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28th, 2006, 20:4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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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拿回一张罚单,求懂行的人帮看看
今天我有事一早出门。孩子与别人约好了时间,10点的时候自己出门,出门时太着急,钱包车票都忘带了。到了C-train车站,发现没带车票,偷懒不想再返回家,再者与人约的时间也快到了,抱着侥幸心理,就上了车。。。正好遇见警察查票,逮个正着,拿回一张150刀的罚单。。。 孩子年龄14岁零8个月,以前从没遇过大事,今天被警察吓坏了,见到我哭了近1个小时,好不容易才安慰下来。。。 天地良心,这是她第一次无票乘车,女孩,本身胆子就小,车票一直都是我买好票本备在家里,她也从没有给我省钱的愿望。。。 其后我和她谈了近三个小时的话,她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 1. 出门以后要做好准备工作,检查要带的东西。 2. 做违规的事情要考虑好后果,愿不愿意承担,担不起就趁早别做。 3. 要勇敢面对已经产生的后果,吸取教训,自负责任。(她愿意用她自己打工的钱交罚款) 坦白的说,如果真能让她以后的人生中记住这个教训,我觉得150刀一点都不贵,值! 问题是:会不会给她留下不良纪录,影响她以后的升学选择,我需不需要上庭去帮她解释解释? 请明白的大侠给帮忙分析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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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8th, 2006, 21:52 | 只看该作者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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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天地良心,占小便宜的心理绝对没有,她的交通费一直是由我负担,她花我的钱从来没有吝惜过。 单是:VIOLATION TICKET,上面有开庭日期。 我问了她,当时她被吓傻了,什么都不会说了。。。 唉,不知道是不是按最重的处罚给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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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8th, 2006, 23:16 | 只看该作者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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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SUMMONS中有没有CRIMINAL CHARGE? 你应该仔细看看TICKET中的DID COMMIT THE OFFENCE OF 。。。以及 CONTRARY TO: MUNICIPAL BYLAW CODE/CHAPTER ??? 还有SUMMONS中的CHARGE部分。 我对SUMMONS中的内容不是很熟悉,只知道有SUMMONS的属于比较严重的违法。 建议去查具体的法律条文(网上都应该找得到),好知道会有什么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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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8th, 2006, 23:49 | 只看该作者 #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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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在 youth 上 mark 了, voluntary payment option 是$150。 给的地址是: provincial court of alberta family&youth divisions 3rd floor, john j. bowlen building 620-7th avenue SW 给超速罚单用的是一种规格的单。 很严重吗?需要请律师吗? 14岁的孩子一个人出门,没买车票是很严重的罪行吗?真有点搞不懂加拿大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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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9th, 2006, 00:35 | 只看该作者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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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在ALBERTA,是说怎么和这里的TICKET不一样呢。是不是CRIMINAL CHARGE要看CHARGE的内容而不是字面上的。 我只能讲讲安省的情况,这种TICKET多是由PROVINCIAL OFFENCE OFFICER开的(不一定是警察),叫PORVINCIAL OFFENCE NOTICE 或 CERTIFICATE OF OFFENCE 或 NOTICE OF VIALATION。。。 通常就一张罚单,上面有你违法的内容(DID COMMIT THE OFFENCE OF:。。。); 参照的法律条文 (CONTRARY TO:。。。, 如 BYLAW CHAPTER 58.1 (2)),以及罚款等等。 对于比较严重的,就会带SUMMONS,SUMMONS中的CHARGE是依据上面的如BYLAW CHAPTER 58中的条文来的,也能是由MUNICIPAL CODE中的PENALTY部分来的。 对于你的TICKET,重要的不是SET FINE,而是CHARGE。我觉得你要先去查上述的内容,确定CHARGE是有依据的,再去明确这个CHARGE的性质(我个人觉得是CRIMINAL CHARGE)。 对不起,我起初以为是个没CHARGE的TICKET。 最好自己上庭请求法官谅解,让他们DROP THE CHARGE, TAKE THE FINE ONLY,我个人觉得是很有可能的。如有免费的律师咨询,可先去问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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