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23rd, 2007, 18:37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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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父母和岳父母探亲, 同时申请,同时获批准
父母和岳父母探亲签证情况通报. 父母探亲由友人于5月3日在北京使馆递表,5月10日批准,5月13日收到EMS.期间于5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查询,使馆5月13日给出答复告知结果已由EMS发出,并给出EMS查询号,但邮件中不能透露批准与否. 父亲68岁,未要求体检. 岳父岳母探亲于5月6日用EMS邮寄香港,5月10日批准,5月16日收到挂号邮件. 选择邮寄香港是因为考虑距离较近,万一要面谈比较方便.并非刻意避开北京. 双方父母皆已退休,有房产,有存款.我和太太皆有稳定工作. 另,北京签证有效期为3个月,而香港为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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