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 18th, 2020, 14:53 | #1 |
Little Prin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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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牌罚单
一向遵纪守法,今天居然吃了一张罚单,说是“停牌未停”,罚$388. 当时在4-way stop,其他三个方向没车,我右转,短停后就右转了。警察50米后追上来,说是“停牌未停”。我习惯性地在路口会停,只是这次因为没有车,没停那么久,不是完全没停。我车上有行车记录仪,但我后来是手动打开的,也就是说事发时没自动启动。这种情况想上庭辩一下,不知道怎么辩?没有证据,除非警察有证据说我完全没停?凭经验我觉得我不可能没停,那个路口我常走,知道是4way Stop,今天确实是有些大意,平时就算没车也会停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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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22nd, 2020, 12:06 | 只看该作者 #19 |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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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你有没有直接具体的证据表明,有某一罪犯犯了罪,而警察估意不抓的情况。如果有请贴出来。这是警察渎职。我们一起去市议员处投诉。如果没有请不要抹黑,因为如果真有紧急情况,我们第一时间还是想到打911叫警察。 2. 大多数人驾驶习惯都是从少停一秒,没抓,少停两秒又没抓,到不停。当有一天,假设,我说假设你被没停或少停的车侵犯了,你会不会又报怨警察执法太松了?其实我(可能我们中的很多人)都有在STOP点一下刹车,没人没车就过了的时候。你贴出来确实给我们以很好的警示,谢谢。 。 3. “良民”是一个非常具有封建和殖民色彩的词。与之呼应的是“顺民”,与之对应的是“刁民”。不过在加拿大,我们即不是良民,顺民,也不是刁民,而是公民或永久居民。你可以去法庭向法官认个错,表示以后不会再犯,可以减免一部份罚金。当然也可以打无罪官司。这是你的权力。即不会被请喝茶,也不会电视认错,更不会被嫖娼。 此帖于 Jan 22nd, 2020 12:53 被 大雪上山人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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