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 16th, 2004, 17:00 | 只看该作者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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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超人(上) 铅笔初见超人时,是宿舍里只有他和小雷的时候。那是一个秋季的下雨天,好小好小的它浑身湿透蜷曲在小雷的手掌心里,一身黑白花说明了他只是一只普通的家猫。小雷说是花了十五块钱在街边买来的。从此,超人就进入了铅笔的生活。 在此之前,铅笔和小雷并无饲养宠物的经验,在询问了周围的人后,小雷去了兽医站,买了一小瓶灭跳蚤的药水给超人洗了澡。超人是个可爱的小家伙,它喜欢用牙齿表达它的爱意,这种表达方式在它长大后给铅笔等人带来了极大的痛苦。 因为没有什么饲养经验,所以按照常规,小雷买回来一袋牛奶,倒在了盘子里。可是超人并没有像电视上的小猫一样喜欢牛奶,只是简单的闻了闻就退了回来。小雷又跑了一趟,买回来一支火腿肠,剥开扔到超人面前。这下,超人马上展现出了它做为猫科动物对肉类的本能追求,张开嘴啃了起来。从此之后,超人的菜单就变成火腿肠。可是这种单调的食谱带来的副作用也是明显的,它使得最后超人只要看见火腿肠的红色塑料包装马上扭头就跑。 随着超人的慢慢长大及对火腿肠的深恶痛绝,对食谱的改革势在必行。于是,小雷从市场买回来两块钱一斤的杂鱼。铅笔把这些杂鱼洗净,放上盐然后加水,再加入成袋的挂面一起煮,就成了超级美味营养的猫粮,超人也对这种新的食物表达了它的满意之情。 铅笔总觉得有时候会和超人产生一种从属关系的错位,他搞不清楚到底自己是超人的主人还是超人把自己当成了仆人。产生这种错觉的原因就在于超人的独立性。在白天,超人会对铅笔等人的呼唤置若罔闻,好像他们根本不存在于这个世上。任主人们费尽口水,千唤万唤,使尽全身力气讨好它,它却总是不理不睬,冷冷地看着主人们幼稚可笑的行为。可是当它感到肚子饿了的时候,却会跑过来在铅笔的脚上蹭来蹭去,还不时的低声呼噜着,这让铅笔又觉得受宠若惊,敢紧给它张罗吃食。 待到晚上睡觉时就更明显了,猫咪是很怕冷的动物,而铅笔的宿舍又是三面楚歌,八方漏风,所以每到晚上,超人就会厚着脸皮爬上铅笔的床,低着头硬往被窝里钻。铅笔很是奇怪,它为什么不去找小雷,于是他就问小雷。小雷回答说:“也许是因为我身上毛多,超人怕扎着它吧?”于是,铅笔就把被子紧紧的压在身下,超人就围着被窝四处打转,低头寻找可能存在的漏洞。铅笔得意的笑着睡了。可是半夜醒来,总会发现超人已稳稳的盘据在铅笔的被窝里。 一计不成又生一计,铅笔又挂上了夏天的蚊账,把蚊帐的下摆塞在褥子底下,就成了防猫的猫帐。这下超人没辙了,在猫账外面兜来兜去,不得入门。不过后来它也想出了办法,它会跳起来,四脚抓在猫账上晃秋千,直到猫帐脱出褥子,出现缝隙为止。没过几天,铅笔的猫帐就变的伤痕累累满是大洞。就这样,每天晚上,铅笔都会和超人展开被窝攻防战,直到春天的来临。 在这里,再介绍一下市院的宿舍。宿舍位于二楼,一楼原来是仓库,后来改建成了食堂。而宿舍是要经过一道室外楼梯才能上去的,室外楼梯的外面则是两米多高的围墙。这道围墙把设计院同周围的居民区隔离开来,加上前楼,组成了一个围合的小院子。 平常的时候,超人的活动范围就是二楼的宿舍和一层的小院子。超人那时的胆子很小,有时候会偷偷的溜到前楼的走廊边上,小心的往里面窥探,一旦发现有什么动静,马上会飞似的跑回到二楼的宿舍。 有一回,小雷想带着他去遛弯,就把他放在了肩上,出了市院的大门。超人竟然吓得不停的呜咽,紧紧的抓着小雷的肩膀,紧张的直发抖,完全没有了它在宿舍里的嚣张气氛。