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 2nd, 2006, 13:07 | 只看该作者 #42 | |
Devil Baby 丐帮帮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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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楼上那事儿过去就算了吧,退一步海阔天空,大家都接受点教训就好了。有一点是对的:做事不能想当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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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2nd, 2006, 13:15 | 只看该作者 #48 |
九品芝麻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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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是闲着,搬个小凳坐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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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到南安省相关城市联合论坛作客 http://www.chinasmile.net/gallery/al...2286/90184.gif http://www.chinasmile.net/gallery/al...286/KD0101.gif 累了,就喝杯茶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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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2nd, 2006, 13:26 | 只看该作者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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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歧义,我分段来回复您吧。 说来也巧, 在51上看到一条才POST上去不久的短期出租信息. 时间段基本相符. 所以立刻给贴信息的人打电话, 并约好立刻过去看房. 出租的是APARTMENT, 女屋主夏天要带孩子回国探亲. 我大概看了一下, 房子条件也还不错, 我基本满意. 我随后问女屋主泊车位在什么地方. 没想到女屋主满脸惊讶, 说没说过要提供泊车位. 而我明明看见她在51上登出的广告上是标明有泊车位的. 为了确实我没有看错, 我请求她上51上核对一下. 结果我是对的, 在车位选项里她是选了的. 她于是解释说是她对51上的操作不熟, 可能误选了, 并非虚假广告. 我也表示理解. 但是女屋主还是给我留下了一个糊里糊涂的印象. ――――您认为是糊涂,承认我当时是没有表示自己本意是提供车位的,避免了我虚假广告的猜疑,谢谢您了。 我当时想, 如果没有泊车位的话, 那我只好另外再找了 -------您如果有这个表示,我想当时肯定就是没下文了,大家知道行情的都可以想想,两室公寓,好地段好环境全套家私含TV CABLE,本地电话. 850一个月的要求,是否难租到要见到一个租房的就想留住 女屋主表示, 她会帮我找到泊车位的, 因为公寓里有不少人的空车位一定愿意转租的. 我犹豫了一下, 毕竟找到时间MATCH的出租和住客对双方来讲都不容易, 所以我还是答应把她的公寓租下来. -------如果还继续往下谈的话当然要争取找到车位,总不成要让您停车在很远的地方,我为啥说要帮您找车位?就是觉得自己能做的就尽量做。 由于我太太她们6月28日到多伦多, 而女屋主母女俩7月7日才离开多伦多. 这之间差了一个多星期. 但既然决定租下她的公寓, 我打算让太太和孩子在HOTEL先挨一个星期. 女屋主当即表示, 不用住HOTEL, 可以和她们合住, 不就一个星期嘛! 每天给10元就行. 虽然对她的好心我表示感激, 但是仍觉得她是潦草的人, 做决定草率. 做决定草率的人往往反悔的机率也特别大. 我说, 既然基本决定下来了, 咱们就签个合同吧. 为了避免将来不必要的争端, 我把能想到的地方都尽量明确并且量化地写在合同里了. 她提出让我先教200元押金, ――――是我想能方便就方便了,由于我们一家人不在一处,对那种短期团聚的人我都是有特别的同情的。