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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 Apr 17th, 2005, 23:47     #1
Ricky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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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ky96 is an unknown quantity at this point
默认 就着大家讨论的话题再请教大家.

引用:
作者: temppangxie
工作当然不是必须的!就凭这点就知道你的顾问水平,“生存能力”可不是cic处理夫妻团聚所要看的东西,那只是一厢情愿的臆测。

如果要延长结婚时间,可以等半年再办团聚嘛。移民官可不会因为你多分居了3个月,就提前申。
增加联系材料只跟分居时间有关,与找工作没直接关系。

没有工作,结婚时间比你短的人中间都有比你办得快的,那些都不是关键,相关材料才是。只要结婚相关的材料准备充分,只要够真实,就不会耽误。

至于补你的护照原件,是因为你曾经回国中国,大使馆想确认你现在是否已经回到加拿大了,如果担保人不在加拿大,就不符合团聚移民的规定了。这种情况补材料很正常,你的顾问不知道吗?当初你要常来坛子看看,就会提前交上去了。
我正在准备太太的材料,目前还没找到工作,想在写解释信的同时,一起提交一份我的银行存款证明,以此作补充,请教大家如何?另外我还有些我们在国内时的电话交费帐单和一些购物的发票,我想作为材料提交,有没有必要.谢谢大家的热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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