等到了市民广场上放下超人的时候,它吓得已经不会走路了,小心翼翼的在地面上蹭着,可怜的样子引来了一群小女孩围观。其中一个说:“哇,只看见遛狗的,还真没看见过遛猫的,你的小猫好乖啊!”这让小雷十分自豪,也使得了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因为,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被这么多的女孩子团团围住,虽然人家看得不是他。 随着春天的到来,万物都开始复苏,隐藏在超人体内的兽性也开始勃发。它不再满足于只在宿舍和院子里活动,开始蹲坐在市院的围墙上观察着外面的花花世界。因为市院的后面就是居民区,所以不乏有大大小小的野猫在附近出入。由于超人的食盆里总是充满丰富的食物,所以,也不时的有些不请自来的客人霸占着超人的食盆大快朵颐,而超人则像受气包一样蹲坐在边上不敢靠前。这些不请自来的客人通常是一些体型健硕的大猫,因为这样它们才可以爬上两米多高的围墙。等它们吃饱喝足后,刚会消失在围墙那边。超人就站在墙头上目送它们的离去,呆呆着看着同类们的身影,仿佛若有所思。 直到有一天,铅笔回到宿舍之后,发现超人不见踪影,在遍寻了设计院之后,得出结论,超人走了。铅笔终于明白超人站在墙头上看着同类时所想的问题了,那就是:如果它跳出这道围墙,就没法再爬回来了。可是,安逸的生活和向往的自由应该如何选择呢?超人当时的选择,是后者。 时至今日,铅笔现在回想起来,真的希望那次超人离家出走之后,就此消失不见。如果真是那样,也许就没有了这个故事的下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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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 16th, 2004, 17:00 | 只看该作者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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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超人 (下) 在超人离家出走后的那段日子里,铅笔常常会想像超人在外面世界的生活,是不是也如同那些野猫兄弟一样,游荡于街巷的各 个垃圾筒边呢?还是被某个善良的大妈大婶收留成为了别人的新宠?没有超人的宿舍冷清了不少,铅笔也怅然的收起了猫帐. 时间一晃过去了三个多月了,铅笔早已经放弃了对超人的寻找.可是事情的发展总是会出乎人们的意料之外.那天中午,铅笔 正坐在办公室里画着图,突然,新来不长时间的小马姑娘气喘呼呼跑了进来,大声喊着:"铅笔,快去后面看看啊,锅炉房上面蹲着一 只猫,长得好像超人啊!”铅笔跑到走廊里往窗外一看,果然,一只大猫悠闲的蹲在锅炉房屋面的白色石棉瓦上,在它脚下还躺 着一只死鸽子。仔细看毛色,很像超人,可是个头又似乎比以前的超人大好多。铅笔没有多想,叫上小雷跑回了宿舍。 两个人站在宿舍楼下呼唤着超人。可是超人依旧爱搭不理。小雷说:看它这个牛逼样,除了超人没别人了。铅笔想了想, 也对,要是普通的野猫,听见人喊早就跑掉了,哪像它这么悠哉悠哉的啊?于是,铅笔说给它搞点吃的也许就会下来了。小雷 跨上自行车,跑出去买了两根火腿肠。当剥开的火腿肠扔在地下时,超人一反常态的跑了过来,叼跑了火腿肠,这让铅笔又有了 些怀疑,超人最讨厌的就是火腿肠啊?可是转念一想,也是,在外面这几个月一定是没有人给它喂火腿肠,说不定,超人对此已 经不是那么反感了。 从那天起,超人就算是回家了。不过白天的时候常会看不见它,也许仍是和它的那些个野猫朋友在街边游荡。