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 19th, 2007, 14:24 | #1 |
是非分明 主持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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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北大女生自称被州长强奸(手写告发信、录音证据)
应广大的正直干群地强烈要求,我不公布 州长又是州委副书记全国人大代表奸污北大女生证据材料 实在对不住大家,北大女生已提供的证据我将陆续公布: 1)州长恐吓女生录音(不要把事情说出去) 2)5000字的州长强奸北大女生的女生手迹举报材料 3)州长宾馆开钟点房实录 4)。。。。。。 女生还未毕业,请大家手下留情 复帖: 刚发生不久的事 这个州长真禽兽62年生的 女生到底该怎么办?87年的 女生没有敢告诉父母 尤其怕患病的警察父亲经不住打击死掉 州长又是州委副书记还是全国人大代表 马上要换届了 州长警告被奸污的北大女生不要说出去 这个女生的家人都在那个州工作 女生还有一年毕业 这个州长的儿子也在北大 但已休学 女生对这个世界完全失望 精神完全垮了 不相信这个职位的人干出这种事 大家快想办法如何惩治这个恶人吧 感谢大家的支招 我会随时补充资料 湖南省湘西州州长、州委副书记、全国人大代表 杜某 13974318718 此人又以公差来北京找北大女生(石某),今日即2007年7月16离京,来京第二天,将北大女生约到 包间吃饭并送万元的手表和钻石(女生已委托上交中纪委),再次在包间揉捏乳房,并提出了性要求,相关录像即将播出 北大女生母亲藤某电话15974322007 附:手写告发信: http://bbs.tsinghua.edu.cn/bbscon.ph...=News&id=40056 附:录音证据 http://bbs.tsinghua.edu.cn/bbscon.ph...=News&id=40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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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19th, 2007, 15:46 | #2 |
是非分明 主持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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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19th, 2007, 15:59 | #3 |
是非分明 主持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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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据清华校园网安全管理人员段某介绍,7月18日晚上和朋友一起吃饭时,接到一位自称是北京市公安局文保处王XX的电话(13911XXX894),说水木清华BBS上出现了一条消息应该马上删掉。因为打不通清华大学保卫处的电话,所以直接找到校园网管理员了。 王某称该消息有碍社会稳定,该删,管理员删了可以拿到更多的科研经费,对学校对自己都有好处。由于段某只是安全管理员,不管网站内容,就把事情转告了内容管理员。但是内容管理员至今未删帖。 新浪网有该安全管理员段某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duanhaixin。介...关内容。 清华校园网安全管理员段海新记忆整理与北京市公安局文保处王某电话交谈的内容: 段:那条消息怎么啦? 王:News版上转载的,一封关于北大女生被强奸的检举信。 段:这应该是一起刑事案件吧,你们立案侦查了吗?检举的情况是不是属实? 王:那你别管,先把它删了。 段:你有什么依据让我把它删了?你告诉我这条消息违反了哪条法律? 王:我是接到上级的通知。 段:你的上级也不是我的上级,何况你究竟是谁我都怀疑,凭什么你让我删掉我就删掉? 王:我是北京市公安局文保处王XX,你们学校保卫处长是XXX,这不会是假吧? 段:我不认识XXX。 王:XXX是新换的,杨X你总认识吧? 段:你让杨X给我打个电话吧。 