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 31st, 2008, 14:4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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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伙对合伙做生意都是什么看法?
我也知道合伙是很麻烦的事情,多一个合伙人基本上就是多一个老板,除非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操作能力特别信任,也就是有一方具备全局把握上的权威性,双方对生意过程中的坎坷得失不会太紧张,尤其是要有很好的合作精神和宽广胸怀,一句话,心态和习惯最重要. 所以很多人在生意小的时候,都宁愿一家一户地做,开夫妻或者父子店,少了很多麻烦.这完全可以理解.起步的时候,家族生意还是比较方便的. 不过咱们移民也不是每个人都有条件开父子,兄弟,夫妻店吧?有没有可能找一个陌生人,比如网友,一起创业呢?当然开始肯定要经过很充分的沟通了解磨合.我这里说的主要是指就以往来说,大家就是陌生人,不是同学朋友老乡,甚至也不是同学朋友老乡的同学朋友老乡. 其实我觉得很多人都有创业的想法,但是单枪匹马就少了很多勇气,如果有人合伙,虽然麻烦是多很多,但是心理上的抗压能力还是会好很多的,对起步阶段应当是得大于失的,也可以做起来后分家开分店啊.市场这么大,要竞争也是和那些没做过合伙人的竞争,和自己的合伙人没啥好争斗的,就像高考不是和自己班上的同学竞争,而是和全省或者全国的同学竞争.认识到这一点,对身边人不就该放宽心地去帮助和合作了嘛? 大家对这个问题是怎么看的?解决了这个问题,说不定有更多的朋友可以走更宽的路子,大家说是不是? 诚意讨论,欢迎畅所欲言.因为俺就想找个合伙人啊,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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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1st, 2009, 00:22 | 只看该作者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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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而作大
作生意,一个人,一家人也可以.但要想作大.作起来.还是要合作.合则利大于弊.但中国人不擅于合作.也不倾向合作.易分难合.搞不好还会麻烦,后遗症. 所以要想合作,重点要放在合上,而不是作.把合的优势发挥出来.大于单打独斗的结果. |
孱头芦苇山间草,股市卡市2B捣糨糊。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宜将胜勇后追穷寇,不可估名学霸王.克强近平.阿根挺大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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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 TORONTO VANCOUVER 此篇文章之用户: |
eliw (Jan 3rd, 2009) |
Jan 3rd, 2009, 14:27 | 只看该作者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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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楼的朋友看来有过沉痛经验,属于坚决的反对派或者悲观主义者。 还好,还有另外一半的朋友持保留性的乐观态度。 我的经验,是双方都有道理,不过总的说来还是,1.中国人合作精神较差 2.不是不能合作 3.要做大需要合作。 那位猜测我在这里想当然的朋友,两个猜测都武断喽。 身边一案例,我方资金,他方技术,他负责运营。公司刚赚钱,这哥们凭着这点成功的名头,人家找了个更会做生意的,直接釜底抽薪,逼资方低价出售公司给第三方,第三方私下给这哥们几十万好处费,然后全盘子接过去人家继续做。这样前期的投入和风险就只有我方承担了,前期的客户资源,研发基础,已经成形的公司,人家两方轻松得利。 人家逼宫的时候,就是当面直言,要是不签字,我带着全套人马一撤,你们就回笼一点卖设备钱吧,库存货物,应收账款,不能按期交货的赔偿。。。,全完!我现在给你们的价钱比那高,你们知足吧。那时候看着那张无耻的脸,真TMD杀人的心都有啊。目睹过这种局面的人,还会对合作的难处没了解吗?那张无耻的脸,什么时候都历历在目啊。 崩了。人家带着全部的技术资料和公司主力走了,和第三方开新店了。因为此前此人从公司拿了几十万买豪车一部有证据可查,前东家恨不过,走法律途径了,把他拘进去呆了一段,第三方的新公司离不了他,拿钱把他买出来了,因为前期的基础,当月人家就盈利了,不过无义之人是改不了的,几个月后,那个会做生意的第三方,因为不能满足他的要求,就遭遇老东家的局面了,人家还说,你有什么证据花钱买我出来了?再说,我也没请你去买啊,这个帐我不能认,那时那个会做生意的投资方啊,怎样一个痛心疾首的祥林嫂啊。 留下老东家的那个烂摊子,做过工厂的朋友应当知道,那可比一般的贸易公司投入大周期长复杂性高的多,烂到几乎不可能爬起来的地步,临时报佛脚,找有技术的继续做下去,三任技术的头,一任市场的头,除了一个技术的头因为不能胜任被解雇外,其他四位都做了一段发现这生意可行,就出去自立门户了。5年连续亏损,连累的资方的主儿住的房子都抵押了,可在第三年的时候找的一合伙人,却历经风雨合作下来了,就是上面哥们说的,谁也离不开谁了。当然磨合过程中的双方的隐忍宽容退让的度量,也是上面一位朋友说的,需要不一般的度量。但是无论如何,合作下来了,5年后公司扭亏为盈了。 当然,损失的商机和时间不可估量,如果最初的技术合伙人不折腾事的话,凭当时资方给他的条件,他的今天也绝不是今日名声扫地卖房卖车的局面了。 这个案例说起来就那么几句,可是其中的艰辛曲折惊心动魄,不是寥寥几句能说明的,而内心的体会更是复杂难言。目睹过这个案例后,对合作的体会哪里还会想当然呢。 也就是因为这个,觉得自己是个很好的合作伙伴啊,不说就具有不一般的度量,那至少也不是”生驴子“级别的了。也相信要把事情做好做大,不是要拒绝合作,而是要寻求合作。不知道有无福缘,能在这里找到一个有同类经历或者有同样认识的“另一半儿”或者“另几半儿“呢。这才是在这里发帖一问的初衷。不过看来比较难,合伙人可遇不可求啊。 欢迎各位朋友继续讨论,开帖有益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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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7th, 2009, 20:38 | 只看该作者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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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和外国人合作的区别
0.合作约法是非常重要的一条(第一条),另外约定一定要达到双赢的效果,才能长期合作。 如果是一个小的事业,初期要考虑: 1.合作双方的人品和性格。 2.对事业的看法和高度一致,互相欣赏对方的行事优点。 对于可以做大的事业,到一定程度,一定要将经营权和所有权分开,只是作为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给予制约。 西人中间很多小partnership形式的合作,都是法律条款严格约束的。 上市的partnership都是将经营权和所有权分开的。 这位兄弟有什么事业可以合作的,请email phil.hu@hotmail.com 或者拿到这里讨论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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