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 14th, 2005, 19:02 | #1 |
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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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关于夫妻团聚申请中的资金收入问题
我是去年八月结婚的,准备现在开始给 老公申请,可是去年几乎没有工作,我自己 有CONDO,并且出租了一间给别人,因为我在 2003年报了3万多的收入,所以,不知道2004年 应该报多少的收入比较好(我想问各位我是否还需要 报自雇的收入),如果写收入只有租金收入的话, 是否会对我申请老公有影响?我有银行存款4万加币,是否 也需要开证明?证明我有能力担保老公?其实老公那边 也还有些钱,他手否也需要开一些资金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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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 14th, 2005, 21:56 | 只看该作者 #2 | |
八爪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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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以往的帖子!
夫妻团聚没有财务要求,收入些0都可以。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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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 15th, 2005, 21:17 | 只看该作者 #3 | |
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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