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 17th, 2005, 12: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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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说什么好呢?碰到这么严重的事情还不报警,不是让老外看到中国人真好欺负吗?以后人家都不会把中国人当回事了。真是为中国人丢脸。 小孩打小孩?就算小孩杀了人,都不算犯罪!但大人动任何人一根汗毛,就是犯罪。这是基本的法律常识。大人打小孩更是严重的犯罪行为。这种事都不报警,让人吃惊。 就算你本人没有报警,那些在场的老外为什么也不报警呢?你要知道,平时被邻居噪音稍微吵着了,老外都要报警的。可见,与他们不相干的事,他们根本不管。你可见老外伪善与自私的本性。 学校的处理轻微得可笑。在国外多年的生活经验告诉我,老外比中国人更欺软怕硬。而我们的同胞经常表现出来的软弱,让老外们有了“中国人好欺负”的认识。记住,人善被人欺,这个道理在哪儿都一样。建议楼主现在报警还来得及,要为自己的孩子讨回个公道。这种被人欺负的滋味不好受。更何况你的孩子不仅身体受到伤害,心灵的伤害更严重。我们宁愿自己受伤,都不要让幼小的孩子受伤。因为孩子的承受力是很脆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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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17th, 2005, 12:5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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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严重关注此事。 请楼主将后续贴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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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17th, 2005, 14:38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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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再表一下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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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17th, 2005, 21:37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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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哪儿去了?
嗨!嗨!嗨! 楼主----------你-----在------哪儿------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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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22nd, 2005, 15:0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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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相信加拿大的法律对这种事情束手无策
否则的话,还是什么尊重人权的民主国家? 律师说不好打这个官司,说要先付钱,都是他们赚钱的策略。我在律师事务所干过,我知道律师们都是为了钱。明明是很容易的事,他们也要装作不好办,摆出架子,好象你求着他赚你的钱他还老大不乐意似的。律师真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因为我在律师事务所干过,所以我能看穿这些人的嘴脸。 我觉得你好象不应去找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性质的律师,好象可以求助以非盈利为目的的一些机构,如移民辅助中心等地方咨询一下。对于力量薄弱的新移民,好象政府有无偿的法律援助。我不是很清楚。只是听说过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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