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 9th, 2008, 00:23 | 只看该作者 #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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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就是瞎掰了。申请信用卡跟有没有案底无关。 你朋友的case肯定有不同。就算是上庭判刑坐牢留犯罪记录,再三年后申请并消除犯罪记录.再作job clearance的时候,local警察报告也只有类似于“搜索无结果“的词(具体措辞不记得了),这就是没有案底,这跟完全没有接触过法律系统的人的工作用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是完全一样的。当有犯罪记录时,警察报告是“搜索结果不详“(具体措辞不记得了),具体纪录需要打指模到渥太华查询,这只有军队/保密工作等才需要。 但你也说得没错,有犯罪记录确实像挂牌游街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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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9th, 2008, 02:24 | 只看该作者 #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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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的问题跟店有关,一般来说卡属于发卡公司所有,他们有权收回,但逮捕你的人能不能代表发卡公司是有问题的,没关系了,主动cancel就行了,警察不会对这种民事问题干涉的,如果你坚持要回卡,警察应当是支持你的。他们拿你三张信用卡是查你ID,信用卡本身就是一种ID,不过不是政府ID。记得下次出门带ID, 因为如果不能识别你的身份,警察是可以把你带到警察局的。 搜查的问题,要具体看过程,就你的说法他们是有踩线性为。法律对搜查权限是有非常具体的规定的,但具体实施起来就会有问题,包括警察都不一定会完全执行。但现在来说追究没有什么意义了,你投诉也好告他们也好,没有任何意义。放下包袱干你该干的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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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9th, 2008, 02:50 | 只看该作者 #29 |
DALLAS THU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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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有了一次经验,下次就要胆大心细一些! 这里我给曾经或可能在店里拿了东西忘记给钱的朋友几点提示: 1、万一被发现,不要慌,不要怕,保持镇静最重要。就说忘记付钱了,现在不买了。觅机从容而去; 2、如果店家不依不饶,要报警,那由他去,自己伺机飞奔而去。必要时可动用适度武力。切记店家职员以及保安是无权对你使用武力,甚至触碰你的身体的! 3、如果没能跑掉,静候警察到场处理。最多出示 ID,切记即使是警察也无权搜查你,任何要你打开包,拿出钱包的要求一律拒绝。记住这句英文:I don't think so. 4、按照我的建议去做的,最差最差的结果,也不可能比你老老实实呆在那里等警察来,还自己把包翻个底朝天的结果更差了!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 5、以上纯属个人意见,本人对一切后果概不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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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9th, 2008, 12:59 | 只看该作者 #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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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你说的这些是真的假的?别把小事变大,把大家害了。 现在很多新老移民都没经历过这些,真要是碰到,都不知道应该如何保护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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