到了晚上, 超人就会回来吃晚饭。出走了这三个月,超人的性情大变,不再像往日那样胆小怯懦,在市院前楼后楼完全是如履平地,完全不 把自己当外人。有时白天出现时,不再藏在后楼的宿舍里,而是正大光明的趴在市院的大门口台阶上晒太阳,谁来了也不让开。 如果有人来摸它,超人就会翻个身子换个地方接着睡。 看门的张师傅说:只见过有门口摆石狮子的,还真没见过门口趴着大花猫的。铅笔觉得,市院第一牛逼的是院长,第二, 就是超人了。 时间又过了一年,家猫的体质在良好营养的培育下得到了充分的发挥。超人已经变成了一个强壮的大猫,大的有点让人害怕。 夜晚加班的女同事常会被在市院走廊里游荡的超人吓得哇哇大叫。超人的个头变大,可是它的领地却在变小。随着罗弟、孟达、 小智和大龙的到来,宿舍的人也多了起来。超人对于有人占领它的领地极为不满,因此对待这几个人也 十分不友善。其实主要原因,也许是因为这几个家伙总爱捉弄超人。小智喜欢给超人灌喝剩下的二锅头;孟达喜欢把超人挂在晾衣 服的绳子上;最为恶毒的是大龙,他把透明胶带缠在超人的两只前爪上,超人为了挣脱胶带,两只前爪会拼命的互相快速交替摩 擦,大龙美其名曰:拳击猫。就数罗弟对超人好一点,有时烧烤回来会主动给超人带一串烤鸡头。 超人出去了一段时间,结交了不少的朋友,最常领回家的是一只大白猫。有一段时间小雷很是纳闷, 三斤鱼加二斤挂面煮成的营养猫餐常会在一天之内被吃光,就算是超人是只猪也吃不了这么多东西啊?后面终于发现,原来是超 人在招待朋友。以前有野猫来家里偷吃时,超人会被赶在一边,可是那天小雷发现超人和大白猫在一起共进午餐。这只大白猫硕 大无比,周身雪白没有一点花色,看形体,似乎是只母猫,也许超人是做了小白脸,傍了个黑道大姐大。从那以后,铅笔做猫餐的时 候就总会多做一些,留给超人招待朋友。 也许有人以为家里养了猫,就不会有老鼠了。铅笔也是这么以为的,直到那天睡午觉时发现一只老鼠正在飞快地爬上 隔壁床的上铺--那是罗弟的铺位。铅笔提起拖布杆将老鼠追到了床下的墙角里,拖布杆够不着了。铅笔和老鼠各自喘息着互相对峙, 正在这时,铅笔发现超人也在房间里,正趴在衣柜上呼呼大睡。铅笔心中一喜,真是养猫千日,用在一时啊。连忙把超人抱下来, 塞到了床下的老鼠面前。满心以为超人会勃然大怒,扑将上去,可是结果超人只是冷冷的看了老鼠一眼,转过头,旁若无人的走掉了。 走之前扭头看了铅笔一眼,仿佛是责怪铅笔破坏了它的美梦。铅笔终于知道了,超人是只有身份的猫,它是不屑去和一只小老鼠 一般见识的。 超人虽然不捉老鼠却会捉鸽子。前文说过超人回来那天,带回来一只鸽子。那只鸽子超人没有吃,只是咬死了。鸽子是周围的居民所 饲养的,常常会成片的呼啸着在小区的楼间翱翔。到了晚上,就会飞回各家平台上的鸽子窝。超人也许就是在鸽子窝里得手的。对于它来 说,这只是一个游戏,一个无关紧要的休闲娱乐项目,就像我们的洗头理发扦脚按摩。可是这个它自认为的休闲项目,却要了它的命。 那也是一个秋天的下午,孟达到三楼的办公室,对铅笔说觉得超人有点不对劲,早晨的时候就看见超人卧在宿舍前面的楼梯下,一动 不动,可是刚才他回宿舍了一趟,发现超人还是在原位置趴着,摸摸它,它也不动,只是小声的喵喵叫。孟达陪着铅笔找到了超人。超人 躺在一滩积水旁,身上的毛和着脏水卷在了一起,漂亮的眼睛里再也没有了光采,只是呼呼的喘着气。铅笔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超人中毒了, 孟达又给小雷打了电话,不一会,小智和小雷都跑了下来,围在了超人边上。大家七嘴八舌的讨论着抢救方案,最后分配铅笔去烧糖水, 孟达去买牛奶,小智去找芦荟。 糖水和牛奶灌下去之后,超人好像没什么起色。这时,小智从楼上跑了下来,手里拿着一段仙人掌。小雷问:“你不是去找芦荟了吗?” 小智回答:“是啊,不过没找到,我看这个和芦荟长得差不多,应该有用吧?”