您还记得当时您说到假期结束孩子还回去我的惊讶吧?我觉得您找到专业工作了,基本稳定了,孩子已经有条件留在这里,怎么还让她一个人回去呢,才5岁的孩子,说实在的当时我就觉得您的情况不像您说的那么好,反而让我心怀疑虑了。如果说我没有和孩子商量就答应的话,也是觉得事情并未最后定,只是先这么计划着,我还是把那个最后回复的期限看得很重。如果您觉得在约定期限内答复也是违约的话,我们又为什么要写回复期限?还是您感觉整个过程我完全无跟您对等的实力,这房子你租定了?你没想到我宁愿不租也不想和你打交道了? 不凑巧, 我数了数身上的钱, 只有50. 我把50元交给她做定金, 并答应两天内把剩余的150送来. 因为我自己现在租房的屋主要求要退租的话要提前一个月通知, 就是说如果七月份搬出的话, 五月份的最后一天要通知他. 所以我要求出租公寓的这位女士如果改变主意, 不出租的话务必要6月1日以前通知我, 以避免我的损失, 赔偿我半个月的房租. 她当时半开玩笑地说, 我们的赔偿不对等. 我本想说如果觉得不对等, 也可以商量一个赔偿的数量. 但她随即说, 反正她不会违约的, 不对等就不对等, 签就签吧, 于是就把合同签了. (事与愿违, 结果违约的就是她.) ――――您说违约的是我我不太理解,我确实在约定时间内答复您了,何以算违约,我不是气您,我确实不理解您是如何理解这个违约的,您是认为最后没租成就是违约?我要求您交押金也是怕您违约啊,您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退房,加拿大租房都是要的,如果您在我走之前不要这房子了,我也没法租了,因为别人真正要租的也没有足够的时间通知现在住的房东了。 果然不出所料, 这位女士的话还真是当不得真, 第二天我去给她送剩余的150元押金时, 她和我说, 和孩子商量后, 觉得合租不方便, 所以决定不合租了. 虽然我开始就并没打算能够和她合租, 但这种出尔反尔的言行还是让我有些不舒服. 但想到她一个女人也不容易, 我说, 不合租就不合租吧, 我自己解决就是了. 于是修改了合同上相应部分的内容. 随后又谈到车位的问题, 她说她已经把找车位的条子贴出去了, 但是因为时间太短, 还没人回复. 她说, 如果时间长一点, 一定能从邻居那租到便宜的车位. 但是现在不能确定. 我心里话, 既然你这么有把握, 你自己又有一个车位, 你哪怕能表示一下保证能给我一个车位, 而自己去承担万一没找到另一个车位的风险呢. 事情也好商量一些, 因为毕竟是你在广告中承诺的是有车位的. 但是她没有承担自己所说的话的责任的意思. 与是我提醒她, 去RENTAL OFFICE总能租到车位吧. 看着她又在那犹犹豫豫的样子, 大概是嫌RENTAL OFFICE租来的车位贵吧, 但却也没提是不是需要我分担一些, 我也不好乱揣度. 我只好说, 如果觉得不合适, 没关系, 6月1日以前通知我就可以. 她依旧表示, 她不会违约, 于是我们再次修改了合同. ――――这个问题是我们争议的焦点,您希望我能保证给您车位,但我从开始就告诉您了我广告的本意不是要提供车位的,只是51的选项如果选了无车位,别人搜索有车位的房子的时候就搜不到我这个了,我在rolia上发的广告还在,那是自写的广告,明明确确可以说明有无车位。就不会引起歧义了。我觉得整个过程就是我对6月1日前通知看的很认真,而您觉得我就是要给您了。我不明白这点上为何双方会有歧义。您是这么说的,也让我在合同上这么写了,难道做起来就不对了吗? 5月31日, 我没接到女屋主的任何通知, 猜想她大概是已经找到车位了, 这件事情也就算定下来了. 结果这位女士总是能给人点SUPPRISE. 6月1日晚, 我查E-MAIL, 看到这为女士的来信. 这里先要插几句话, 我记得我是给了这位女士我的电话的, 没想到她居然用EMAIL这种方式来联系. 我印在支票上的EMAIL地址是我在找到工作以前的, 工作后, 白天上班都是用的公司的EMAIL地址. 一般是晚上回去以后, 才会查查自己私人的EMAIL, 有时候几天才查一次. 言归正传, 这位女士在信里说, 问过RENTAL OFFICE, 一个车位要70刀/月. 她不能承受. 而且又说如果时间长, 应该是能从邻居那找到便宜的车位, 但是她只是帮我找找看, 能不能找到的结果要我自己承担. 如果结果是我自己承担, 她的所谓帮忙找不是一句空话吗? 再说了, 去RENTAL OFFICE询问也就是一句话的事情, 她完全可以在5月31日以前通知我的. 我这个时候已经有些愤怒了. 不是因为这几十块钱的问题, 问题是没有这么办事情的. ―――这么说您在给我电话前是看到邮件了?那为何您和我通话时说没收到邮件?这点在我自己发的主题帖中早已说了。您为何要做出那种一无所知的样子来到我家里要还支票?我在邮件上说的那么明白,依照您受的教育,应当毫无疑义吧?您如何解释您不是让我毫无戒心地对待您,从而骗还支票?抱歉我用了骗这个词,但我实在想不出其他准确的定义。 给她回电话时, 我压抑住心里的不快, 在电话里, 她和信里一样的口吻, 没有一点分担责任的意思. 我这个时候已经害怕租的房子了, 如过租了, 不定还会有什么矛盾分歧. 我是一个工程师, 喜欢有条有理, 有依有据的做事, 而这位女士却太天马行空, 太不靠谱了. 我于是说, 那押金怎么办. 