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 17th, 2005, 15:5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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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三思,不要被楼上这些义士们的豪言壮语给烧焦了。 你儿子三岁,太小,即使对那个人作出天大的惩罚,也对你儿子起不了多大的作用。违法者毕竟是中国人,他再狠,再不懂加拿大的法律,总得给他一个改正和思考的机会。我觉得你老公的想法有一定的道理,不能把那人一棍子打死。 我觉得你最好马上咨询一下有经验的律师,问问后果有多严重,然后有个自己的判断。。。之后,根据情况的严重程度,告知那人后果如何,并私下让那人作出赔偿。据我的判断,向那人至少提出20000~30000cad 的赔偿,这是为了惩罚那人的恶行,也是给他一个深刻的教训。 如果那人不服,拒绝你的建议,就打官司。这样对他一生的影响就大了,让他掂量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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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17th, 2005, 22:36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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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报警有什么用?911是处理当场事件的,过后又没有大问题,他们会管才稀奇哪? 还是找律师,就讹他,告他。加拿大的法律效率不高,但还是能解决问题的,相信它,会有结果的。 下次你要是打那个爸爸,万一打不过怎么办?象国内一样,找几个哥们把他做了?呵呵,而且这在加拿大也是反法的。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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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18th, 2005, 00:46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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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这比样子,估计你老公昨天晚上没有伺候周到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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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18th, 2005, 01:13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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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欠操的比,别人的爹你也能用!用你自家的爹不更好吗?你公爹也行啊。。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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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18th, 2005, 01:39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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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看楼主的帖子,你倒是说话像拉大便一样臭! 你以为装成男人就怎么了。我问你,你的几把长在嘴里还是长在比里?!自取其辱!!!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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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18th, 2005, 01:41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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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说的很有道理,要有耐心的打这个官司。反正现在报警是晚了,没有大的用处了。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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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18th, 2005, 01:41 |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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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不会吧,这马甲比事件发生的早。各种想法集思广义,谁的说法都没有执法权力,当事人会斟酌考虑的。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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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18th, 2005, 02:04 |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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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论坛上骂架很有意思吗?这么死缠烂打有意义啊。 你也是论坛上的老手了,还这么无聊!没有论坛礼貌!如果我真的想在这里给你骂架,你占不了一句光,看看上面我给你的回帖就知道了。比如你下面的话,我如果这样回你帖:“你是我爷爷和你奶奶这个小婊子生的吧?”如何?!你无非是无聊地卖弄而已,何必哪? 可惜啊,好自为之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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