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 7th, 2012, 23:13 | #1 |
今赋琴鼓 歌以抒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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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
准备搬家了,温哥华到卡加利. 有经验的人都会知道会有多恐怖,难度不是在你要收拾多少东西,搬多少东西,而是你要舍得扔多少东西。 旧物件总是承载了太珍贵的记忆,尤其是我这种墨迹念旧的人——连被女儿小时候画花了的墙壁,我都想搬走。 我人生中,搬家的次数不多。 第一次是在1992年的开平农村,我初三的那年,新居入伙,不用再住漏水的祖屋,人生大事啊,记得还邀请了同学到家里吃饭,都是男同学,呵呵,当然全是男同学,那个年代,如果哪位女同学真要到谁家吃饭了,就好像承认了要做谁家媳妇的样子了!夸张吗?好夸张,但当时的真实情况就那样。 我妈说我那时候的发型是她见过的最好看的发型,我都忘记了是怎样的了,反正她说那时我皮肤白嫩的,唇红齿白,有男初长成的样子,自恋的我不得不承认,事实上那个时期我是学校的校草,训导主任的眼中钉,他们甚至会清楚那个不同班级的小师妹又给我送来表白的音乐卡,影响很坏,很想严惩,他们不相信我是没有主动做过什么事情就会有小礼物自动送上门,就好像他们从来没有经历过什么叫青春,或者什么叫发春。年少轻狂嘛,喜欢就去做,不是所有事情都可以解释得清楚或者能合理的分析出来的,而我确实也算是异类的,我会唱所有的流行曲,但不像其它同学那样拥有一本本歌词手抄本,我一首都没抄过;还有,我最喜欢的是摇滚崔健而不是帅气郭富城。而当有需要的时候,我也可以代表学校出战,轻易凭一首《红星闪闪》拿校际歌唱大赛冠军。 那个年代,玩伴们早已印象模糊,不过有些片段却依然鲜活的偶尔从旧记忆堆里蹦出来,让自己可以对从前的自己笑话一番,很有趣。 第二次,2005年,其实不是搬家,是我一人跟老婆到了温哥华。 有趣的一幕是,行李超重,我加穿了三条裤子,四件大衣上飞机,那时还好,否则以现在的身形,莫说是三条裤子,多穿半条都不可能嘀。 我们提着一箱箱的行李来到漫天樱花的温哥华,街道多干净,空气多清新,人们的笑容多亲善啊!一切都是美好的,唯一的烦恼是:我们身无分文。 当然不是上穷水尽,能依赖活命的,是老婆500元限额的信用卡。 第二天咬咬牙,买了个电脑显示屏,花了275元,剩下225元过活。 第三天,朋友约去喝广东茶,我诈病推掉了没有赴约,坐公车去了RICHMOND的一家名为《Together》的杂志社混饭。 中文杂志收入太少,第8天我就找兼职重操旧业,在谢莹莹的介绍下到匯聲广播电台AM1320面试,分摊做她的音乐节目《乐意伴随》,那时我的INTRO一出,令中文水平一般的土生系同事们咋舌了好久: "如果我系双曲线,甘你就系渐近线,如果我系反比例函数,甘你就系坐标轴。我地有缘出现喺同一个平面,但永远都稳唔到相交点——一三五Karen,二四阿Lam,乐意伴随。” 满足感代替不了吃饭,很快,我发现但凡是中文传媒,在北美这地方都是不足以养妻活儿的。 于是迅速的,开展了加国生活的第三份工作——晚上通宵果菜搬运。 当时这三份工作是同时进行的,我没有放弃任何一份,事实上,直至今日,还是在兼职做1320的《乐意伴随》,一晃7年。而当初做搬运工的果菜批发公司,也就是我现在愿意为之卖命的公司,只是部门与职位不同而已。 回首搬家后的这几年,变化可谓翻天覆地,我和老婆的2人军团迅速增员再增员,南瓜和番薯先后出生,接着父母移民顺利通过了申请,我温哥华的家,由2团变成了6班。 现在,我们又将面对新一轮的搬家,与家人一起面对新的环境,工作上也将面临史无前例的挑战,朋友都说,真不容易啊,从气候宜人风景如画的温哥华搬到这个冰天雪地的鬼地方。 做人什么时候容易过?关键是你愿意怎样去看这个世界吧。 以前,三毛的一句话推动着我和兄弟们做了10多年的独立音乐:就让我尽情地去吧,一切的代价都将是我成长的经历。 今天,我会加一句: 家,是温暖的源泉,有了家,我们的生活再艰苦也是甜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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