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 23rd, 2005, 15:39 | 只看该作者 #4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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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人的良心被狗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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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23rd, 2005, 16:33 | 只看该作者 #43 | |
流民
注册日期: Jul 2004
帖子: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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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也感谢你的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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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 于千万年之中, 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 没有早一步, 也没有晚一步, 刚巧赶上了, 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 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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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23rd, 2005, 20:31 | 只看该作者 #45 | |
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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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这应该算是歧视。想一想,如果你说业主有权选择租客,那在加拿大又有多少业主敢说我有权不让黑人租自己的房子呢?是不是Walmart也可以不让孕妇进入购物因为孕妇移动缓慢影响客流? 首先不是所有的小孩都吵,其次只要吵不超过一定程度,你就一定要医生证明你有病,需要绝对安静。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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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23rd, 2005, 20:38 | 只看该作者 #48 | |
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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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这些法例我以前上课都学过,只是我想没有必要说这么细。房东她是傻的吗?我说我房子要收回自住,我最近心情不好,喜欢楼上楼下窜着玩,你管得着吗?你还派人调查我收回是不是真的自住?自己买的房子自己住都不行?很简单的道理,再民主的国家也没有这个道理啊。我的意思就是说这个了,她随便编个合法的理由,就可以赶你走,当然了不是马上,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你之类的,照足程序。你合法顺延,不也就是一个月吗? 看到前面有个帖子已经讨论到大陆人的良心问题了,好象只有他才有良心,我们和房东一样"无良"。楼主你的第一个帖子的目的是什么?你问能不能告她,那么大家出注意,告诉你,可能你告不了她,而且她在道理上也不是说完全失理。如果你想解决问题的,那就多看看各方面的意见,决定自己的对策。如果你是来找心里平衡,找安慰的,最好发到生活百事栏里,注意这里是法律园地,然后开宗明义,我被欺负了,大家安慰安慰我吧。 房子是人家的,你只是个租客,这是你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要考虑的问题。大家一面倒的同情你,你能解决问题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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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23rd, 2005, 23:10 | 只看该作者 #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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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24th, 2005, 01:05 | 只看该作者 #55 | |
红朵朵时代的老华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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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枫游泳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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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24th, 2005, 04:41 | 只看该作者 #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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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已深,万籁俱寂。 忽然屋顶瓦片响动,偶从草榻上一跃而起,低声喝问:“谁?!”屋顶有人答道:“阁下请出来说话。”偶飞身跃入院中,但见屋脊上站立一人,打扮颇为怪异,似是异邦之人。背负一口长剑,剑柄镶了一颗极大的珠子,月光之下发出幽幽绿光。偶心头一凛,想起一人,拱手道:“原来是楼主,楼主久不到北美,不知今日所来为何?”楼主却不答话,一扬手,一道白光直射下来,偶不敢怠慢,侧身让过,卸了暗器飞来之势,探手将暗器接住,却是一张纸。楼主一笑:“今日特来发帖。”偶再看那张纸,虽是好纸,却已发黄,上写道:“恭请阁下于猴年马月猪日羊时参加英雄会,兴师讨伐鄙人之台湾房东”。再一想,那猴年马月已是三年之前了。偶不禁冷笑道:“楼主,汝现居华厦之内,这坑未免也太大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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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24th, 2005, 05:07 | 只看该作者 #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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