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小马IH
事件发生在2002年的6月,一朋友上夜班,早上十点下班后,去一家超市买东西,也许是太累的原故,有约十五元的食品末付钱放在口袋里就稀里糊涂的出门,结果在门口被保安抓住,店铺报了警。
朋友当时刚移民来加,英文结结巴巴,身上也没带任何身份证件,被警察带去警局,按了手印,签了个出庭保证,十小时后被放出来了。
请了律师,律师轻描淡写的说了几句没问题,就委托律师上庭,结果是庭外和解,这是律师的说法。要求做几件事检察官就撤诉。
写信给店家道歉,做十小时义工,本来可能要上个学习班,但因为朋友英文不好就没上。
整个事情在2002年11月了结。律师说,无犯罪记录,但你曾被charge过。现在,朋友申请公民,被要求打手印,但也入了藉,就是多了这个程序。
请问:
这种犯罪在加拿大算什么?朋友一直没敢去申请美签,拿加国护照去美国现在有麻烦吗?因为现在有一个美国公司有意请他。
对将来的申请配偶来加团聚有何影响?
其它方面有何影响?
谢谢。这个朋友出了这件事后,对他的精神打击太大,以前在国内一直都是好学生,好员工,很开朗的一个人,现在有点不爱和人讲话,精神负担太重。
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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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听说过入藉打手印是由于被Charge过. 不要太敏感, 小事一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