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 20th, 2005, 13:05 | #1 |
Joe的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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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先夫妻俩或者就主申请一个人过来,再办孩子的团聚,应该可以吧?那时候他/她已经是移民了,可以要求加拿大政府平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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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 20th, 2005, 17:47 | #2 |
Joe的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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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说没孩子,比如把孩子过继给别人先。等移民以后再领养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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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 21st, 2005, 16:43 | #3 | |
Joe的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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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这叫什么造假?事情办了,就是真的,过继给别人,就是真的,收养回来,也是真的 别什么都上纲上线,显得你多干净 绕这么一圈,谁会知道?又怎么引起怀疑?你移民的时候加拿大政府问你有没有孩子过继给别人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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