小雷半信半疑的把仙人掌捣碎,和着糖水给超人喂了下去。 可是,还是太晚了。超人在猛烈的咳嗽了一下后,慢慢的伸直了双腿。铅笔无助的抱着超人,看着它眼中的求助的光芒一点点暗淡了下去, 使劲地摇了摇它逐渐僵硬的身体,眼泪已经止不住滴落在了超人的脸上。 超人死了,就这样离开了七侠。铅笔放下超人,小声说:“我回去躺一会儿。”慢慢爬上自己的床,用被蒙住脑袋--在弥漫的黑暗里, 自己就不会发现掉落的眼泪。 当天晚上,天上闪着雷电,秋雨要来了。铅笔和罗弟把超人埋在了江边,就面向茫茫的江水。葬在这里,超人一定不会反对的,爱自由的超人来世一定会变成一条鱼或一只鸟,带着他的梦想,在全世界游荡。 后来,听说那段时间内周围的猫死了很多,是养鸽子的人下的毒。 呆呆望着满是窟窿的猫帐的铅笔在失去超人之后又领悟了一个道理: 这个世界永恒的东西不多。有时,拥有的同时就意味着终有一天的失去。失去的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却是失去之后对拥有的回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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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 16th, 2004, 17:01 | 只看该作者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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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此贴,小弟也想写点什么来回忆一下曾经拥有的美好时光,于是有了下文,但原没有扫了大家的雅兴!! 新人 2002年春节过后,铅笔所说的那个市院来了两个实习的年轻人,一个叫妖之涅磐,另一个是妖之武坊。(在此就以涅磐和武坊来称呼他们)涅磐在奇迹里练的是敏弓,一身装备闪闪发光,羡慕的让人直流口水,武坊则是一个级别很低的小剑士。 涅磐和武坊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他们刚来市院的时候,市院七侠已经走了两个了,其中一个就是铅笔,另一个是小智,(以此称呼,但求亲切)随后不久孟达也离开了设计院。 武坊初来乍到还是比较幸运的,他被分到了三楼,用的是所里最好的电脑。在以后的日子,武坊才知道原来他所用的那个电脑居然是铅笔曾经用过的,机子的性能不错。铅笔的机器里内容很多,最让武坊吃惊的是铅笔曾经做过的一个方案,由于前后修改的次数太多,竟从A编到了W,这种耐力和毅力着实让武坊敬佩不已。在以后的日子里,他又相继认识了赵主任,毛裤雷,大龙和西门罗。 武坊和涅磐的住宿条件也有了明显的提高,他们没有住近铅笔曾经提到的那个让人不堪入目,另人作呕的二层宿舍,他们被安排在了设计院主楼四层的一间屋子里,房间虽然不大,但是还是能睡六个人的。只是长住的就只有三个人,平时也兼作院里一些同事休息和娱乐之用。这个房间虽然条件比那个二层宿舍好,但是在以后的生活中,武坊和涅磐却深受其害,叫苦不迭。 市院里吃喝习气由来已久,虽然三侠的出走使这种习气一度减弱,但是这种老传统依旧根深蒂固,在其他四侠的带领下,一般年轻无所事事的新人又很快的加入到这个行列当中来,这种热闹的场面很快得到了恢复,更增添了别样的风采。几乎每隔一天晚上年轻人都要在市里的烧烤店里推杯换盏,吞云吐雾。在此,不得不介绍一下这个涅磐了。涅磐在学校的时候,小伙非常帅气,一米八左右的个头,才一百三十斤多点。皮肤光滑细腻,白里透红;简短精练的毛寸,一身贴身休闲服饰,鼻上带一副金边眼镜,说起话来,能以一敌十,非常具有杀伤力,因而有很多美名。