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 6th, 2006, 01:45 | #1 |
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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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男当事人的陈述-CONTINUED
11、"为找他的电话,还是努力了的,他的支票是TD的,于是,打TD的服务电话,告诉他们我自己也是TD的客户,现在收到这位先生的支票,想联系他,但没有电话,能否告知,或者保密的话,帮我给个电话他,请他回电话我?TD客服人员请示了上级,说不行,这违背他们的规定,他们不可以告诉我电话,也不能以非帐户问题去打扰客户。我理解他们的拒绝。 因为带着BABY确实不便,于是到坛子上来找住在他附近的网友,希望谁可以过去递个话给他,请他来电话。但没有找到。 找女儿住在附近的同学,问她能否过去递话(本意是希望她的家长可以过去帮忙),小老外说要做作业,又不认识他,没告诉家长就NO了,女儿已经有点尴尬的样子,不想让她小孩子跟着烦,就算了。 找住在那附近的朋友,未果。于是想如果真的傍晚还没联系上,只好专程开车过去找他了" ===你为了找他倒是花了不少心思,可是上门一次比这些要麻烦吗?还去找TD,你以为TD是查电话的。你知道人家为了等你的消息有多着急吗?你有没有考虑过对方的处境? ***跟偶无关*** 12、"来了。站在门口说我就不进去了,你把支票给我吧。 咱什么戒心也没有,立刻就还给他了。 这时这先生把脸一翻,说,说的1号以前答复,今天已经1号了。我说是啊,就是今天前要答复啊。他说,不,1号以前,就是昨天以前。我说不对啊,是今天,所以我才这么着急要找你啊。我答应了你的今天答复你啊。 他说不,应该是昨天,这样吧,你看明天你给我送半个月房租去,不然就等着上法庭吧。" ===这个就是IT人的共性,处事冷静,周全,知道你会耍着法子赖账,如果你不把支票给他,现在就不是你这个说法了。 ***按合同办事.成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13、"我有住所有电话,完全在明处,而对他就简直一无所知了,我最怕就是和没根基的人别上了。以前国内公司遇到过一个很捣蛋的同事,就是号称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到了地方已经9点多,夜已经黑了,还好找到了那个地址。 按门铃良久,是个HOUSE,从门玻璃上望进去,basement隔成了很多房间似的,房东家在上面,下面就是房客了,看到这环境,有点理解为什么这位先生寸土必争了,境况并非如他所说那么好,更怕了。" ===什么心态,难道原来住大房子的人还会来短租你那个小公寓?人家已经说了刚来一个月,本来就是在四处找房子的阶段,狗眼看人低。 ***偶不住地下室,女方有我的电话,信用卡复印件,现住址,看过驾照和工资单.不知道谁没根基?*** 14、最后人家已经和你闹翻了,还跑上门去大呼小叫的,人家不告你算是客气的了。 ***按合同办事,你要耍赖,我干吗陪你玩*** 故事的启发:某些人见利忘义,贪婪无厌,没有诚信二字.当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时候开始哭天喊地.侮辱他人,人身攻击,披露他人私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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