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 22nd, 2004, 01:3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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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陆之后马上买朋友的房子-可行吗?
各位, 我去年短陆的,现将于明年赴加,我的最好的朋友坐了3年准备回国发展了,所以也正准备出手手上的房子,套现回来,前两天还抱怨出手损失2-3%的processing charge。我呢手上没有加币(要去换),而且想是否带过去的话要缴税(第3次去了)。所有突发奇想-不如用上海的人民币把朋友的房子买下,这样大家都方便些。他的房子我住过,也挺满意的。但是在和朋友提出之前,实在想不清楚之间的可操作性,所有希望大家提提意见。不知道: 1。加拿大CCRA是否承认这种做法?是否认为逃税? 2。mortgage怎么办?首期付给谁? 3。对我在加拿大的报税有什么影响?我已经报过一次税了。 4。具体在买卖时怎么登记呢?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一并说说:我马上要结婚了,如果办了团聚之后,钱用老婆的名义带过去的话可以算是移民之钱的财产,所以不交税? 多谢多谢! Kek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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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 25th, 2004, 00:11 | 只看该作者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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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知道一些common sense 的东西
1,多伦多这几年房价涨疯了,你朋友的房子再卖出去会损失?什么房子啊?真话假话? 2,既然你老婆第一次的登陆,只要能过中国的海关,带多少过来,在加拿大都不用纳税啊。如果你老婆带了前过来,和你朋友的房子买卖就用正常的手段就行了,何必用人民币,怎么交割啊。 3,不管怎么交钱,这边房子的title你一定的改成你们的。银行的mortgage当然会转到你的名下,难不成你朋友还会用他的名字?对谁都不保险啊。 4, 报税方面,最好找报税专家给你盘算盘算,花点钱。我这方面还不精,要不然你就成了我一个潜在的客户了 5,买房子一般用夫妻2的名义登记的。 普通人的看法,希望对你有帮助!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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