“小白脸”,“旺财”,“软饭皇”。。。。。。。美誉举不胜举。他的酒量很大,深不见底,在学校同学都很怕他。游戏,喝酒,耍嘴皮子是他的强中之强,所以来院里不久,他很快便打进了四侠的内部,于是他有了下一个目标,先在酒桌上一试高低。他暗暗立下誓言,一定要把市院传说中的酒神――毛裤雷喝倒在酒桌上。他幻想着那得意的一幕,竟情不自禁的笑了。 为了表现涅磐良好的实力,他在酒席上不断的向雷公挑衅.首先比试的是啤酒,几天下来居然没分胜负,接着又开始拼白酒,这可是毛裤雷的强项,渐渐的涅磐有点吃不消了,每次去喝酒前事先准备好解救药。这样混混顿顿的生活涅磐的生活规律被彻底的打破了,他的作息时间变成了早上从中午开始,晚上从半夜开始。这下子,涅磐可变成了院里的头号明星。中午单位的同事便没有地方可去了,因为那里有一个呼噜震天的涅磐在睡觉,而且以后的日子经常可以看到涅磐快要下午的时候端着脸盆,嘴里叼着牙刷,蓬头垢面,急冲冲的直奔3楼的洗手间,这也成为市院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不过我到现在还不知道到底那次比试他们是谁的酒量更高一点,我听说涅磐败于车轮战。 武坊的酒量和涅磐正好成反比,一个地上,一个天上。他遇到喝酒的场面恨不得找个地洞钻下去。不过多亏四侠的照顾,武坊居然没有喝醉过一次。武坊虽然喝酒不行,但是陪酒的功底还可以。这里说的陪酒不是说陪人多喝几杯,而是配那些喝酒的人一起坐着聊天。或许有人会问,这个还不简单,其实也很辛苦的。酒桌上喝酒,一般喝的差不多的时候,一些人就开始嚷嚷着要回家了,剩下的那些就是酒中精英了,他们不但能喝,而且能熬,往往喝完酒就已经是半夜2~3点了,长此陪下去一般人是受不了的。我总算是挺过了那段时光,现在想想还真幸福,不仅能聊天,而且还不用花钱吃到了以后武坊在其他城市在也没有见到,吃过的海鲜和美味了。现在想想口水直流。 涅磐和武坊在三楼呆了接近一个月的时间,院长一声令下,把他们给调到了五楼,直接归赵主任管理,这下五楼可热闹非凡了。在赵主任的带领下,五楼的游戏事业更是蒸蒸日上,欣欣向荣。虽然大家在赵主任的庇护下玩起游戏来有持无恐,但是如果遇到院长BOSS的驾到,手慢的就可遭殃了。 幸好大家练就了灵敏的听觉和神速的无影手,闻风即雨,ALT+TAB键快的神乎其神,没有被抓住一次。只是键盘上的W,A,D,S,键早已模糊不清了。 五楼微机室里度过的那段时光,让武坊和涅磐终身难忘。也就是在他们走向社会,进入设计院以后才深深的体会到这一点。 在五楼微机室的墙壁上,楼道里挂满了市院七侠的作品,他们接触马克思还是比较早的,大家在一起,互相学习,共同进步。无论是个人还是整体水平都是非常强的。武坊和涅磐看这那些作品,惊讶的竟无话可说,他们第一次零距离的接触这些高手,感觉要学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 那时侯,赵主任,雷,大龙都在五楼,西门则在四楼设计室里。他经常来五楼窜门。他是一个俊面含笑,风流倜傥的帅哥。他个头高大,皮肤略黑,西装革履,一尘不染;皮鞋领带,样样俱全,成熟稳重,幽默高雅,活脱脱一个成功男士的形象,武坊想在社会上他这样的形象可真是少妇的杀手,已经好久没有和他见面了,不知道是否向想象的那样。不过他的幽默给武坊留下了非常深的印象。赵主任是一个对自己要求很严格的人,对工作,对游戏,样样如此。他有很强烈的好胜心,干什么事情都不服输,就是这种韧劲,无师自通,工作游戏都非常出色。雷公是一个非常实在爽快豁达的人,他满脸的胡茬,身材魁梧,成熟稳重。他经常找武坊聊天,在那段日子,武坊了解了一些不为人知且为人知的秘密,他的一句话使武坊终身受用:要想把简单的建筑做复杂很容易,但是要想把复杂的建筑简单化就难了,这需要设计者有相当深厚的功底。大龙是非常上进,刻苦求知的人。