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 19th, 2005, 21:24 | 只看该作者 #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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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就目前的情况看,没有了录像,说明公司对这件事持完全中立的立场。LEADER和另一个鬼佬也是中立,如报警,不要提他们知道; (2)你已有足够的证据把这个阿富汗人送上法庭。但目前重要的一点是先弄清楚这个阿富汗人伤的程度,如果真没有重伤或者根本就是无病呻吟,就应当立即报警,在报警时应提到的在场证人只包括两个咱们的同胞;不提其他任何人。 (3)现在应无法确定这个阿富汗人是否已经报警,因为像这种事后报警的,警察一般不会立即去调查。当然可能性最大的是他没有报警。不过不管它是否已经报警,我觉得你还是以报警为宜,因为:1。目前的情况对你非常有利;2。正如你提到的,他有可能报复。从某种程度上说,这种人是恐怖分子或亡命之徒一点也不为过。应防止它采取鱼死网破的报复方式。毕竟我们移民加拿大不是要何这种人拼命。如果能够采取合法的手段教训他,为什么不呢? (4)有两点是必须弄清楚的:1。在动手之前他曾威胁过你,记住他威胁的动作和说的话;2。他先动手打人,你只是被迫还手,如不还手,你就有可能被他重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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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 19th, 2005, 22:19 | 只看该作者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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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碰撞较量应该是我方占了彻底的上风,因为这次较量的结果无论从气势,结果,和产生的效应都是我们扬眉吐气。 先从气势上来讲,自工作开始,这个阿富汗人就不断的找我们的麻烦(我和一个中国人同一天先来的,另一个中国人晚了一星期),不断的挑我们的刺,开始的时候以为是由于语言的缘故工作配合上有问题,于是大家也就尽力的去配合他,或是说去迎合他,但是很快我们发现跟本不是这个样子,他在工作之外的许多事情上也是指手画脚,对我们非常粗鲁无礼。如果他对所有的人都是如此那也就算了,只能说他性格如此。但是事实是他对其他族裔的人很有礼貌也很客气,只是对我们三个中国人很粗鲁无礼。于是我们决定给他个教训,让他知道中国人也不是任人宰割的鱼俎。就在我们决定的第二天,他就主动送上门来找挨刺,在吃午饭的时候他象往常一样想教训我们点什么,但是这次我马上就给回了回去;午饭的时间刚刚结束,他为了扳回面子,就有对我们说到点了,回去工作(我们的工作因为是在室外,所以时间特自由,午饭时间一般是多15分有时过了半个小时也就这么着了),我马上问他:你怎么不动,他说他晚休息了10分钟,我马上回答,我们也一样;这时他的脸色已经非常难看了,又坐了有10分钟,我们起来穿工作服准备出去工作,他再次挑衅要我们做这做那,我马上回击说:我知道我该干什么,不用你在这指手划脚,你管的太多了!这时他的脸色彻底黑了。 接下来的几天他的脸都是黑着,也不同我们打招呼,工作中也躲着我们,但是有时有没有办法还不得不同我们配合。而我们不在乎,因为我们人多,可以不用同他配合照样可以把工作完成的很好。这一个多星期我们过的特别开心,大家也相安无事,但是他每天都黑着脸,越来越生气。 (我们在一家建筑公司上班,每天的工作就是找到每天要发的货,做出标志,用对讲机指挥塔吊把要发的货吊起,再放到指定位置装车,绑车,发货。所以这份工作大家必须相互配合,个人无法单独完成的工作。另外外面所有的人都在混时间,而且是几个小时几个小时的混时间,混加班。但是老板也没有办法,这份工作就是这个样子,因为存在危险(比如风大,雨大,机器有异声等)就会停下,大家就开始玩,其实也没有人知道你在干什么,也没有人管你干什么,也没有办法知道和管你。 也许有人会说这个阿富汗人虽然不是LEADER但是讲的都对,但是他的语调,神态,语气对我们中国人的态度可以看出他对中国人的歧视和蔑视。这是我们三个中国人经过多次讨论分析这个阿富汗人的动机和目的而不得其所,之后所得出的结论。 从哪天起我们同这个阿富汗人开始了斗争,他利用所有可以抓住的机会给我们SHIT,故意玩我们,但是我们还是在工作上进可能的配合,因为这是个TEAMWORK,大家必须配合。 但是除了TEAMWORK之外的工作,大家都不理他。大家越不理他他就越生气,脸色就越黑。这也就是为什么他在我再次顶撞他之后暴跳如雷,想用武力的手段臣伏我们,这也是他最后的看家本领了。结果确实武力不但没有效果,反而吃了大亏. (其实每次都是我同他发生对抗的原因也比较简单,在一起工作的三个中国人当中我的英文稍微好点,大家有什么事情需要同上司沟通一般都是我出面,而公司有什么任务或要求也是先通知我,然后我再传达或翻译给另外两位同胞。这个阿富汗人有个很TMD混蛋的毛病,就是无论那一个同胞出了点问题,他就摇头晃脑的说h,my god!chinese!这些话和行为让我觉得很是不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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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 19th, 2005, 23:32 | 只看该作者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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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反击的结果是出奇的好,可以说是大捷.按照深海老鱼以前提到的打架必须掌握的度来看,真的是把握的太好,当然这是运气,当时打的时候都是下的死手,如果上来就抄铁棍的话(身边没有),我们两个真的不死就残,而我用木棍最重的那一击,居然没有打断他的手臂也挺运气的,用我哥们的话说,我那一棍是从上抡圆了直上直下的砸就象武松打虎一样,用的1.5米长的大木棍(我们叫3*3就是3英寸乘3英寸,虽然没有这么粗但也差不多),要不是他本能的用手去挡的话,他的脑袋就保不住了,也算他运气,这么砸他的胳膊都不断(其实是我运气,没有出大事).