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 14th, 2007, 06:3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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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May the force be with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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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14th, 2007, 10:4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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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19th, 2007, 08:28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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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醒醒吧
不用看有没有人支持你,输了官司花了钱也不是他们的事,是你的事,明白么? 你要是真咽不下这口气的话,我早就说了,你要好好做准备。人家告你是告你违反合同,虽然你现在没拿到合同,但你以前的帖子表明你的确签了合同,那你就应该明白合同/协约在法庭上的分量。 你跟她斗的理由开始是说人家嫌你的小孩吐在她身上所以把你的小孩撵走,现在又变成了她说你的小孩身体有病而撵走。daycare就是这样运作的,很多人也都说了他们的经历,别人的孩子病了一样要被家长领走不退钱的。你的小孩吐了,她当然有理由叫家长把小孩领走,所以你说她借口声称你小孩生病是站不住脚。你现在帖子里是坚信当时你的小孩没问题,那你后来干嘛去看医生呢?你应该在daycare的时候就跟她说我的小孩没事,就留在daycare这里。你会那样做么?不可能的,对不对?那我问你,到了法庭你怎么跟法官解释你说她的借口这条理由?你当家长的担心小孩,她也可以正大光明的说因为你的小孩有这些症状,为了你的孩子和其他的小孩,所以她要求家长把小孩领回去。在这点上你觉得法官会支持谁?如果这点站不住脚,你还有甚么理由可以赢官司? 我给你理的头绪是:你认为daycare不负责不专业,所以3天以后你要求转走,对方根据合同找你要钱,而你一是咽不下气二是以你自认的理由认为不该给,问题是法庭可不管你咽不咽得下那口气,法庭能不能认可你的理由我不知道,但至少我知道如果我能提出上面那段问题,别人也可以,daycare可以,法官也可以,很多你自己一厢情愿的想法法庭根本不会理会的。 我前面的帖子就建议你了,要斗就明明白白的斗,你现在是稀里糊涂的送钱去了,还闹的自己不高兴,何必呢?这件事你以后记得吃一堑长一智就好了,你的小孩健康大人也没什么事不是最好嘛。 good luc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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