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 23rd, 2004, 08:48 | #1 |
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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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团聚新问题,急!急!!急!!!
我与前妻2001年登陆,2003年1月离异, 之后大部分时间在国内,2003年4月再婚,现准备申请LP过去。以下问题请教有经验朋友,先谢谢了。 1.担保人是否先回加拿大住一段时间并有电话记录? 2.担保人在加没有工作,无法提供工资单,该如何办理? 3.担保人(现在国内)护照2004年12月到期,护照需要更换(国内一律要换新版),更换的新护照是否影响申请? 4.和前妻的委托人在中国的法院起诉协议离婚,离婚公证是在中国做还是在加国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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