他为人随和,学风严谨。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是他把武坊和涅磐带进了ABBS这个建筑论坛,学到了不少东西,结交了很多挚友。 几个月短暂的实习生活就这样结束了,武坊学到了一些东西,也学会了思考;涅磐则进步显著,有时候貌似胸毛罗,有时候神似毛裤雷,想是获得了他们的真传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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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 16th, 2004, 17:01 | 只看该作者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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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惩罚 传说中猫有九条命,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超人却只有一条,也或许是它之前已经挥霍过了八条吧。总之,超人就这样离开了铅笔,离开了设计院。同事们得知超人去世的消息后都无比痛惜,必竟市院 的同志们已经习惯了门口蹲着一只有着狮子般派头的大花猫。 如果超人同志就这样去了的话,也不配叫超人这个名字了。在接下来的三天内,超人死掉时在场的五个人都遇到了灵异事件。 最早遇害的是孟达。由于锅炉房改造,所以要重新挖给水管,于是,宿舍的后院被院属装饰公司的施工队挖了几条大沟,为了防止有人跌伤,还在上面盖了几块木板。那天晚上,七侠们在院里加完班后,决定去迪厅跳舞放松一下。当然,为了摆酷,造型是一定要装扮的,于是,大家纷纷回宿舍在脏衣服里面寻找略为干净一点的时装。正当罗弟在梳头的时候,突然听见宿舍下面传来一声惨叫声,听声音仿佛是孟达在叫。伸出头去看,黑漆漆一片,不见人影。罗弟正在纳闷中的时候,又传来了骂声:妈的,痛死我了。真真切切是孟达的声音,罗弟连忙跑出去,这才发现孟达跌在白天新挖的深沟里,怪不得刚才没看见人。拉出孟达后,孟达的右腿也变得一瘸一拐的了,撩开裤管一看,小腿擦伤了一片,动一动,似乎没有伤到骨头。这时,铅笔等人也回到了宿舍,在嘲笑了孟达之后,大家决定不改变计划。 当孟达拖着伤腿挤进迪厅的时候,迪厅里早已人满为患。七侠等了半天,终于捱着了一个台子,坐下来,要了酒,开始四处寻看着场子里的漂亮妹妹。这个台子的位置不是太好,旁边就是个一人来高硕大无比的音箱,巨大的声音震的人心里发慌。音箱上还站着一个妹妹,低着头在不停的摇着,长发甩得满头满脸,看不清容貌。铅笔、小雷、赵主任和大龙进了舞池,罗弟和小智则留下来陪着腿脚不便的孟达欣赏音箱妹妹的舞姿。 正当铅笔离一个漂亮妹妹越来越近时,突然台子那边传来一阵骚动。铅笔顺势看过去,好像就在自己的台子那边。铅笔的心里突然像圣斗士星矢一样又升起了一种不好的预感,拉着小雷往回挤,到了台子边一看,只见刚才狂舞的音箱妹妹躺在地下,身下压着早已散架的大理石台面,台子腿四散在周围,到处是散乱的啤酒瓶,几个人围着罗弟,罗弟却蹲在一边,捂着脸。铅笔的第一反应是和别人打起来了,可是再看看四周又好像没有敌手。而音箱妹妹这时却爬了起来,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扶着音箱开始狂吐。铅笔一看就知道,又遇上了一个嗑药的。罗弟这才抬起头,脸上都是血,大家一见出血了,连忙找纸,擦干净了一看,还好没有大碍,只是外伤。原来是这个音箱妹妹摇着摇着药劲发作,从音箱上倒了下来,正好摔在了台子上,飞溅的啤酒瓶子砸中了罗弟的鼻梁。 