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 30th, 2010, 00:24 | #1 |
告别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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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30th, 2010, 16:30 | #2 |
告别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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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租赁合同上都会有这么一条:就是在合约结束的时候双方都有权终止合同,一般房东都是提前90天通知对方,租客则是提前60天通知。 其实如何保护(商业租赁)租客的利益在商业租赁上很有讲究:因为即使你写明房东无权毁约,也无济于事,如果中间换业主(就像你上面说的中华牛羊管),这条就保护不了。那要如何才能保护租客的租约?老姚不能公开回答你,除非你是老姚的客户(否则就是违规,特别是商业地产,普通住宅交易因为大部分涉及程式化)。你的经纪必须要给你把好这个关,所以你需要问你的经纪。 经纪不是那么好当的呀:不出问题,阿猫阿狗都可以做经纪。老姚英文虽然贼烂,可是牵涉到经纪的核心问题譬如地产法规,客户权益等,老姚还是熟读兵书的(老姚当年的商业地产和地产法考试成绩最高达96分几乎就是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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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lee (Sep 30th, 2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