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 10th, 2009, 08:10 | 只看该作者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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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创业艰难的问题
创业初期,没有什么钱赚,合作者一般都能很好的共事,所需要的只是能吃苦,脑筋活。 我的理解,关键问题是:当事业有一个基本的稳定经营模式后,合作者如何继续合作的问题,有些合作者就会想这个事情这么简单,我单独干拿得更多。所以就会出现楼主的这种情况,合作者之一找另外的人合作,想拿大头。 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要有partner的和约,对公司的产权包括知识产权要界定,对义务和责任,退出机制和义务责任都要明确定义,意外事件的定义和约束。在加拿大,有和约,他就无法随便变了。我亲戚的一个事业中就出现过这些情况,有些股东想独立拉队伍,基于对股东的约束,最终都很好解决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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