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 16th, 2008, 13:28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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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房东忽然反悔不退钱,请问怎么办?
在原房东处住了3个月多点,后来因为有车,及女房东对我表现出厌烦,于是我于9月5日左右告知男房东要搬家。当时男房东虽不想我走,但没有反对。后找到新房子,月9月10日开始付费,并告知了原房东。 后来因为觉得原房东出租困难,所以我就说,我可以算房租直到9月15日,开始原房东还奇怪为什么要付到15日,我说因为既然房子还空着,我也不乐意让他吃亏,多付点吧。当时男房东也没说什么。后来我又说,如果你觉得我多付出房租你不要意思,我可以10日后先在这里住,但是有人的话我立即4个小时内搬走。男房东也没说什么。 到9月14日,我忍着女房东泼妇般的挑衅及言语侮辱,然后向男房东要房租明细以备报税用,男房东也写了,从6月1日到9月15日的房租。然后我就要自己的押金及剩下的租金。男房东忽然说要再看看,要回了条子,然后就说我没有理由,他不退钱给我,因为我没有提前一个月给他通知。而且连10月份的押金他也正在考虑。而女主人则泼妇似的极尽侮辱之能事,然后要我留下钥匙,钱,连门都没有;男房东则说要考虑,只有有人住进来了,他才能退钱给我。后来他们夫妻两个自己都吵起来了。 请问,我这种情况,只有押金条,每月的房租条,其他没有证据,能告原房东么?太气人了,如果不同意,早说啊,现在我新房子的房租定金都交了,忽然跟我来这一手,害死人啊。 求救。 PS:房东要是不同意我搬,他早说啊,那我也不去租别的房子. 此帖于 Sep 20th, 2008 10:19 被 gene200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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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16th, 2008, 20:57 | 只看该作者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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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如果楼主9月1日提出10月1日搬走,满足提前1个月要求,那么押金应该退,否则按照上面的例子,押金可以退可以不退,视房东能否找到人而定。 中间日期离开要么房东损失钱,要么楼主损失钱,不太好办。因此提出离开日期一定要是合同的起始月份日期,例如每月1号甚至更早几天。 详细例子: 假如最初1号搬进来的 7月31提出10月1离开,OK 8月31提出10月1离开,OK 9月1提出10月1离开,OK 9月2提出10月1离开,NO,押金协商 9月2提出10月2离开,NO, sometime maybe OK depend on landlord,押金协商 9月2提出11月1离开,OK 此帖于 Sep 16th, 2008 21:19 被 abolo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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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17th, 2008, 08:35 | 只看该作者 #11 | |
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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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但就你这件事说,你好象不懂租房的规矩。租房都要交一个月的押金的,如果是租私人的房子,看你当初是怎么跟房东协商的,一般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搬家(公寓是提前2个月),然后不付最后一个月的房租了,因为你有押金在房东手里,那就是你最后一个月的房租。 你想搬家那是你的自由,房东干吗反对?但你想要回房租,看你的这种情况房东不给没什么错。 至于房租收据,那他是应该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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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26th, 2008, 00:51 | 只看该作者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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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我的很同情楼主的。我相信楼主不是个无理取闹之人,楼上的尽是指责的好象也有点太那个了。 我估计房东在租房子时也没跟楼主说清楚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他们之间也根本没有任何的合约,不然楼主不会无理到如此地步。 楼主亏就亏在这个月的房租不应该交,而应该用押金来代替,这样有损失也只是一个月的钱。 反正这世界都是拿着钱的是老大,不管是有理还是无理。楼主实在没招了,那就不搬家了吧,索性再住一年,也不交房租,看房东会急成什么样。到时候就该是房东反过来求你了。 所以说大家都不要做的太绝,双方商量一下,差不多就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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