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 13th, 2010, 03:36 | #1 |
华枫2004年自选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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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穷人富人自己当法官,你们如何判这个案子?
老王开车,路遇骑着单车的小李之后发生争吵,当时老王开的是敞篷车,并且顶蓬已经收起。小李随即靠近驾驶位上的老王,又将自己的单车挡在老王的车前,并抓住车门,后来甚至还企图进入车内。老王见令其放手无果,便加速,不肯放手的小李于是被车拖带,头撞上路边邮政信箱后重伤倒地。之后不治身亡。 一份详细记录了小李与其他司机发生多起冲突的报告,小李死亡的同月,他曾与他人发生4起类似纠纷。之前的这些案件足以证明小李有一种“针对驾车司机的攻击性的恶性循环”(“an escalating cycle of aggressiveness toward motorists”),其中一起争吵的过程还被监控相机抓拍下来。 尸检结果显示,小李死前体内的酒精浓度超过法律允许范围的两倍多。 甚至,就在当晚事发前,小李还因为可能实施家庭暴力而被警察从他女友的住所里赶了出来。 另一方面,专家经调查,推断当时老王的车速只有每小时34公里。 各位围观群众,请你们自己做法官,根据以上事实,来判断老王是否应该对小李的死亡负责。 顺便说一句,以上事实,均为witty 朋友提供。总统仅仅改掉了人名,不以阶级不以贫富来误导观众,老王和小李,仅仅是作为社会的两个自然人,即法律面前的自然行为人出现。请你们自行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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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13th, 2010, 13:58 | #2 |
华枫2004年自选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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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话讲,要公道,打颠倒。意思是说,如果你想知道什么是公正的话,那么把你自己放在那个位置上才会知道。 请各位把老王带入为自己。如果是你自己开车,碰到有人要强行进入你的汽车,你会怎么做? 另外,小李的前科是肯定要记录在案,作为本案参考的。我们说加拿大是个讲信誉的社会,信誉是什么?就是你的历史记录。小李一贯喜欢和开车的人发生冲突,那么就冲突本身来说,小李就很可能是冲突引起方,而且他当时有明显的侵入行为,欲进入老李的私人领地(汽车) 再加上醉酒,再加上暴力史。 不要去管贫富,不要去管阶级。就这两个自然人出了这样的事,你说法官判谁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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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13th, 2010, 14:04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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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老王不必离开汽车,原因同上。如果有人试图强行进入你家,你不必逃跑,而有权开枪打死入侵者。同理,再说一次,这里是加拿大。 第三,酒精浓度是作为旁征,以证明小李当时的行为很可能不理智。我不知道您如何得出说醉鬼就可以随便压死,其中的逻辑关系,不清楚。 第四,我之所以使用小李老王,就是要排除贫富对人的误导。我们一般都有同情穷人的情绪,这会影响我们的判断,所以才使用完全自然人的小李老王来判断。不是说高官撞死人了,就一定是高官的错,这是歧视。明白吗?再说一次,这里是加拿大,我们加拿大人,反对任何歧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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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13th, 2010, 14:41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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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再提一句。 我们常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个平等,不仅仅是说穷人和富人平等,也是说富人和穷人平等。一句话,钱多钱少,不能作为被歧视的理由,不能作为判案的影响因素。 歧视穷人的,是混蛋,歧视富人的,同样是混蛋。这个道理,作为 21 世纪的文明人,应该能接受的吧? 那有人就要说了,那富人有钱,请个好律师。穷人没钱,没法请好律师,怎么办?公平吗? 这是个技术性的问题,这个问题的本质,是谁更有技术来说明事实,谁更有技术来运用法律。这技术问题本身,不影响法律本身的公正,但影响法律的执行。 这个问题说开了,很大,我在看球,先不说。我先说这么个问题,富人渡假去太平洋上的小岛,穷人渡假只能在自己家门口的绿地上。这公平吗? 回头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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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13th, 2010, 14:49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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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中国人习惯的是一个青天大老爷,一个客观存在的所谓公正(公正本身,不是客观概念,而是主观概念)。所以很多中国人不习惯认罪可以减刑这一西方观念。 说到底,西方人很早就明白了不存在真实的实质公正,只存在可循的形式公正。但一些中国人却到今天也不明白这个道理,还在拼命追求那个海市蜃楼的“实质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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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 President2004 此篇文章之用户: |
ElephantSong (Jun 13th, 2010) |
Jun 13th, 2010, 18:35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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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13th, 2010, 21:25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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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13th, 2010, 22:46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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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14th, 2010, 00:07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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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14th, 2010, 13:26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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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14th, 2010, 14:09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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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14th, 2010, 14:49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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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14th, 2010, 15:55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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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14th, 2010, 17:10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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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15th, 2010, 00:31 |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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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什么比设定一套游戏规则更公平的方法呢?我认为没有了,不可能让人去自由发挥心证来判断谁赢官司,对吧?那么其结果必然是谁玩这个游戏玩得好,谁就更占优势。 谁若还有比这更公平的方法,可以提出来。总统认为在人人平等的基础上,这是最好的方法了,否则你必须要有一个哲人王,才能摆平各方面。 我们需要一个哲人王吗? 我们需要去追求一个不现实,不合逻辑的美丽的梦想吗?一个看上去人人公平,人人能接受的法律执行系统,真的存在吗? 这里有很多问题可以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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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15th, 2010, 15:24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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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15th, 2010, 15:56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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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15th, 2010, 16:45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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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15th, 2010, 17:28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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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19th, 2010, 00:28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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