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 23rd, 2011, 23:22 | 只看该作者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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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
如果你是死者的亲人、朋友,你说这话,我能理解你的心情。 否则,我认为你比药加鑫更坏。 我和你无怨无仇,应该也不认识。仅仅因为我认为药加鑫不应该被判死刑(我和药加鑫一点关系也没有),你就说我是垃圾,咒下次杀的就是我的家人。我和你没利益冲突,你都能咒“下次杀的是我的家人”,如果你处在药加鑫的状况下,你面临着可能因被害者要求巨额赔偿而可能倾家荡产,你决不会比药加鑫好。 很多国家事实上都废除了死刑,相信应该有很多人犯了比药加鑫更大的罪,仍然根据法律活着。 想想辛苦把药加鑫培养成大学生、钢琴十级的双亲,他们犯了什么罪,从而让他们失去独生儿子?药加鑫寒窗多年,一惯守法,还未踏入社会,仅仅因为一时冲动的几分钟,连条性命都不能保存? 捅八刀和捅一刀区别很大吗?捅八刀只是反映了当时的慌张和无助,捅一刀而毙命才能更反映凶手的凶残。 顺便贴一下网上资料: http://legal.people.com.cn/GB/43027/43503/index.html 关注死刑的存与废 关于死刑的存与废的问题,在世界范围内已经争论了200多年。自从1764年意大利学者贝卡利亚提出废除死刑的见解以来,人们从尊重生命权和天赋人权的角度,对废除死刑进入了广泛深入的论证。由于死刑有着久远的历史,它既是一个最古老的刑罚方法,又是一个被认为具有最大威慑力的刑罚方法,因此人们对于死刑的存与废,产生了重大的分歧认识,始终没有得出统一的废除死刑的结论。就世界范围的情况来看,欧盟各国事实上已经废除了死刑。 ……………… 废除死刑进程 1966年,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第6条规定,不得任意剥夺人的生命,并强调,在未废除死刑的国家,只能对犯有“最严重罪行”的人判处死刑。1989年,联合国又通过了《联合国废除死刑公约》(第二选择议定书),要求每一缔约国应采取一切措施在其管辖范围内废除死刑。 据统计,目前全世界已有111个国家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废除了死刑;自1990年起,平均每年有3个国家废除死刑。我国的香港、澳门也已废除死刑。 在发达国家中仍执行死刑的,现在仅剩美、日两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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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 25th, 2011, 22:59 | 只看该作者 #57 | |
月光光,心慌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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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显然他的双亲没有注重人格教育,导致药自私至极,凡事都站在自己角度考虑,这一点从他父母自药出事后以“因为担心以后外出打工受影响”为由一直为曾露面可以看出什么叫做“上梁不正”。他们的儿子是独生,那么张妙呢?她父母,丈夫,子女的情感呢?今后如何教育她的子女?“一贯守法” 就能成为拿刀杀人的护身符?幸亏他还未踏入社会,踏入社会后事业的压力,生活的落差,难保不会促成下一个杀人狂。 显然你的理解和正常人不一样,通常情况下捅一刀说明其慌乱无助,能及时收手没准儿还能让人看到些许人性,捅八刀只能说明极度凶残,毫无人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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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联:该吃吃、该喝喝、有事别往心里搁。 下联:泡泡澡、看看表、舒服一秒是一秒。 横批:不能白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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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 jo (Apr 26th, 2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