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 8th, 2010, 03:5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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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房产事宜
家里没什么值钱的财产,只有房子还算值点钱.孩子已经大了,是把孩子名字加上去好(夫妻联名买的房)?还是立个WILL 说明房产里有孩子的一份呢(就一个孩子)? 哪个办理起来简单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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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9th, 2010, 08:50 | 只看该作者 #7 |
大罗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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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孩子的名字放入产权合适吗? 不少人认为,为了避免政府征收的1.5%遗嘱认证费用,最好的办法是把孩子的名字加入房屋产权 (joint ownership )这样一来,如果父母去世,孩子将自动获得房屋的产权。 不幸的是,对BC省的B夫妇和他的孩子R夫妇,这种安排酿成了家庭苦果。 B夫妇于1995年退休的时候,在BC省买了一块23.9英亩的空地,打算从东岸的安省搬到西岸。B夫妇 觉得儿子R先生早晚要继承他们的遗产,于是B夫妇把他们的儿子R先生加入房子的产权,这样房产交割 的时候可以节省相关的费用。(R先生享受产权的三分之一)。 R先生在取得土地的三分之一产权后,开始着手建房。B夫妇给他们的儿子R先生55.2万建房费用,并且额 外贷款17.5万。R先生认为他父母把整套房子“赠送”给他;但B夫妇可不是这么想的,他们把这间房产作 为自己的房产,而且在2000年入住。R先生觉得父母抛弃了承诺,从此父母和孩子的关系恶化。B夫妇在 房子里装了防盗系统,并更换门锁钥匙。 2006年1月,乘B夫妇到安省探望亲戚的时候,R先生和妻子搬进这套房子,并拒绝搬出。 2007年12月,B先生去世,B太太于2009年7月将孩子R先生告上法庭,要求法庭颁发售房许可令,然后分配 产权。R先生认为父母作出的承诺,所以房屋是父母赠送的礼物,他应该享有全部的房屋产权。 法官最后裁定R先生只是代为父母“托管”(in trust)了三分之一的产权,颁令把房屋的产权移交到B太太一人, 并明令R夫妇搬出房子。法官指出,“将来这一切都是你的”之类的承诺,没有法律上的义务。 由此可见,父母在把孩子的名字加入房屋产权用以避免安省1.5%的遗产认证费的做法是危险的。在做这类决定 前,最好先咨询专业人士。 ************ 资料来源:British Columbia Supreme Court :2009 BCSC 1099 文章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法律参考或建议, 详情请咨询专业人士。 转载请注明作者:罗长海,cluo@live.c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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