这时,迪厅老板看到了骚动,走了过来,对七侠说:“你们怎么不看好自己的人,这不是找事儿嘛?赶紧给她扶出去啊,叫警察看见了你们死定了啊!”原来,老板以为七侠们认识这个音箱妹妹。小雷还想解释,老板可不管这么多,连推带拉的把七侠和音箱妹妹清出了场子。 站在迪厅门口,一阵冷风吹过,音箱妹妹好像清醒了一点,晃着走了过来,对罗弟说:“你没事吧?”罗弟苦笑着说:“你说有没有事?”音箱妹妹又说:“对不起啊,大哥,今天药好像吃多了。”如果是普通流氓遇到这种事,说不定可以敲诈一笔,实在不济也得让这个妹妹以身抵罪。可惜的是,七侠们并不是职业游氓,见此情形,也只好自认倒霉。 就这样,大伙扶着孟达,搀着罗弟,回到了宿舍。由于时间尚早,又没什么心情打游戏,小雷决定运动一下。铅笔起身应战,和小雷双双去了院里三楼的乒乓球室。小雷的球技在市院也能进入前五强,不可谓不高。可要说起铅笔的球技,那真是臭中之臭,可是其贵在和谁都敢打。那天铅笔可能是因为喝了点酒的原因,所以状态格外的好,打出了好几个擦网球,扣球也竟然也都落在了台面上。这让小雷大为吃惊,因为一开始的轻敌,所以比分竟然落后了。至此,小雷面临了一件不可小视的事情,那就是,如果一旦输给了铅笔怎么办。众所周知,铅笔的水平奇差无比,如果输给了他,那么,第二天,小雷就会成为七侠们的笑柄,这可是马虎不得的事情。正所谓输球事小,丢人事大。于是乎,小雷便打起精神,开始认真起来。一时间,左挪右闪,煞是灵活。 三楼的乒乓球室是以前的水暖组,由于是房间是朝北面,所以冬天格外的冷。在经过水暖同志们的几次申请之后,水暖组终于搬到了南面的办公室,所以,屋子也空了下来。院办公室的人就买了一个乒乓球桌,变成了活动室。而搬家时遗留下来的几把水暖组的木头椅子却堆在一个角落里。可是就因为这几把椅子,却害苦了小雷。因为铅笔的超常发挥,十扣九不中的扣球今天竟然突然发威,小雷只好救球,只见一个腾闪,身体失去平衡,连人带球栽进了椅子堆里。等小雷起来后,发现拖鞋上都是血,原来小脚趾的指甲被掀开了。就这样,第三名遇害者在同一个晚上出现了。 可惜铅笔并没有因为同伴的前车之鉴而意识到危险性。第二天晚上,他又约了七侠去了昨天的迪厅。结果,就是发生了前文所描写的被抓验尿事件,花钱在派出所里尿了泡尿。 如果说以上的四位都受到了或多或少肉体上的伤害,那么第三天早上,小智和院长的谈话就不能不说是心理上沉重的打击了。其实,这几天七侠们总是出入迪厅也是有为小智送行的意思。因为前几天院长找小智谈话,说要派他去北京做一个和部属大院配合的工程,听说要去个一年半载。这是个美差,工资高不说,还可以去免费游览一下祖国的心脏,那可是京城啊!这对无钱出游的七侠来说,真是个不小的诱惑。 超人死后的第三天,正在庆幸前两天的倒霉事没有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之时,院长又找小智谈话了。这次的谈话内容很简单,那就是,北京之行取消了。可怜的小智甚至连行李卷都打好了。郁闷的小智拉着小雷的手说:小雷,如果非要倒霉的话,我真的宁愿和你换一下。 事后铅笔等人总结了一下,出事的五个人恰好都是三天前超人去世时在场的人,也是和超人生活时间最长的五个人。赵主任和大龙因为和超人相处时间短并且那天并未在场,所以毫发无损。这让大家都觉得十分诡异,都说动物养久了会有灵性,可是超人却只是一只两岁大的猫啊?难不成在它失踪的这段时间里,遇上了什么方外高人点化了它?如果真是那样,那么这次的灵异事件也许是冥冥之中超人想要传达给我们一个道理,那就是:如果拥有美好事物的时候不去珍惜,那么,日后必将会受到上天的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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