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 8th, 2019, 10:44 | #1 |
Senior Member
注册日期: Dec 2018
帖子: 2,888
|
香港的反送中每周日一次游行。
维稳狗腿子真是疲于奔命啊!
|
|
Jul 8th, 2019, 21:47 | 只看该作者 #3 |
Senior Member
注册日期: Jun 2006
帖子: 4,515
声望: 1177764
|
李柱铭98年是第一个提出与大陆签订互送罪犯条例的,就是说他当初是所谓“送中送港”的发起者; 20年后,他变为反引渡罪犯的先锋之一。 不是互送罪犯条例的问题,而是香港本身问题以及与大陆关系发生变化。可悲的是李柱铭的辩解是那么苍白。 http://www.etnet.com.hk/mobile/tc/li...thurshek/60803 https://www.hk01.com/政情/346642/逃犯條例-...淑儀辯論 |
|
Jul 8th, 2019, 22:15 | 只看该作者 #4 | |
Senior Member
注册日期: Dec 2018
帖子: 2,888
声望: 505665
|
引用:
|
|
|
Jul 9th, 2019, 11:36 | 只看该作者 #7 |
Stranger ^_^
注册日期: Jul 2004
住址: 地球上最大的农村!
帖子: 8,450
声望: 2347870
|
李柱铭和司徒华的背景没看清楚就出来瞎扯! 所有人都知道他们俩都是爱港爱国的好人,而叶刘淑仪的话,可以当是狗喷大粪就行了。 当年的23条和今天的送中,这个狗逼妖女都是主角,区别只在于上一次她是台前,这次是幕后总策划,两次都害得香港鸡毛鸭血。从政那么多年,自己组织个政党,结果只有几位党员,估计都是中共派给她的卧底,香港人眼睛还是比较明亮的,除了地下党特首,没有谁会买这个中共头号狗腿子的仗! 李柱铭上次的提议前提是港人港审,你先搞清楚这是个什么样的概念,这是香港高度自治的一种体现。这一回的送中条例吗,如果能改变现行的法律架构,港人港审,绝对不会搞得200万人上街!甚至会得到泛民的广泛支持。 讲事实不讲全部,就是骗子! 共狗最习以为常的伎俩就是只讲部分事实然后加油添醋去建立自己的中国逻辑 李柱铭父亲是国军著名的爱国将领,绝对的统派,一直以来,李柱铭的操守都无可置疑。共产党都忌讳他三分,跑去抹黑李,真是眼瞎了。 倒是有不少原来的左逼看清楚了匪帮的真面目,弃暗投明,比较多人认识的,就有黄秋生。 在香港,有三派政治势力,泛民和本土派是完全两回事的,他们最大的共同点就是追求和捍卫自由民主。 但泛民并没有任何的独一倾向,是一帮彻底的统派,比台湾的蓝营还爱国。 抹黑泛民的,要不就是不懂香港政治,要不就是刻意扭曲事实。 在香港,泛民其实代表绝大多数的民意,如果香港实行真普选,泛民基本上会压倒性获胜,没有任何悬念! 本土派那帮黄毛小子,其实对政治的认识非常的肤浅,受支持度比较有限,主要是被共产暴政在香港逼得看不到前路和未来的基层青年和少年人。 独派的产生,完全是共匪一手造成的,主要责任在共产匪帮的暴政,其实那帮独派都是比较可怜的人,绝大部分香港人都明白这是怎么回事,真的官逼民反。 匪帮如果继续故意不明白独派的产生的原因,只会在以后让独派继续壮大,而且都是年轻人,他们代表了未来,只要活着,最终会战胜那些没死光的老匪徒。记着,独派里面的主力,是底层无处可逃的本地青年人,他们的唯一选择就是和匪帮死过,他们普遍没有逃跑的选择,他们虽然傻,但有无穷的勇气和不畏生死。而那些中产富人子弟,很多都已经拖家带口选择逃离香港了! ============================================================================================ 香港C1已经证实是大外宣媒体,香港绝大部分主流媒体已经被大外宣收编,独立媒体所剩无几。 苹果日报,壹周刊,大纪元,算是香港极少有的不受匪共控制的主流媒体。华语媒体世界,已经极少独立声音了,绝大部分都是受大外宣控制的媒体。 当然,好像大纪元这种媒体也不是绝对可信的,他们的复杂背景决定了他们会说一些假话去攻击中共,但为了攻击中共,他们也会发送很多真实的声音去攻击中共。他们的立场主要是为了背后的主子和中共之间的恩怨,而不是绝对的事实。 但他们今天说的真话,比大外宣媒体要多得多,也是一个无可争议的事实。 大纪元有记录以来,背后除了有法律功,同时也渗入了中共内部反对派系的势力,并且发出声音,揭露了很多匪共内幕。另外法轮功的产生,他们的高层里面本来就有中共顶级高层内部的有关人员存在。而苹果就简单得多,一个被中共逼害的社会底层,白手兴家,用自己的血汗钱逆袭中共的统治,它老板可以算是广州香港台湾的骄傲,人生算是传奇。 中共不被推翻,华人就会继续生活在这种是非黑白颠倒的世界中,这比任何的统独问题更加可怕。现在独立主张已经成为共匪对自由民主人士污名化的重要工具,动不动就会套这种帽子。 虽然我明白统独只是选择而不是是非,但在绝大部分被洗脑的猪民脑袋里面,不分海内外,都会认为独立就是邪恶的想法。实质猪民的存在,绝不仅仅局限于大陆华人,而是存在于绝大部分依赖华语媒体获得信息的华人脑中。 近代的华语媒体和信息渠道,绝大部分都是受国共两个极端民族主义政党所操控的,这是主要原因。 此帖于 Jul 9th, 2019 11:57 被 kggl 编辑。 |
