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 3rd, 2008, 16:0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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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大家帮忙!
本人于3月底被人追尾,车子报废,警察来到现场做了笔录,对方保险公司赔付了我的车款。今天突然接到法院传票,让我于明年三月出庭作证, 对方被判careless driving. 请问我必须出席吗?我会不会有什么麻烦? 要不要请翻译?本人从来没碰过这种事,不知如何处理,请诸位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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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 3rd, 2008, 23:56 | 只看该作者 #3 |
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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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到了这里,有理也变成软柿子了。有什么怕的? 我刚来的时候也是怕惹事。记得在401和VICTORIA PARK那里的超市外总遇到个要钱的鬼子。一次跟我要钱,号称车没油了。我说NO.然后就走,他丫的倒来劲了,不依不饶的在停车场冲我嚷:“我们都是加拿大人,加拿大人应该帮助加拿大人”。停车场的人都看我,以为我们之间有什么问题了。 过了几个月,俺英文多少能说几句了,又遇到那混蛋。我刚把车停下,丫就过来说车停在401另外一侧,没油了,让我给丫2元。我当时就冲他嚷:“你丫STUPID。在这里多少个月天天没油,专找中国人要钱?" 还没说完,丫就一句话不说,转身就走。我追着骂丫一句,FXX U。丫连吭一声都不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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