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 9th, 2004, 10:42 | #1 |
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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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车祸赔付,请教
我朋友上班发生车祸,自己的车报废人受轻伤;责任全在对方(西人酒后驾驶、前胎爆裂)。问题是1.我同事现在的保险条件写的是,不作为上班用车,保险公司赔付有问题吗?因为,同时也通知了自己的保险公司?2.现在不能上班,是不是要请个律师或告票专家来处理哪?
此帖于 Dec 10th, 2004 04:24 被 bjdl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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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9th, 2004, 23:40 | 只看该作者 #5 | |
Chinese and Calgar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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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2.不作为上班用车的意思是不天天开车上班,偶尔几天没问题, 一般一年公里数不超过6000公里就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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