|
Jul 9th, 2019, 12:50 | 只看该作者 #8 | |
Senior Member
注册日期: Jun 2006
帖子: 4,515
声望: 1177764
|
引用:
1.李提出的"港人港审"的意思是在香港犯罪的港人逃入内地,需要与大陆签订类似引渡协议,把逃入内地的香港犯罪分子"引渡"回香港审判---这是个双向协议,就是说在大陆的犯罪分子逃入香港后,也是要送回大陆审判的。你怎么会拍脑门炮制出来一个仅仅港人港审的结论? 李提出的98版协议与目前的逃犯协议唯一区别是,目前的协议包括众多国家地区,而李的提议是仅仅大陆与香港。 2.说的是李的狡辩问题,与他是什么党派无关;他的解释是他当初提出协议的条件是在满足国际惯例情况下(以及大陆司法条件)。这是胡扯了,因为目前的逃犯条例也是有条件的,要满足同等认同犯罪条件,要满足不是政治犯等等,与李当初提的条件没什么大区别。 |
|
|
Jul 9th, 2019, 13:02 | 只看该作者 #9 |
Stranger ^_^
注册日期: Jul 2004
住址: 地球上最大的农村!
帖子: 8,450
声望: 2347870
|
是你没经过脑袋瞎扯吧?港人港审的关键是受引渡的香港人在外地所犯的罪,可以在香港接受审判,然后才是引渡,而不是地下党特首说了算,不经实质的法律程序,让法官走过场然后引渡,你扯的那些才是其他! 自由党田北俊上两周在某个公开的时政节目就公开讨论过这个问题,这也是这个建制派党魁现在的主张。没看那个节目还真他妈被你胡扯给忽悠了! 匪狗现在在香港政坛都已经众叛亲离了,建制派女匪首闭门会议还公开屌林郑毒娥屌到她哭,你怎么不说一下
|
|
Jul 9th, 2019, 14:19 | 只看该作者 #11 |
爱憎分明
注册日期: Feb 2012
帖子: 5,454
积分:9
精华:3
声望: 1002380
|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2017年1月14日在北京谈及全国各级法院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必须掌握的几项内容: 要坚决抵制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影响, 旗帜鲜明,敢于亮剑,坚决同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诋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司法制度的错误言行作斗争, 决不能落入西方错误思想和司法独立的“陷阱”,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http://www.chinanews.com/gn/2017/01-14/8124300.shtml 额考,额烤,额拷, 画风的自干五同志们, 你们有种!你们有种! 你们热爱这种抵制“西方司法独立的陷阱”,你们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请你们赶紧嘛溜地回国去享受啊! 不回去奏是孙子。 |
华疯俺只服指鼠为鸭的屎尿屁,额是美狗,日杂,支那额自豪,OY OY OOY 看你们玻璃心碎了一地,额狠开心
|
|
|
Jul 9th, 2019, 18:00 | 只看该作者 #13 | |
Senior Member
注册日期: Jun 2006
帖子: 4,515
声望: 1177764
|
引用:
李提出与大陆的逃犯条例,出发点是当时他的"港人港审"的态度,也正是香港与大陆无逃犯条例造成张子强在大陆被捕后只能在大陆受审,他要去填补这个漏洞,正好也可以张显香港的"骨气";次一时披一时也,但是事情本质是一样的,此次逃犯条例与上次李的条例是一样的。 "港人港审"是指香港人在香港犯罪后逃到内地,因为内地与香港无逃犯条例或者引渡条约,使犯罪人在大陆可以逍遥法外;反过来也一样。 当初张子强如果被香港拿回去审判,估计又是"无罪释放"(李想攻击的正是大陆严判张死刑)。 |
|
|
Jul 9th, 2019, 20:06 | 只看该作者 #18 | |
Senior Member
注册日期: Jun 2006
帖子: 4,515
声望: 1177764
|
引用:
那个逃犯条例征求意见时段,就搞成了需要最高法院与检察院才能资格,国际上通行的可引渡的犯罪一减再减到只有双方都成立的重罪逃犯才是目标.....还是那句话,逃犯条例本身不是问题,问题还是信任与各自发展本身问题。逃犯条例大不了,最后可以先从杀人犯开始,以后逐步完善。即使是逃犯条例只留下杀人犯内含,估计香港一样还是会百万人抗议。 一国两制是个错误,如果大陆是民主社会,根本不可能会通过一国两制,让穷人供养富人是多么令人不可思议的事。 |
|
|