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 22nd, 2010, 14:53 | 只看该作者 #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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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天收到了一张同样的罚单,所以上来搜了这个贴子。说来有些冤,我搬家,两处都是租的房子,先前的房东用的回收垃圾桶是小号的,垃圾太多,扔不下,我和房东相处得不错,就留了一部分,带了一部分去新家(离原来的住处不远),结果新房东提供的垃圾桶也是小号的,加之我又买家具什么的,包装盒也不少,三四次也扔不完。也想过找个能收垃圾的地方,自己送过去,但没打听到。后来看有人丢垃圾在公园大垃圾桶,那两个大垃圾桶很空,也没有立牌子不能丢,就丢了两袋。我不确定这样丢垃圾行不行,直到昨天收到罚单。我会认罚,但想给自己一个解释的机会,因为毕竟自己是好心想给原来的房东省点儿事儿,才有了这一念之差。但不知道这样做会不会让事情 更糟。这样的事是不是也要保持几年的记录?希望楼主或其他朋友能提供些信息。多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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