“中国公民监政”提供给博讯的视频判断,引文贵州瓮安骚乱起因是女生遇害,事件中最活跃的是中学生。目前政府一味维护当地官员的说法,置民怒于不顾,不排除抗议示威蔓延到其它省市的可能,因为网民已经对此十分的不满和愤怒。以下是“中国公民监政”对事件来龙去脉的爆料,非常令人震撼。 中国公民监政会强烈谴责贵州公安的黑箱操作 (事件全部情况) 中国公民监政会全体联署人强烈谴责贵州公安的黑箱操作与行政不作为,并敦促中共当局立即实行政治体制改革,允许中国公民自主自发联合,成立监政会,长期监督政府和所有官员,从根本上彻底杜绝和避免这类群体性事件的再发生。 事件全部情况: 1、死者: 1、李淑芬(音),15岁,瓮安县三中初二学生,成绩优秀。 2、李淑芬的叔叔,玉华中学老师。 3、目前尚不知姓名,6月29日上午被警察开车撞死。 直接凶手: 1、王娇娇(音),女; 2、王娇娇的两个表哥(搞铝合金装修)。 3、包庇凶手的警察 死者李淑芬与王娇娇关系: 同学,并且同在一个房东家租住上下楼。 王娇娇及其表哥与公安、政府等部门实权人物关系(版本不一): 1、据说是公安局局长的亲戚; 2、据说与县委书记王勤是叔侄关系。 事件发生已有七八天,2008年6月21日晚,王娇娇(音)约同其两个搞铝合金装修的表哥将李淑芬(音)叫出去,将李淑芬轮奸并杀害,抛尸瓮安西门河。晚上11点过钟,李淑芬的哥哥报警,警方到现场后,称没有工具不予打捞。李淑芬的叔叔(瓮安县玉华中学老师)闻讯赶到,在受害者房东家借到楼梯等工具将其遗体捞出。据知情人说,奸杀现场发现卫生纸、避孕套、血迹满地。凶手被抓到后,因为凶手和公安局及政府等部门权力人物的关系一天后即释放。 事后县公安局将受害者的叔叔带走,并要求其承认受害者是由消防队或者警察打捞上来的,其叔叔不同意,双方理论不成,公安局人员将其暴打一顿后赶出来,随后,受害者的叔叔在离公安局不远的地方被社会上流氓用铁棍、秤砣等暴打成重伤(据传是公安局叫社会上的流氓所为), 送到医院靠输氧维持至6月29日凌晨三点死亡。李淑芬的姑妈去公安局理论时,被公安局内人员打伤并将其头发剪烂,还不准她给幼儿喂奶。 事情传到受害者的叔叔所在的学校,引发了广大学生的愤怒,他们始进行示威游行,组织到政府讨公道,政府不理,遭到警察驱赶和毒打,将四五个学生打成脑震荡、断腿、断手等重伤。公安局甚至放言,谁敢站出来说话就抓谁,即使把胡锦涛喊来都是这样子。政府部门包庇凶手的这种凶横态度终于激怒了学生,他们于6月 28日下午将公安局一楼烧光,砸烂七八辆警车,学生的行动得到了全城百姓的支持和声援,一时间政府门前聚集了上万人,随着全城人民的愤怒不断高涨,晚上学生们将县政府大楼点燃。示威的学生声援的百姓与政府机构的冲突进入对峙状态,6月29日凌晨四五点钟,聚集在县政府前的人们逐渐散去,只还有一小部分学生的时候,警察又开始逞凶,据政府附近居民所见,他们将数十名学生抓来跪在地上死命毒打(据说有人被打死,警察旋即将其拖走),6月29日上午警察封锁通往县政府的所有路口,在封锁过程中开车将一学生撞死。 从6月21日晚上事发到6月29日这几天中,受害者家属在将李淑芬遗体打捞上来后,一直在河边守护,期间,李淑芬的父亲上省政府告状,目前已经失去任何消息,其母亲已经疯掉。公安局和县政府多次施压要求立即将受害者埋葬,目的没有达到。多次有数十人去抢尸、偷尸,也因守护人员奋力守护没有得逞。愤怒的学生、百姓要求上告的签名上万,捐款达七八万元,但被警察抢劫并烧掉。据传州政府曾前去调查,但被县里面半路拦回,当地有记者想曝光此事遭到警察毒打。由于民愤难平,法医在多次受阻后终于得以验尸,发现受害者死前被下药。 6月28日县里面还切断了所有通讯,全城无法和外界取得联系。据传省里面有关机构和人员在事发不久即知道这回事,但因省公安厅一副厅长和凶手有亲戚关系,一直将此事压下不准调查。