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 21st, 2007, 22:09 | 只看该作者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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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中国的文化赶不上现代生活的需要。 我在国内认识人,家里失窃,可能几万元的损失吧。问有没有报警,答:没有,因为没用,那里能抓到? 其实中国人一般生活在比较自我为中心的世界中,不认为自己的行为和社会有什么关系,也不认为社会的建设关自己什么事。所以在这里你看到中国人很多认为这里还不如中国自由:因为在中国对自由的理解是每个人都作自己愿意作的事,然后就是你不能干涉其他人,所以,你即使不喜欢其他人也不能说。而这里对自由的理解是你的任何行为应被普通的社会公众所接受。同样,你有什么意见也要大声讲出来。当然讲出来不代表大家可以满足你的要求,但至少是你的权利,而且公众需要认真参考。 报案也是一样,你报案可能不能解决你的具体问题,但可能导致政府增加对种族平等教育的投资,可能让政府觉得欠了华人的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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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22nd, 2007, 23:25 | 只看该作者 #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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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想好心提醒大家注意安全和重视自己的权力. 可有些人的言语实在令人难接受. 砖头可以拍, 且接受报警的建议. 可难道没窝里斗就不舒服吗?看桦枫真会成华疯了.
人都被推倒水里了, 还说没有伤害? 那已经是非常严重的ATTACK, 可以叫谋杀未遂. 加拿大警察对没有人身安全...[/QUOTE] 谢谢提醒, 接受报警的建议. 确实可以当作谋杀未遂去起诉, 看来比家里被偷还要严重. [QUOTE=newspring;1986790]你说谁懦夫? 我朋友可是敢和西人动手的主. 可当时的情形,你找谁充英雄去? 而你的回帖除了损别人,骂别人,还有什么? 谁瞎编乱造? 你不了解真相, 别想当然小人之心度他人之腹. 引用:
另: 维权首先需团结, 而有些人窝里斗和窝里恨的陋习时时刻刻都放映了出来. 一个好的想法, 建议总是被本末倒置,轻重颠倒. 算了,这贴当我没发. 请版主删掉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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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24th, 2007, 02:12 | 只看该作者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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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自己有没有理。受到袭击后立即报警是维护自身权益的的最基本的要求。 以前有个新移民仅仅是使用旧版月票时没有配合使用驾照等而用不在允许范围内的护照,这就是中国人自以为是的表现之一,认为这个就是有效证件,他自己根本就不知道不算,后来有司机告诉他不行,他还明知故犯,结果发生冲突,仅仅是手臂有“轻征接触", 即被报警带走,还要找律师化解。 http://www.coobay.com/bbs/disp?id=8887785591103 这就是典型的法理抵触的,法律战胜中国人惯常使用的道理的例子! 一个司机,仅仅因为攻击"企图" 的罪名,就可以报警, 反观那3个中国人被人推到水里,“绝对的受到攻击”,自己能爬起来居然就算了,还推说什么没看清人,认为警察抓不到人,报警都不敢,可以想象,他们当时连大声呼救之类的事都没做(那样起码可能会出现几个目击证人,有助于破案),3个成年人,出现这种事,真的不应该。 每个中国人,维权都要从自身做起。 法律是严肃的,应该就事论事,你被人推就该你去报警,具体发生什么事,你应该自己和警察说清楚,记录在案,抓不抓得到是警察的事,该不该报警是你的事,不要动不动就上升到全体华人,其他华人根本不知道当时的情形,涉及到刑事犯法的事情怎么可以随便附和?拿什么去声援? 以后要记住,无论何时何地,假如你受到攻击,事后你都应该报警。 事后找记者?就凭你一面之词?他就可以去替警察破案? 新移民要注意的法律盲点还有很多,比如 LG打LP,老子打儿子,。。。 打前都需要知道,是违法行为!切记! 此帖于 Sep 24th, 2007 02:34 被 HappyRoad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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