她说, 我不兑那支票就是了, 或者撕掉它. 要不退还给你也行. 到不是因为对她人品的不信任, 是因为对她做事的方式的怀疑, 不想将来还有什么节外生枝的事情, 我说我马上过去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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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2nd, 2006, 13:27 | 只看该作者 #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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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她家后, 我没有进去, 让她取了支票在门口还给我. 她把支票还给了我. 然后我问她, 今天已经6月1日了, 对于您的违约应该怎么办呢? 我已经通知我的房东, 我6月底退租了. 我当时问她这句话的意思是, 希望她能对自己违约给我造成的不便表示些歉意, 哪怕并不做什么实质性的赔偿呢. 结果她没有, 反而狡辩说, 6月1日以前, 现在就是6月1日以前, 今天没过都算6月1日以前. 我这时已经出离愤怒了, 扔下句话: 要么付违约金, 要么诉之于法庭. 然后转身就走了. ―――先生!您是这么表现的吗?如果您的表现是您说的这么轻松,我会感觉到我遇到了魔鬼?!!让我再描述一下您的真实表现吧:我一边拿起支票准备给您,一边找合同准备一起撕毁,您装作若无其事地说算了,你把支票给我就行了,我就毫无戒心地还给了您,您立刻把脸一变,说,那好,你是准备明天给我送425元钱呢,还是准备上法庭?上帝保佑,我从未见过一个歪着嘴用那种不怀好意的威胁神态说话的男人,而这个男人一分钟前还是个谦谦君子!!!(我可以说我觉得您的可怕就是来自这么快的变脸,不是说我没见过比您更可怕的人) 。我愣住了,醒过神来说不是今天答复您吗?您就说6月1日前,就是昨天,我说6月1日前,应当是今天没过就算吧?您又说不是,是昨天,告诉你,你等着上法庭吧。我说既然咱们争是6月1日前应当是算昨天还是含今天,那请你在合同上写上我是今天告诉您的再说吧,结果您掉头就走,边走边骂,叫嚣说要让我房子租不出去,如何如何,是不是您的表现?在我们安静的走廊里,您那么恶毒的叫骂您就这么轻轻带过了?我追在后面说,那我只能到您的住处去通知您吗?您同样那么有点歪着嘴可以说是狞笑(您还在说只是因为我糊涂而您有条理造成后面的场面,那倒更加符合您高级白领的形象了,可是,您就真的没想过或者根本不怕苍天在上?)着说,你来啊――――,这个过程,我这一辈子也忘不了,您当时的那副神态,我也一辈子也忘不了,如果您在其他细节上含糊的话,或许我还不那么确定,但在这个细节上,我永远也不会忘记的!!!您敢不敢和我一起发誓,说撒了谎的话出门给车撞死?!!我敢!您敢吗?!!我知道这种办法约束不了不相信天地的人,但我信! 后面的事情不说了, 她找到了我的住出, 在外面又叫又闹的到底做了些什么我也不知道. 就当她自己所诉的全部属实就是了. 居然怪那个女房客为我说话, 我才住到这个地方不到一个月, 和人家也熟不到哪去. 我知道她华枫地头熟, 在这里出几个帮她说话的我倒不奇怪. ―――您什么也不知道?!!要我传当时的照片上来吗?!您没有出来?没有再我再一次要求只是承认我是6月1日通知您的时候坚决不干,还威胁我说要报911?我说过了,如果6月1日前的意思不是含6月1日,是我理解错了,我认赔,可是要是6月1日回复是守约的,您恶意地造成我提供不了已通知您的证据,那就是人品问题了!在这点上您有不同意见吗? 然后又是打什么911, 还责怪人家为什么不象国内片警一样负责. 你为同样的事情在国内打110试试, 找人家骂你吃饱了撑着了呢? 还在大街上大声喊HELP, 人家出门看见你若无其事, 在那发臆症, 你还想人上前来嘘寒问暖? ――――我是希望找到愿意作证的人,去您那里之前我没想到你的roommate和房东没有一人劝解也没有人愿意只是证明昨天我到了,当面告诉你了,我是把人心都想的太好了!以为一般人都看不过眼,会证明的。我没有希望有人来嘘寒问暖,您这种早知如此的感觉只能说明您确实是个真正的“北美人”了,不关自己的事,她死她活由她去!我没有责怪别人不像片警一样负责,我只是不知道警察只管刑事,总是听人说有人争执都报911,不知道涉及到钱的事就算民事了! 说她做事没谱她还别不服. 即使当时关于车位的事情达成了协议. 到现在不又有事了吗? 现在是LG下周就过来, 自己暑假也不回去了. 要是我当时租了房, 现在可又不知道要怎么办了. ―――早就告诉你了,这都是你的功劳,您给我的威胁确实起效果了,我老公觉得现在住这里不安全,才不得不改掉原计划准备搬家!您高兴了吧?您厉害! 此帖于 Jun 2nd, 2006 13:41 被 东方龙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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