随着事情越来越恶化到几乎无法控制,政府机构调集了各周边县市警察、防暴队、武警(据说还有昆明军区一个师的部队)前往进行镇压;省里开始有人下去,新华社等媒体开始介入采访。 但目前的瓮安县在光天化日之下,依然一片黑暗,6月29日上午政府在公告中对此事的定性为非法集会、"打砸抢烧"事件。以此定性,为要求正义、惩治凶手的学生、百姓很多将被冠以反国家、反社会等罪行,一生被打击迫害,学校老师将被冠以教唆不明真相的学生和百姓冲击国家机关等罪行……可怜那些被打死、打伤、打残的学生,他们都是中小学生,十一二岁的大好年华,政府就是用这种行动来为他们树立榜样、认识社会的吗?法律何在?公平正义何在?天理何在? 0(来自:59.51.202.*)2008-06-30 0932 这几天刚好在看X 挡案,我觉得中国需要一个类似FBI的这样的独立的调查机构,他只对事实真相负责. 我觉得背后的故事,我们或许永远都不知道! 一个女学生遭到奸杀的刑事案件,为什么会演变成万名群众示威抗议、以至于焚毁县公安局和政府办公大楼?类似群体性事件近年来在中国大陆此起彼伏,动不动就是以数千、数万名群众集结抗议,暴力事件不免频繁发生。 对于28发生在贵州瓮安的群体性事件来说,大陆媒体只有一条发自"新华社"的定调性报导,称"贵州省瓮安县发生一起打砸烧事件",大陆其它媒体只能转载"新华社"这篇总字数不到三百字的报导。 这仅是大陆事后的处置手段,但长期以来,大陆民众对政府官员及媒体、尤其地方政府官员的信任程度大为降低;对于政府的错误作为或不作为,不论是几手传播,大陆民众都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寻求自力救济。 民众只相信政府必然为恶,与起身向政府抗议之间,仍有一段距离,民众必须拥有一定的"动力",即"激励"因素在内,才会"该出手时就出手"。一个十五岁的女学生被奸杀,在什么样的社会,才可以鼓动万人上街? 每次群体性事件,参与者中绝大多数为"无相关利益者",这些人既不是受害者,也与受害者素不相识,他们参与群体性事件的原因,与其说是基于"义愤",不如说是长期积怨太深的缘故。 近年来,大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地,多数在一些快速发展、变迁中的县城。发展与变迁,有时意味着财富的重新分配,有人的"得到",意味着占有绝对数量的另一些人的"没有得到"甚至完全"失去",这在土地开发或拆迁问题上尤其严重。这是大陆群体性事件频发的最主要原因。 早有人说,大陆的改革开放已经失去"共识",因为许多人越是改革、越见穷困,而藉由群体性事件,让这批参与者已经走向了改革开放的对立面。 经济改革涉及利益的重新分配,最终只能靠政治来解决。"政治"原本就是一项利益重新分配的工作,但就大陆现有体制来说,所谓"人民代表"其实连他自己都代表不了,媒体仍被视为"党喉舌",政府的施政得不到应有的监督、人民的声音发不出来,最终才造成群体性事件频传频发生的恶果。 贵州瓮安这起群体性事件,最少包含地方政府长期腐败、地方经济发展造成的分配不均、民众对(地方)政府长期不信任、政府缺乏监督等多项因素造成,而解决之道,必须只有允许大陆公民自发自主联合,并成立合法监督政府和一切官员的组织,才能彻底从根本上杜绝这类问题的频繁发生。 http://www.gmjz.org/bbs/index.php 公民监政,铲除腐败,共建和谐,公正公平!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Modified on 2008/6/30) (博讯 boxun.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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