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 15th, 2006, 05:12 | 只看该作者 #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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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带孩子当然辛苦, 哪能跟另外一个人潇洒自由相比. 打官司太劳神, 你可以去试着告他, 但是别请律师, 别太在意结果,-----就是说别太费神. 别人的指责你何必在意, 他们又不了解你, 显然是胡猜臆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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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 15th, 2006, 07:56 | 只看该作者 #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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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 15th, 2006, 08:35 | 只看该作者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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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尊,自立,自强
偶尔看到你的帖子,说几句: 1,不要去告了,你帮你前丈夫移民时已经离婚,但是向加拿大没有以实相告。而且我估计现在你们对政府申报也是婚姻状况。如果去告,弄不好你们都会陷进去。 2,离你前夫远点,你们还藕断丝连,这样不好。他在多伦多,为什么你不去温哥华。即使都在多伦多,他住scarborough,你可以住mississaga。你还对你的前夫心存妄想。否则,对他的生活细节你不会这么清晰。 3,年龄不小了,我相信你也找到专业工作了,而且个性较强的你应该干得不错,那么,除了照顾孩子,业余时间好好加强专业,然后好好学学烹调,好好注意保养,焕发出女性的魅力,然后寻找自己的爱情,这对于你也经很急迫。不要纠缠于是是非非。 4,自立,然后自强,然后自尊,像你这样向别人情诉,然后揭开你自己的虚假,毫无自尊可言。为什么这么做呢。 5,我想你已经是生活的强者,只是目光还不够开阔,去寻找森林吧,别流连于灌木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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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 15th, 2006, 17:52 | 只看该作者 #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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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砸了楼主一砖,不为别的,就冲人都没工作了,她还一口一个无赖的叫,受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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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 20th, 2006, 12:57 | 只看该作者 #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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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她妈的不骂你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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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我听说过2个例子(而且我都经过他们, 是事实),都是关于孩子的,社工套话,硬把个4岁的孩子嘴里套出10几条罪证,把父亲送进了监狱。而朋友们都知道他是个模范父亲。另外一个,孩子大,(社工把孩子的话改头换面,去做罪状)有自己主见,听了父母的,不再理这个混球才算完事。 大家来到一个新国家,情况不了解可千万不要乱听别人的话。免得悔恨终生。维护自己的利益是对的,胡来就不让人同情了 这个女人也绝不是什么好东西,不骂她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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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象这深秋的枫叶 把一生的美丽 凝聚于短短的一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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