当然我当时也很危险,他有几棍离我的脑袋也是很近,也就10多公分,他用的也是同样的大木棍也是死命的砸.不过他砸我的时候我们的LEADER死命的拉住他才没有打到我,而我砸他的时候中国哥们只是象征性的拉我而以,所以基本上是我一边倒的砸他.不过这个阿富汗人也够凶悍的,这么砸他他还是向前冲,说句心理话要不是这个样子的话,结果可能就是两败俱伤了或是我受伤更重些.毕竟是他的体格更大些(他一米八五以上非常非常的强壮). 而我只是脸上和眼下角有很轻的一点淤血,这是用拳头打的,我想. 现在我到不害怕他用武力来报复,因为大家都摸清了对方的底,都是很玩命的主,如果还要打,出手就不会留情那就真的要出大事了. 现在的结果我很满意,即狠狠的教训了他但又没有把他打残或是重伤;二者,他挑衅在先,动手在先结果却被我暴打一顿,吃了个很大的哑亏又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当然这只是我一相情愿的想法,也许这个阿富汗人在养伤,等伤好了后在来报复也是有可能的,总之我目前所能做的就是提防,一文一武两手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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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 20th, 2005, 00:30 | 只看该作者 #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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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的意思不是鼓励大家没事就抄家伙动手使用暴力手段解决问题,这不是一个解决问题的好方法,但是有时也会有效. 其实不仅仅是在冲突的时候不能示弱,在日常的生活和工作中也是不能在气势上被外族人压倒,也要敢于争取.以前在FINCO打工的时候有个四川的哥们和我一起要求主管给我两个加薪,印象特别深的就是他对我说:现在打这么个十快来钱的累伯都不敢争取自己的权益,要是真的找到专业的工作那还不得天天给老板跪着!后来在我们的争取下,工厂真的给了我们加了75分/小时,虽然这点钱无所谓但是毕竟是个胜利,因为在我俩之前的好几拨人(其他族裔)都没有拿到. 所以我感觉只要敢争,有这股气势别人就不会欺负你,也能赢的别人的尊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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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 20th, 2005, 00:38 | 只看该作者 #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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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得好,我支持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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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过辽阔天空啦……飞向遥远群星 善良勇敢的啦……铁臂阿童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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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 20th, 2005, 01:16 | 只看该作者 #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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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没有受伤(脸上只是很小的一点淤青),没有必要看医生,我也不想去起诉对方,毕竟大家没有深仇大恨,虽然我开始是被动的,但后来却是我暴打了阿富汗人一顿.我想这个教训对他来说也是足够深刻的,至少他在以后同中国人交往时会懂得尊重我们所有的中国人,同时也是提醒和教育了所有其他族裔的人,学会尊重中国人,如果过了分,中国人中也有人会抄棒子揍你的. 也许我的这个想法有些自做多情,痴人说梦,但是还是希望如此 请问是否可以给我个连接我想参考一下:criminal code266是什么东东,另外,除了看医生和报警以外还有什么好的建议,可以让我做防御性的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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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 20th, 2005, 10:52 | 只看该作者 #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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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aws.justice.gc.ca/en/C-46/text.html 你提到你脸上有淤青,这就是受伤的证据。在国内这可能算不了什么,但在加拿大不一样。即使你不想报警,也应当去看一下医生,由医生做下纪录,同时最好拍下照片,有备无患。等到过几天完全好了,就什么也没有了。 另外,如果你报警的话,因为是这是刑事案件,和国内一样,是否起诉是由警察决定的,由警察提交Attorney General作为prosecutor,是公诉,个人不是公诉的主体。在法庭上,你是作为公诉人的证人出现,当然作为公诉人的证人的还有在场的另外两个同胞。你不是原告,是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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