王:我就是因为打不通杨X的电话,不得已才给你打电话。 段:那你也不该直接给我打电话。 王:删掉这条消息对你个人、对学校都有好处…. 段:不要说什么好处、不好处的,这条信息究竟是真是假?究竟立案了没有? 王:立案的事情不归我管,何况立案也不能这么快就查清楚。 段:那我也不管,你们把调查结果告诉我,如果的确是谣言,再删也不迟。 王:即便是事实,这种消息传开也不好。 段:即便是谣言,学生在网上传播一下也不违法。作为一个公民,即没有责任、也没有能力去查实消息的真实性。如果这真是谣言,你们不去查实真相,不及时辟谣,这才是真正的违法。 王:这种消息有碍社会稳定,社会稳定对我们都有好处,你可以拿到更多的科研经费… 段:怎么危害社会稳定了?不就是一个刑事案件么?又没有反党、反社会主义?再说了,我做研究不是为了科研经费,我做研究是我的兴趣和我作为知识分子的良心…… 王:政治和良心是两码事儿…. 段:怎么两码事儿?你们搞政治就不要良心了? 王:话不能这么说,你能说我们公、检、法都没有良心? 段:黑*砖*窑的事儿,温*总*理*是从天涯社区上看到的,你们公、检、法哪个部门上报过? 王:黑*砖*窑这事儿,你们都知道啊? 这不一样… 段:万一这后面有比黑*砖*窑更大的黑幕呢?你让我删掉,是不是说这个帖子是有害信息?现在法律上都讲“无罪推定”,你凭什么认为这个帖子就有碍社会稳定了?黑*砖*窑那么大的事抱出来,社会不也没乱么? 王:这个帖子已经在社会网站上流传很广了,真有事也不在于这儿转发的帖子。社会上的网站我们管不了,你们学校的还是可以管得住的。 段:既然社会上已经流传很广了,删不删这儿转发的帖子有什么要紧呢? 王:(沉不住气了,提高了嗓门)你是不是鼓励发这个帖子呢?,你作为清华的信息安全管理人员,怎么能这么不负责呢? 段:我什么时候鼓励发这个帖子了?!你作为公安人员,说话要讲证据!我正是要对社会负责任,才这么跟你说话!我不像你,你只对会你的领导负责任。我作为一个公民,我还有权力监督你们的执法,你们不去立案调查,删个帖子管个屁用! 王:你是公民,但是别忘了你作为清华大学的教师…… 段:清华大学的教师怎么啦?不是公民啦?怎么,你想告到我们校长那儿,把我开除了?! (这时我听到了孩子的哭声,对方好像还在照顾孩子) 王:我知道给你打这个电话很冒昧,我也是工作。 段:我知道你是在工作,你要是个人身份,我跟你个人素不相识、无怨无仇的干嘛跟你吵架?! (我也心软了)我只是网络安全的研究人员,BBS的系统安全跟我还沾点儿边儿,内容的事儿本来也不归我管。 王(大怒):你怎么不早跟我说!你这是什么态度?!(^_^,我真想看到对方此刻的表情) 段:我什么态度?!是你打电话找的我,你别忘了!我一开始就跟你说,你根本就不该给我打电话!你既然打了,我作为公民个人,我有知情权,我就是要想多了解一些事实真相,我有什么错?!我以后还会问你立案侦查的结果呢! 王:(态度软下来)我刚才说了,我打这个电话很冒昧。如果你不管,能不能把BBS管理员的电话告诉我。 段:(我也不想继续僵持了)如果你以个人的名义,找我帮忙,说你是为了保住个人的饭碗,这个帖子不删你的饭碗就丢了,我是可以考虑帮你的。删一个帖子和保住你的饭碗、你家庭的幸福相比,算不上什么。 (我想到了刚才孩子的哭声,肯定是下班回家后接到领导的通知才给我打电话的) 王:那好吧,你把管理员的电话告诉我。我也不一定给他打,我还是尽量跟你们保卫处联系(估计在我这里他已经吃够了苦头)。你说,我记下来。 段:别忘了,你是以个人名义找我帮忙;我们管理员的电话能不能给你,我还得征求一下他本人的意见。过一会儿我给你发个短信。 王:那好吧,就当我今天没给你打电话(估计他已经根本不抱什么希望了)。 电话打了36分44秒,我的手机都发热了。 过了一会,我给王XX发了一条短信:“我问了技术人员,他不愿意把个人电话告诉你。清华校办电话:6278XXXX”(反正也是公开的,估计早就下班没人了)。 王XX的回复很简洁:谢谢 晚上11:30回来上网,看到了水木BBS上的那个帖子,真是触目惊心。有手写的检举信,还有录音证据,我不太相信这是假的。。。。问了我们BBS管理员,以往公安局通知让删的帖子,都是真的,他们才不关心谣言呢。 转贴上述谈话内容的网友特别致新浪网的说明 致新浪管理员,劝你们不要删我的这个帖子!否则我会在各个论坛上广泛散发,也包括你们为虎作伥的行为! 我这里的记录的内容是基于事实的;清华BBS上的帖子的真假,我没有责任验证,传播这一消息并不违法。 我想知道,公安部门究竟立案侦查了没有;如果确属谣言,政府应该及时出来辟谣,如果不及时辟谣,反倒是政府违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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