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6th, 2007, 13:15 | #1 | |
ZFMG-X20A StrikeFreed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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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是能不赔则不赔,我的事故责任判定就是这样。虽然是由于雪地路滑造成事故,但保险公司说雪不能作为事故判定依据,对方是正常行车,责任就必须我全付。我估计楼主这种情况,50-50的可能性不大。 换个角度思考,如果楼主事前就判断前车要UTURN,就根本不会去超。事后对前车行为的猜测,不能成为有力的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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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6th, 2007, 13:45 | #2 |
ZFMG-X20A StrikeFreed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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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是的。在这种单LANE的路上,如果前车要UTURN,你就只能老老实实的等着,等它做完了,把路让出来你才能走,这是规则。楼主的情况坏在前车先向右打了一下方向,所以楼主判断失误。如果前车就在路上把车一停,楼主按规则就必须老老实实在后面等着。虽然事实上这个时候你可以从右边PASS,但如果前车此时决定不左转或UTURN了,又加油门直行,碰到你了,你难道还说是前车责任? 你对路权的概念有点混淆,在这种情况下,不管对方是要UTURN也好,是要转弯也好,它在你前面,又没有靠边停死,还是运动状态,路权当然是对方的。你虽然有直行权,但必须等前车用完了路你才能用。 退一万步说,即使你有路权,但当路已经被别的没有路权的车侵占了,你也不能闭着眼镜往上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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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6th, 2007, 14:08 | #3 |
ZFMG-X20A StrikeFreed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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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6th, 2007, 15:35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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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6th, 2007, 17:34 | #5 | |
ZFMG-X20A StrikeFreed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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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是规则,但规则是给人执行的,在规则的理解上每个人会有偏差,所以这种情况下的案例有可能会出现你所说的50-50的情况,但我们不能以一概全,说这次是50-50,以后的这种案例都会50-50。左转的情况是这样,楼主的情况也是这样。即使楼主最后能得到50-50的最佳结果,但并不代表这样做是对的,而正相反,楼主的处理方面是100%错的,这种路上绝对不可以轻易超车,无论左超还是右超,无论前车是UTURN还是左转,至少以我自己为出发点,不能给其他人一个错误的导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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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6th, 2007, 22:17 | #6 |
ZFMG-X20A StrikeFreed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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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不出主意,问题在于楼主认定是对方责任,对方肯定又是认定是你的责任,否则她不会立即报保险。这种情况下没别的办法,只有靠保险公司裁决。你现在唯一能做的是想法和对方联系,把报保险公司的后果和对方谈一谈,看看能不能大家退让一点(我个人认为不可能,对方肯定不光一分钱不肯出,还想要你的钱),如果你愿意赔钱,才有私了的可能。 现在的情况比较被动,最后即使大家谈拢了,可能也无法私了,毕竟保险公司已经接到报告,可能已经有了记录。 如果实在无法私了,那么在保险公司调查时就是一口咬定自己无责,别和保险公司说是50-50,咬定对方停车了以后又左转,最好有证人的证词。到了保险公司介入,这就是一个旷日持久的官司,它会问的非常细致,事先做好证词的准备,整理一下自己该说什么,说的话千万不要前后矛盾,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没有两三个月,这个案子结不了。 报了保险公司就是两败俱伤的结局,不管是谁的责任,对谁都没有好处。我的朋友中一点没有责任被涨保险的多了,安省的保险公司都是强盗,没一个好东西。 我们对于这个CASE的争论,目的在于以后开车碰到类似情况时如何正确处理的问题,而不是一定要争论谁对谁错,任何事故的发生都是无数巧合积累以后的必然,大家都有处理不当的地方,否则就是有动机的犯罪而不是事故了。我是希望通过这个事故对以后的安全驾驶起到警示作用。虽然我始终认为这是楼主责任,应该楼主赔钱了事,但这并不代表楼主没有争取无责的可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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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8th, 2007, 00:1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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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来越离谱了。做伪证说谎话,最终对自己没什么好处,要知道,要把谎话滴水不漏叙述几遍是很难的,这是我要楼主先想好,做好准备的原因。按你这样的说法,万一对方有任何证据证明你在说谎(这很容易,她要找一个完全看清事故过程的人也许很难,但要找一个能证明她是在前面开的人会很容易),你所说的任何话都变成不可信,这个案子就没有继续的必要了。 我出了事故以后,虽然对保险公司也是坚持说自己无责,但我还是把事故过程原原本本叙述了,如果还是判定我负责,那我就负责,况且我还把对方撞受伤了,出事大家都不愿意看到,但既然出了事,该承担什么责任还是要承担,没肩膀的男人算什么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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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8th, 2007, 00:23 | #8 |
ZFMG-X20A StrikeFreed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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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CASE楼主很明显很多地方都处理的不对,说的话也不尽不实,我个人认为他的车距一定很近,加速一定很猛,撞车时的车速也不会慢。大家都是开车的人,应该知道,在50的路上,如果车距稍远一些,想要加速拉近距离超车并且让对方直接撞上自己后侧还是有点困难的。楼主一定是跟的很近,心里对前车压路不满,一发现前车让路就立即迅猛加速去PASS,撞上的时候绝对不会是30、40的速度这么简单。我自己有过在这种路上PASS的经验。HOUTINWOOD,40的初速,跟车大概有个2、3米,切三挡猛踩油门从右线超,等超完回中线80的速度都不止,那两车并行时的两三秒是最惊心动魄的,对方往右稍微一靠就完蛋,所以这个时候几乎是不顾一切的踩住油门。这是以手动档并1.8T的充沛扭力为保证的,如果我开个VAN,我想都不会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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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8th, 2007, 23:53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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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0th, 2007, 22:4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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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2th, 2007, 01:19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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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2th, 2007, 01:24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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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2th, 2007, 13:55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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